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南巡於闐

待最後一批三千戶奴隸入城,它乾城外的篷車營地,隨即撤去。

貴霜王使領回等同於十二萬枚貴霜金幣的馬蹄金餅,拜別劉備。引車隊歸國。蟄伏西域使館整整一個冬季的烏孫王使,便又急忙登門。言道,十余萬烏孫奴隸亦在路上,不出足月可達。

劉備欣然點頭。

從疏勒篡位王和得國庫中抄掠來的百萬枚各國金幣,還有許多奇珍異寶,早已搬入它乾貲庫。劉備之所以敢花錢如流水,正因有疏勒國庫撐腰托底。

聽聞黃門令西行,且隨身只帶來擢升西域都護的詔書。劉備這便心領神會。命人著手預備給陛下的獻禮,好讓黃門令一並帶回。

陛下深諳商賈之道。命與劉備交厚的黃門令左豐,輕車快馬,趕來宣詔。便是行投石問路,待價而沽也。除去為官一任的西域都護。許諾的王爵只聞其聲,卻不見下文。

陛下這是不見兔子不撒鷹啊……

如前所說。時下衣食住行,皆與等級掛鉤。作為二十一等爵最高的王爵,好處自然多多。封地日廣,儀制更高,權力更大。便是後宮人數亦突飛猛進,有顯著增長。

今漢諸侯王,後宮名目見諸史籍的主要有:王妃、小妻、小夫人等。

諸侯王後,稱:王妃。

“後漢妾數無限別,乃制設正適,曰妃,取小夫人不得過四十人。”依律,諸侯王納妾的數量不得超過四十人。

史載,梁節王劉暢有“小妻三十七人”,便合乎規定的數目。

《漢書·景十三王傳》載,劉備先祖,中山靖王劉勝“為人樂酒好內,有子百二十余人。”

滿打滿算,四十個小妻均攤下來。一人也不過生了三子,而已。

除此之外,諸侯王還擁有眾多的“禦婢”。

“禦婢”,是比普通奴婢身份略高、比妾身份略低的一種奴婢。盡管名義上是婢,但卻擁有特殊的身份地位。

一方面,禦婢常侍禦於諸侯王身側,是絕對的心腹之人。另一方面,禦婢多與諸侯王有“夫妻之實”,很容易影響甚至左右‘王之決斷’。且一旦生有子嗣,便可酌情升為小妻。待諸侯王薨,亦可解除奴婢身份,成為自由人。

如夫人不敢想。安氏四姐妹最期盼的便是禦婢的身份。

禦婢再往上,便是小妻,小夫人、如夫人。

總歸是有了盼頭。

光和五年,“春,正月,辛未,赦天下。”

話說,自陛下登基以來,幾乎每年正月,皆要大赦天下。

赦宥(yòu)制度,上古便有。

漢代秦而興。既繼承了“大赦天下”的國制,亦汲取秦“急法不赦”二世亡國的血淚教訓。在“德主刑輔、無為慎刑”思想指導下,逐漸形成了一套比較完備的赦免制度。

包括:大赦、特赦、曲赦、減贖、赦徒等。

作為緩和階級矛盾、發展生產、鞏固國防的有效手段。兩漢末期,逐漸形成了多赦、濫赦的政治慣例。僅大赦一項,兩漢就多達一百四十余次。平均算下來,三年便有一大赦。於是大赦“遂為常法”。

舉凡皇帝在踐柞、元服、立後、立儲、改元、郊祀、封禪、祀明堂、臨雍、立廟、巡狩、徙宮、定都、克捷、年豐、祥瑞、災異、勸農、飲酣、遇亂,等情形下,皆頒布過大赦。

而且,大赦的範圍亦十分廣泛。除了大逆、誹謗、妖言惑眾、詛上、罔上、匿反等“大逆不道”而“不當得赦”外。幾乎所有的罪犯,“罪無輕重,皆赦除之”。便是殺人的重罪,亦可得免。烈女龐娥,便是例證。

除非皇帝對某人深惡痛絕,下詔“遇赦不赦”。

亦如前所說。蔡邕受宦官誣陷,上書自陳,因言辭激烈而惹惱陛下。陛下遂在下罪詔書中明確提及:“不得以赦令贖。”

可想而知,“唯黨人不赦”,陛下對黨人該有多深惡痛絕。

故而,說書人才說:大漢之赦,亦養大漢之風。

殺人不過頭點地。更何況還有大赦。今年殺人入獄,明年便得赦而出。有何懼哉!

什麽樣的人,可赦。什麽樣的人,又“不當得赦”。兩個字概括:道義。

存義,便是提頭過鬧市,亦可得赦。無道,“遇赦不赦”。

心存大義。故不禁弓弩,大漢亦聳立四百年。法有所限,俠義當頭。路見不平,總有俠肝義膽,拔刀相助。

國無道。銷兵洗甲,百般禁忌,亦難久存。

言歸正傳。

得知十余萬烏孫奴隸,很快送到。為減輕長史府的財政壓力,劉備已命匠人趕往昆侖山北坡,搜尋於闐(tián)美玉礦脈。

“於闐國,王治西城,去長安九千六百七十裏。輔國侯、左右將、左右騎君、東西城長、譯長各一人。東北至都護治所(烏壘)三千九百四十七裏,南與婼羌接,北與姑墨接。於闐之西,水皆西流,注西海;其東,水東流,注鹽澤(蒲昌海),河原出焉。多玉石。西通皮山三百八十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