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五章 自治和騎士團(第2/2頁)

盡管很大程度上來說騎士團更多的是作為一個軍事組織被應用於戰爭,但不得不說一支騎士團確實能夠相當有效的維持其所在的一大片區域的秩序和治安。

而且按照陳新的想法,他想要組建的也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封建騎士團,而更類似於遊騎兵一樣的組織。

首先秉承著自願的原則,騎士團會從自身所處區域內的自治城市招募人手,募集軍資,然後在援歐艦隊的幫助下建立和訓練武裝力量,然後憑借其自身的機動能力,在該地區進行定期的巡邏和治安維護,和民兵部隊一起保障該地區的秩序。

如果這個制度能夠運轉起來,那麽在自治城市所控制的區域,民兵將更多的負責城市治安,職能更趨向於警察。

而騎士團則更多的用於負責整個地區的治安,清理可能產生的武裝勢力或者影響區域治安的存在,並且肩負起和聯合治安維持部隊共同作戰的任務,職能則更趨向於軍隊。

在陳新提出了這個方案和想法之後,雖然援歐艦隊方面對此並不看好,但這段時間建立起來的各個自治城市卻對這個計劃很感興趣,數個騎士團也在他們的支持下建立起來,並且很快發揮起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