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明以照奸(第2/2頁)

單單五十畝良田,魚、米兩項合計,一年有十萬錢的收入。再加上門市租金,為吏薪俸。一年可得二十萬錢。除去稅賦、庸金等各項開支,非但溫飽無憂,亦可稱富足。

天下多災,州郡皆有齊民流離失所。異地乞食,成為流民。臨鄉非但風調雨順,尚有余力容納流民。且漢、胡、蠻雜居,卻路不拾遺,夜不閉戶。

皆倚仗君之德。

“人君之德,莫大於至明,明以照奸,則百邪不能蔽矣。”

傳言臨鄉侯靈秀天成,乃天家麒麟子。自有諸神庇佑。

臨鄉官吏,侯府家臣,有功之民。開春後陸續遷往臨鄉城。各地空出的宅院,劉備沒有收回,皆算做各家的私產。可自行售賣。許多人家是分期購買。出售前付清欠款,亦或是將欠款轉給新戶,皆可。當初作價十萬的良宅,竟賣出數百萬高價。且購買者多是北地豪商巨賈。可見臨鄉之繁華興盛。

落戶臨鄉,好處太多。除了生活諸多便利,享受從就學、就醫、就業等各種福利。臨鄉侯兵強馬壯,更能護一家老小平安。才是關鍵。

如前所說。大亂將至。若不能舉家避入豪強,形勢危矣。

北地堪稱豪強者,臨鄉侯自當位居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