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執黑之手

既為天下棋局,必有二人對弈。若皇上,執白後手;神上宗師,便執黑先手。自神上宗師,身份大白於天下,疾發而終。與皇上對弈棋局,執黑之人,便換作黨魁張儉。待張儉與崔烈,與獄中共飲藥而亡。時天下棋局,勝負已分。看似再無人執黑,實則不然。

皇上竊以為,自右國令亡故。執黑之手,唯有一人,便是甯姐姐。如黨魁張儉,不過是假手之人,而已。譬如大長秋曹節、掖庭令畢嵐、魯相宋奇、賊臣董卓、權臣王允等,皆是局中一子罷了。

正因甯姐姐,深陷其中。故皇上自罪,君流十萬裏。

如此亦可知。皇上,雖執白後手,看似先發劣勢。實則,如賈文和等謀主,運籌帷幄之中,助皇上決勝千裏之外。

賈文和,尋兇十載。增成公審,大白天下。父子稱帝,季漢三興。真·天下棋局,落子收官。如馬貴太妃所言,皇上當可將天下(棋局),托付於眾謀主矣。

謂,“將遇良才,棋逢對手”。皇上與神上宗師,彼此成就。共助漢室三興。

時過境遷,先前種種,散落塵埃,已不為人所知。待陳琳窮盡所能,撰《季漢英主紀》。方才將皇上所行,公之於眾。觀者無不慨嘆。諸多“軼事”,雖不入正史。然正如,“《春秋》之義,信以傳信,疑以傳疑”。陳琳秉筆直書,自有後人評斷。

譬如《竹書紀年》所載,“舜殺堯、禹殺舜、啟殺益。伊尹殺商王太甲”,眾口雲雲。與太史公《史記》所載,可謂判若鴻溝。初窺此書,三觀盡毀。然再深思,信與不信?

“考平王東遷以後,惟載晉事;三家分晉以後,惟載魏事。”故據此可知,《竹書紀年》,或為魏國史家所撰。

韓、趙、魏,“三家分晉”,被視為“春秋之終”。

春秋落幕,戰國始興。

如今再觀。無論儒家所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亦或是漢人秉持:“疏不間親,卑不謀尊”。三家分晉之所行,皆是諸侯篡位,大逆不道之罪。

“晉明掩面,恥欺偽以成功;石勒肆言,笑奸回以定業。”

後世日本,篡改歷史。稱“侵華”為“入華”。並極盡開脫之能事,繆稱乃中國挑起事端,才有八年抗戰。其心可誅,或可與魏國史家所撰,《竹書紀年》比同。

以下犯上,以卑謀尊。唯恐後人知曉,以為國恥。故不惜篡改歷史,為證分晉之所行。乃遵循“舜殺堯、禹殺舜、啟殺益。伊尹殺商王太甲”之古法。

言下之意。史上歷代先王,皆如此行事。故三家分晉,亦是理所應當。

信以傳信,疑以傳疑。

《史記》與《竹書》,信與不信,因人而異。

皇上必不信《竹書》。

為何?

於家國天下,有百害而無一利。

一言不合,拔刀相向,便也罷了。稍有不滿,便扯旗造反,此還了得。

尤其,假神鬼之術,愚弄百姓盲從。朕,必盡誅之。

先讀《史記》,再觀《竹書》,破而後立。便是馬鳴大士所言,欲在佛前。既著書立傳,必有褒貶,必分善惡。“懲惡揚善”四字。說書人,切記。

此時再思。皇上自罪,君流十萬裏。

乃為,季漢家國天下,長久之策也。

稍後,皇上專開朝議。將無上九卿所獻《黎州策》,遍示百官。

百官無有異議。皇上遂頒詔命,依計行事。

左右綏南將軍攜十萬營士,並山南方國聯軍,兵分數路,攻占驃國。遣閤下書佐法正,參軍事。

驃國既定,千裏麗川,俱為季漢所轄。擇驃國雄城,立為黎州治。彼時,如達光、狼牙修等國,俱為黎州治下,郡中屬國。豐、黎、寧三州,共分南州沃土。待大雪山內外,悉數向化。皇上可撤賜支都護府,立為梁州。季漢州郡,倍於前朝。國力空前,亙古未有也。

以一己之力,據擁寰宇。有生之年,指日可待。

皇上離席,棋局易主。三十載積重,一日身輕。皇上心事終了。待贖盡前罪,天人合一。季漢天下,再無破綻。

竇妙初孕。皇上不敢大意。董姝、竇妙,二太後,乃前朝遺貴。入季漢家門,亦是漢室延續:“先主既定益州,而孫夫人還吳,群下勸先主聘後(吳莧),先主疑與瑁同族,法正進曰:‘論其親疏,何與晉文之於子圉乎?’於是納後為夫人。”

一言蔽之。家國天下,利益至上。

聞皇上連幸董、竇二太後,七日不絕。甄都朝野得安。見皇上寧可自罪君流十萬裏,亦保家門周全。後漢王侯,悉數得安。甄都不可動亂(家)。後漢王侯更要安穩(國)。已絕,天下三分,另外二家,可乘之機(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