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2章 炎漢控火

“不義之財,正當其用。”伏完似有所悟。

“正是如此。”桓典笑道:“或可改為,不義之財,正義之用。”

“受教。”伏完拜謝。謂一字之師。能解心頭之惑,此禮桓典自然受得。

桓典所言,便是所謂“道德豁免”。

正如奉獻信仰,而從神處,獲得寬恕類似。“正義”,亦或是“道義”。是時人最大的行為準則及判定標準。

亦是兩漢以來,不禁刀劍弓弩,仍傳承有序之根本。尤其弩。黃口小兒得之,亦可殺人於一瞬。後世無有不禁弓弩者。然大漢百無禁忌,便因恪守道義。

廣泛的道義,又稱大義。使得,時人無需將行為操守,固化成某個超越世俗的唯一(神王)具現,而獲得判斷標準。隨之延伸出,諸子百家(解)釋(大)義,又如《春秋決獄》等,具體法則。

換言之。無論《漢律》還是《薊法》,皆是“廣泛道義”的具現與固化。

“人心皆有秤”。時下,權重(秤砣)便是道義。

有道,當如何。不義,又如何。針對不同事件,時下皆有一套完備的評判體系。包括,自評與他評。

伏完之所以惶恐難安。說到底,是過不了自己這一關。

“不義之財,正義之用”,給了伏完足夠強大的道德豁免。心中渙然冰釋。

如此說來。百家之說,便是百家之道(義)。百家之學,便是百家之法。

其目的,皆是具現“廣泛道義”。設置百家之行為準則,及百家之判定標準。如墨門弟子,遵循墨學。行為準則及判定標準,皆出自墨門所學。道家弟子,遵從道家。法家弟子,遵從法家。儒家弟子,遵從儒家。

於是乎,自先秦以來。各家弟子,行為準則及判定標準,皆有偏差。

譬如始皇帝“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漢武大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另一個重要原因,便為獲得“廣泛道義”。

正因有了“廣泛道義”,兩漢四面年,方能百無禁忌而傳承有序。

一旦失去“廣泛道義”,便要處處設禁。乃至防民之口甚於防川。

如何破除心中的“廣泛道義”。最行之有效,又立竿見影之法:訴諸外力。

訴諸武力、訴諸財力、訴諸文力、訴諸權力、訴諸神力。

尤其訴諸神力。封建時代,屢試不爽。

如諸子百家,不可苟同。每個朝代,“廣泛道義”皆有不同。不做修改,不可兼容。

一言蔽之,用唐宋元明清時代的“廣泛道義”,反施兩漢,注定完敗。

再舉個通俗的例子。用民用機甲的操作系統,去嘗試驅動軍用機甲,注定功能不全。因為沒有火控子系統。

大漢不禁刀劍弓弩。然大漢的火控來自哪裏?

答:大漢星空下所獨有的“廣泛道義”。

伏完心滿意足,驅車入府。

稍後,大開方便之門。凡有所請,皆有所應。禮單如流水,來者不拒。不出五日,竟聚攏千萬資財。如實呈報太師府,王允遂命尚書令桓典,分撥各處,解甄都內外,燃眉之急。

果然正當其用。

少時,有豪商田韶,捐資百萬助學,欲為獨子田驊拜師。

劉備亦過不去自己這關。於是求問恩師。恩師言,百萬捐資,能助養多少寒門弟子。何樂而不為。

稍後,諄諄教誨:豪門寒門,皆是百姓。若豪門更豪,寒門更寒,乃政之失。寒門亦出貴子,方為“君之道”。

血洗一部分人,去拯救另一部分人。待另一部分人變成被血洗的那一部人時,再血洗一次。如此反復,便是所謂氣數已盡,皇朝更叠。

若如此,薊王寧可力挽狂瀾,三興漢室。

為何?

因為後世皇朝,再無出其右者(民用閹割版,沒有火控系統啊)。

送出重禮,兗州豪右各自心安。料想,甄都必暗流洶湧,只待假以時日,匯聚成滔天巨浪。曹孟德即便頑硬如礁石,亦被迎頭拍碎。身死族滅,旦夕之間矣。

且看猖獗到幾時!

破口大罵,散盡胸中惡氣。這便指點江山,飲酒作樂,通宵達旦。

不料未等來甄都罷免敕令。便有虎狼雄兵,將塢堡團團圍住。箭書射入,不過三日。便有堡中農奴,夜落吊橋,放官兵殺入。

一場夜戰,血流成河。殺散部曲私兵。將豪右全家老小,悉數捆綁在案。

查封糧倉錢庫,清點牛馬奴仆。問案苦主。筆筆血淚,罄竹難書。

人證物證俱在。旁證口供俱全。

殺,不殺?

書報兗州牧曹操。

曹操遂問計群僚。

陳宮諫言:“當‘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懼改行自新’。”

程立卻道:“茲事體大,明公宜上報朝堂,公議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