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7章 日常華章

“回稟主公。臣與中丞,不謀而同。”右相持芴跽奏。

薊王遂問:“莫非,右相乃欲改客籍乎?”

“主公,且聽臣一言。”右相耿雍,總領國政多年。論治國,朝堂無出其右。這便將心中所想,娓娓道來:“如中丞所言。凡我十三州流民,舉家來投,無有不納。戶戶得宅一棟,田一頃。牛馬機關俱全。且主公有令,可分期償還。譬如主公少時,陷地除石,得美田百畝。皆是樓桑宗親,代為庸耕。論耕植,天下無有比漢人者。故客庸國中四百城港,多為四裔。非我漢民。故論客籍,亦多循此例。此其一也。”

耿雍此言,乃向儒宗委婉道明,胡人不善耕田。為爵民之家庸耕者,多是國中齊民。齊民之家,本就是稅賦所出,故無需另行征繳。自不在客稅之列。

“右相之意,所謂客稅,乃據‘客籍’而征。”薊王這便領會。

“主公明見。”耿雍又道:“客籍,出於診籍,何其陋也。如子弟行學,病而求醫,訴訟庭前,皆多有不便。宜當增改之。且國宅價高,足錢販得,非客庸能及。若征客稅,或滿十載。可比齊民,先居後償。於國於民,皆有大利。此其二也。”

薊王面色稍霽:“征稅十載,可比齊民。”

“然也。”耿雍再接再厲:“客稅,分‘客庸’與‘遊客’,為三也。”征稅的目的,乃為區分,客庸和遊客。

細思右相所言,國老亦紛紛贊同。

“十載太長,三五載為宜。”薊王言道。

“主公明見。”耿雍振奮。

“敢問右相,當如何征之?”儒宗求問。

“如田賦、芻稾稅、算賦、口賦、市租、假稅、海租、工稅、貲賦、算緡、關稅等,皆與齊民比同。”耿雍答曰:“有則征之,無則毋征。名下無田,則毋田賦。家無幼子,不征口賦。家無余財,亦無貲賦。如此這般。”耿雍已有定計。

“若為入籍。老臣,實無異議。”儒宗改弦更張。

“熙熙攘攘,利來利往。”薊王對加賦,何其慎重:“如先賢所言:‘吾國者,衢處之國也,遠秸(遠服,注①)之所通,遊客蓄商之所道,財物之所遵。’樓桑五缺,遊人如織,車馬不絕於道。來有所自,去有所由。故成通邑大都。亦如鄭公所言,客庸乃助我也。客稅之征,但憑所欲,不可強為。”薊王之意,客稅與入籍綁定。若有意入籍,則征之。若不欲入籍,則不征。斷不可強求。

聞此言,國老無不動容:“主公,明見。”

窺一斑而知全豹。君王之日常,絕非家長裏短,得過且過;無所事事,碌碌無為:混吃等死耳。治國、治民、治臣、治宮。無論就藩國中,征戰四方,接人待物,處世為人,育女教子,和睦宗親。運籌帷幄,決勝千裏。事無巨細,皆需面面俱到。

朝堂一場客稅之辯。雙方各執一詞,唇槍舌劍。

君王一日常,何處不華章。

故有人言,如此這般,從未得見。

幸有薊王,可窺一斑。

薊王不禁慨嘆。耿雍之議,竟與後世華夏戶籍之策暗合。

薊國田宅價高,然薊王早有定價。流民舉家來投,無論何時何地,良宅一棟只作價十萬錢。齊民宅院,計三十宅。先居後買,分期償還。每年最低還“一宅”,三十年還清即可。

然客庸卻無此便利。寄居國中,日常支出,宅邸租金便是大頭。若能納客稅滿三五載,便可如十三州流民。其利之大,遠非客稅能比。

正因利國利民,故眾國老,改弦易轍。

薊王亦和風細雨,面色稍霽。

“苛政猛於虎”。話說,“南宮(火)災。讓、忠等說(靈)帝,令斂天下田畝稅十錢,以修宮室”。至“天下騷動,起為盜賊”。後,賢臣諫之乃止。

所患,非畝稅十錢。而是郡縣屬吏,以此為由,刮地三尺,層層盤剝。乃至典妻鬻子,民不聊生。古之賢君,輕易不可加賦。

客稅既定。如何實施,薊王再起朝議。

暮靄沉沉,百官仍未有共識。薊王遂命人張燈為繼。

日落西山,才終成定論。

薊王心結盡解。群臣渙然冰釋。遂破例夜宴,與百官同樂。

百官論政,亦被女官,逐條傳入後宮。二宮太皇、三王太後、薊王三後,皆可一觀。眾妃各抒己見。言語交鋒,不弱靈輝正殿。

薊王本欲定三載為期。然右相據理力爭,改為五載。換言之,唯交客稅滿五載,方可如願入籍。更有甚者,期間若有中斷,則需重新計數。然至多不超十載。

各項稅率,亦與齊民比同。且因地制宜,因人而異。稅種,視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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