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章 米中摻沙(第2/2頁)

從前漢時領縣十九,到今漢時只剩六縣:戶三千一百,口一萬八千余,領縣不到西漢時的三分之一,人口比西漢時戶六萬四千,口二十一萬余,竟十不存一。

北地郡,今漢初,郡治富平縣,後因羌族作亂,永初五年(111年),北地郡徙池陽縣。永建四年(129年),北地郡治遷回原址。永和六年(141年)春,征西將軍馬賢為羌人擊敗身亡。漢庭驚恐,將北地郡遷至馮翊郡,“寄理”在外。

所謂“寄理”,和遙領類似。謂在外地居官治事。

“年前,主公將北地諸羌盡數掠走。此乃天賜良機。只需重開北地郡,便可斷羌人勾連。西涼羌人與三輔羌人,再難沆瀣一氣。此舉可比立河西四郡,斷匈奴一臂。”

“南容果然大才。”劉備不禁訕笑。

世人皆知北地雜羌乃是被‘著匈奴衣胡’,盡數掠走。下落無蹤。

今卻被傅燮當面道破。

傅燮這便言道:“主公妙計連環,以解百年羌亂。臣亦是苦思許久,方才恍然大悟。”

“北地郡居民十不存一。多數已遷居周圍郡縣。如何還能找回?”劉備問道。

“民雖別居,編戶仍在。只需按圖索驥,便可將北地民眾,盡數遷回。”

“原來如此。”劉備欣然點頭。

正是得益於大漢編戶齊民制度的完備。才讓看似可笑的寄理,成為可能。

所有北地郡的編戶齊民。姻婚嫁娶,買賣交易,諸如此類。皆可由寄居在左馮翊的郡治所,寄理完成。

民在,編戶則在。

編戶在,則流失在外的民眾,便可盡數尋回。

漢庭的無敵強大。

窺一斑而知全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