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第3/3頁)

而兩人分別那年,聞思十六歲已經開始化妝,如今再見面他還是化著妝,所以一直以來化了妝的聞思才是聞禮所認識的那個姐姐。

看著照片上小聞禮牽住姐姐的手,笑得那麽靦腆又開心的樣子,除了長相容易辨認,文斯還真找不出一絲與現在的聞禮氣質相似的點。

他正要再細細打量,就聽聞立民在旁說,“你和小禮也十多年沒見了,你們都是大人了,是不是忽然在一處,相處起來感覺有些生疏?”

聞禮已經回家好幾個月,這時候突然提及姐弟關系這個話題,文斯隱約會過意,聞立民要說的話大約是關於什麽。

“慢慢熟悉了,現在還好。”他答道。

“本來爸早想和你聊聊的,後來見你和小禮相處的不錯,就覺得沒必要提了,但有些事,你還是有權知道,早晚也得知道,眼下有機會,就說了吧。”

見他面色凝重,文斯也不免緊張起來,“爸,什麽事啊?”

聞立民嘆了口氣,“其實小禮不是我親生的孩子,他和你並沒有血緣關系。”

文斯一愣,就是這件事嗎?他已經從小說開頭聞禮的心理活動猜到了,所以實際原著裏的聞思是這時候才知道聞禮不是他親弟弟的?

聞立民只當文斯的沉默是被驚到了,又接著說,“當初我和你方媽媽想要保護小禮,所以隱瞞了他的身世,爸爸也不得已對你說了謊,如今小禮回國,他媽媽已經把實情都和他說了,爸爸也覺得不應該再繼續瞞你,畢竟你們都長大,不再是當年的小孩子了。”

原來是為了保護聞禮嗎?可文斯不太明白其中因由,“那爸爸……你和方媽媽結婚是……”

“我們曾經是很好的朋友,兩家也是世交,她在事業巔峰的時候懷孕,選擇隱退生子,只可惜遇人不淑,我為了幫她渡過難關,也為了讓小禮不以私生子的名義降生,這才組成了法律上的家庭。”

原來是這樣,那就是說,方諾嫁給聞立民後,應該沒多久就生下了聞禮,而聞禮比原主小了五歲,也就是聞禮出生的時候,聞思差不多已經到懵懂知事的年紀了。

那他……文斯想到了一個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