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雙虎之名

謂“大難臨頭各自飛”。夫妻尚且如此。更何況趨炎附勢,唯利是圖之輩。

此時此刻,足見人心向背。朝中王黨,累日齊聚太師府,無一人缺席。更無人轉投曹氏父子門下。

經此一事,凝聚人心,淬煉黨性。只需令王太師渡過難關,二黨之爭,孰勝孰負,猶未可知也。

一言蔽之。“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

小沛,鎮東將軍營。

送走彭城相王蓋長史劉優。

呂布表情,陰晴不定。

反身入帳,這便言道:“袁公路,何以置陳王寵於死地。”

話說,袁術所謀,呂布知之甚祥。先前還贈米二十萬斛,相約共分徐州。且袁術之所以能竊據淮南,陳王寵並淮泗諸國,出力甚偉。即便,索傳國玉璽不成,又何以至此?

帳中一時落針可聞。智多如陳宮,亦未能窺破,波橘雲詭之時局。

見陳宮無言,張邈遂寬慰道:“將軍毋慮。淮泗諸王所行,多是往昔舊事。譬如熹平二年(173年),陳國相師遷,奏前國相魏愔,曾與劉寵共祭天神,罪至不道。有司奏遣使者案驗。是時,新誅勃海王悝,先帝(靈帝)不忍復加法,詔檻車送魏愔、師遷,入黃門北寺詔獄,使中常侍王酺與尚書令、侍禦史,雜考(交替拷問)。王酺等奏魏愔,職在匡正,而所為不端;奏師遷誣靠其王,罔以不道。前後二陳國相,因‘不端’、‘不道’之罪,皆誅死。先帝卻詔赦陳王寵不罪。”

言下之意,前罪已免。不必追究。

“然,若有新罪,又當如何?”呂布必有此問。

“便有後犯,亦是淮泗諸王之過。與國相何幹。”張邈答曰:“且‘《春秋》之義,誅首惡而已’。劉寵已死,脅從可免。”

“孟卓,所言極是。”陳宮亦言道:“陳王寵乃為‘首惡’。淮泗諸王,皆為‘脅從’。諸王可免,國相當赦。”

“若不罪諸王,而責國相,又當如何?”呂布仍未安心。

“若淮泗諸相,皆因罪去官。”陳宮眼中,一閃利芒:“將軍當效曹孟德入陳,出兵平亂。”

“哦?”呂布猛然醒悟:“此計大妙。”

“然也!”張邈亦喜道:“將軍號‘鎮東’。掌征伐背叛、鎮戍東方。徐州乃司職所在。”

俗語謂,“你做初一,我做十五”。衛將軍曹孟德,既假平亂之名,將兵入陳。我呂奉先,又有何不可。何況徐州四國,近在咫尺。謂“遠水不救近火”。舍近求遠,兵家大忌,智者不為也。徐州不亂也罷。若亂,舍我其誰。

心念至此。陳宮忽計上心來:“若行此計,需求一人。”

“何人?”呂布忙問。

“魯相宋奇。”陳宮一語道破。

呂布略作思量,這便言道:“此人素喜黃老,常無為而治。且魯國乃新封麟子阿鬥,非先前淮泗諸國。必非陳王寵之脅從。求之何用?”

魯國之地,本為東海王所食。

時先帝崩,合肥侯繼位。為解七國連橫之禍,遂將東海王劉祗,自魯郡遷回故國東海郡。稍後,又將魯郡封於麟子阿鬥,新立魯國。扶風貴公子宋奇,領魯國相。

換言之,即便與陳王寵,暗結盟約。亦是東海王劉祗,而非魯國相宋奇。

陳宮答曰:“將軍與曹孟德,相爭兗州。時陳國主薄梁習、魯國都尉祝臂,曾奉命往來,與卑下相識。魯相其人,諱莫如深。然卑下觀之,乃出薊王門下無疑。”

“何以見得。”

陳宮這便將前後諸情,娓娓道來:“魯相宋奇,本為金市子錢家所庸,配五縣令印,為長公主取食。”

見眾人紛紛點頭,陳宮又道:“聞年前,薊國演武決勝。金市子錢家,豪擲十億錢,得入幕府軍市為商。洛陽時,薊王造九坂懸樓,子錢十家同遷露台裏。足見金市子錢家,與薊王早有往來。”

張邈亦醒悟:“莫非,子錢家,早為薊王所用。”

“未可知也。”洛陽舊聞,“城上金烏”、“河間姹女”,陳宮亦略有所知。勛貴間有傳言。靈帝母子,將賣官鬻爵,所得不義之財,授於金市子錢家。貰貸獲利,以錢生錢。

多有列候縣主,將食邑、湯沐邑等,以“荒縣”之名質押,如約獲利。後列候縣主,隨朝堂遷居甄都。仍如期獲利,未曾中斷。謂“世無不透風之壁”。一來二往,京師隱秘,這才漸為關東所知。

若背後金主,乃先帝母子。《子錢集簿》,今握於誰人之手。便呼之欲出。

必是永樂董太皇無疑。

話說,甄都天子,三番五次,遣使薊國。請二宮太皇歸。未嘗沒有,覬覦《子錢集簿》,之意。如今,二宮太皇與薊王,深度捆綁。

麟子阿鬥,更被薊王收入門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