第132章 132(第3/4頁)

這些事不說清楚也是不行的,要不然將來遲早有天得因為這事鬧起來。

對此,周新民跟李陽無奈又歉意的說道:“陽子,我知道你是個好的。但是家裏的這兩個孩子是真可憐……當初是我看走了眼,沒給想華選對人,才害了她,也害了兩個孩子。所以這一次,我得護好兩個孩子……”

周新民說這些話的時候,趙滿英就坐在那裏摟著周凱和周濤,時不時拿手背抹一下眼淚。

但也不是說,周想華出嫁就什麽都沒有。

“陪嫁八萬八,讓想華帶過去。”周新民最後說道。

這八萬八,是這些年來,蘇啟航和周勝男拿給周新民和趙滿英的孝敬錢。他們老兩口一直都沒舍得花,全存在那裏。

……

蘇啟航他們開車進了李家村後,立刻引起了好多人的注意。

李家村的人都知道李家的李陽找了個離過婚,帶著兩孩子的女人結婚了。而且對方還是他給開車的老板娘的親妹妹。

於是好多人私底下都認為,李陽是沖著女方的背景去的。

“肯定是這樣,要不然李陽怎麽可能願意區給別人養孩子?他又不傻。”

“他當然不傻,二婚就二婚唄!那可是大老板的姨妹!親的,還是唯一的一個!李陽娶了她,往後好處多著呢!”

……

這些都是背地裏的議論。

而對於這些閑言碎語,李家要說完全沒聽到一點,那是不可能的。

但是他們沒說話,也沒法去反駁。

別說反駁不了什麽,其實就是李陽的那兩對哥嫂,心裏也都猜測李陽是不是沖著女方家的條件去了的。

但是等到婚禮當天,大家還是笑呵呵的在那裏恭喜李陽和周想華。還有對於周凱和周濤兩兄弟,大家表現出來的起碼也是友善。

李陽和周想華是一辦完婚禮,就趕緊回了鵬城。

這對才新婚的小兩口回鵬城的第一件事,就是來到別墅這裏,跟蘇啟航和周勝男說他們想要再買套房子的事。

周想華是這麽跟跟周勝男說的:“姐,我跟李陽打算把這房子買了後,我們一家就搬那去住。”

至於原來蘇啟航幫忙買的那一套,就拿來出租吧。

因為家裏原來的那些家產,是要留給周凱和周濤的。那麽等到將來他們倆長大了,要結婚生子了,周想華和李陽再在那房子裏住著,總歸就不是那麽的好了。

要是周想華和李陽一直住著不肯走,那房子到底算誰的呢?

而且人心是會變的。

經歷過楊建忠的事情後,周想華沒那麽信任人了。她現在是喜歡李陽,也信任李陽。可將來呢?誰能保證以後不會有變化?

就是周想華對她自己,也沒那麽大的信任。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周想華和李陽現在就另外再買一套房子。帶著周新民和趙滿英,還有周凱周濤兩兄弟住進去。

周勝男感嘆周想華經歷了楊建忠的事情後,是真的變了許多。但是對於買房子的事,周勝男也是贊成的。

因為這房子買下來,就是周想華跟李陽兩個人的。

李陽住在這房子裏,他肯定會比跟著周想華住在屬於周濤和周凱的房子裏,要來得舒坦的。

而且私心裏,周勝男其實更向著周凱和周濤兩兄弟的。

原來周凱和周濤只是沒了楊建忠那個生父,但是現在,周想華跟李陽結婚了。他們連自己的母親,以後擁有的也不會那麽完整了。

“買吧。”周勝男說道:“你們只管去看房子,看好了後,如果少了錢,就隨時到我這裏來拿。”

“我們想著就買現在這個小區……”周想華笑著說道:“那位置是姐夫幫我看了的,肯定差不了。學校也就在附近,孩子上學方便……而且離得近些,將來有個什麽事也方便。”

這個將來,指的就是周凱和周濤長大後結婚了,會從家裏搬出去的事了。

那個小區是蘇啟航幫忙忙的,因此房價這一塊,周勝男也是清楚的。這會聽見周想華這麽說了後,立刻就問道:“給你們拿十萬,夠不?”

“夠了夠了……”周想華說:“爸媽給了我陪嫁八萬八,李陽把他這些年來存的工資也交到我這裏來,有四萬多呢!再加上結婚收到的禮金……完全夠了。”

因為是私人司機,還兼職了一定的保鏢作用。所以蘇啟航給李陽開的工資,在省城的時候是一千五一個月。來了鵬城後,又漲到了兩千。

他們那小區的房價現在是兩千一平米的價格,九十多平也就十八萬多一點。再把其他的費用算一下,二十萬是肯定夠了的。

剩下來的那些錢,他們還能拿去好好的把房子裝修一下。

周勝男當即就回房間給周想華拿了十萬塊錢出來。

現在只有一些大商場等地方,才能刷銀行卡。大部分的地方,還是收用現金的居多。因此家裏面經常會備上一筆現金,方便家裏人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