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第2/3頁)

對林梅來說,租房就是把錢打水漂。

林梅向來是不同意出去租私房的,這在她看來是很不劃算的事情。錢買了雞蛋,買了帶魚,買了電視機,以至買了她們店裏的點心,在她看來都是很值得的事情。唯獨在有房的情況下去租房,很不值得。

再說去外面租房能租到什麽好房子呢,現在能租的私房都是小平房。在她看來平房是怎麽都比不上樓房的。林梅是頑固的樓房支持者,對平房的厭惡達到了深惡痛絕的地步。她小時候住過一段時間的小平房,夏天一下大雨屋裏就漏,經常要讓房管局的人來修,冬天不能集體采暖,只能燒一小爐子,那種爐子是很容易煤氣中毒的,廁所在院門外,樓裏就算是公衛,也比平房方便得多。下鄉又住平房。她的記憶,一旦和平房沾邊,就和美好無關。要是她,別人請她免費去住小平房,她都未必願意。何況拿錢去租。

昨天她把這個想法跟費霆說了一遍,今天她又重復了一遍。

“嫂子,平房沒你說得這樣糟。”方穆揚想說,平房也是可以把衛生間修到室內的,冬天供暖也可以靠自己的小鍋爐。但費霓在旁邊,他不方便說他租房改造的計劃。因為這樣就遠超了費霓的預算,提前讓她知道,她勢必不會同意。

林梅對費霓說:“你沒住過平房,我跟你說,你住了就後悔了。”

方穆揚打小就住平房,他並不覺得有什麽不便。但現在他什麽都不好說,只能喝老嶽父泡的茶。

而費霓確實沒住過平房,一時找不到反駁的角度。

林梅覺得費霓最好的選擇是換房的同時去和她的公婆同住,其次是維持現狀,最次才是去外面租小平房。

既然費霓不願意和公婆同住,那最好的選擇就是維持現狀。

林梅隱約覺得費霓突然提出換房是為了自己,為了證明自己並不是個惡嫂子,反對的格外激烈。她還為方穆揚畫畫解決出了新的解決方案:“小方,你有正式工作,有時候還要畫連環畫,不可能天天畫那種特麻煩特費地方的畫,你要想畫那種麻煩畫,就去你父母家。他們肯定也願意。你們這麽多年不見面,他們肯定想你想得厲害。”

費媽本來就不太贊成女兒出去租房,此時附和兒媳的觀點:“我看梅梅說得有道理。房子的事情你再考慮考慮。”

費霓本以為這是個兩全其美的事,沒想到,家裏人都不支持。她急需住房的嫂子更是強烈反對。

她看向方穆揚,方穆揚正在低頭喝茶。

費霆把費霓叫到門外,低聲同她說:“我之前想要出去租房,也是一時沖動,你嫂子昨天已經批評了我,說她其實挺喜歡這兒的。你嫂子剛才說的話也不是沒有道理,房子的事情你再考慮考慮,不要急著決定。你想想你自己的需求,不要為我們委屈自己。”

“我並沒委屈自己。哥,你也別再給人做家具了,老瞞著梅姐也不是事兒。”

費霓偶爾順嘴,也會把嫂子叫成梅姐,在林梅和費霆結婚前,她叫了好多年。

“做完這兩家就不做了,都提前跟人說好了,不做不合適。換房的事兒你別著急,好好考慮考慮,反正什麽時候都能換。”做完這兩家,掙來的錢正好買個九寸電視。

“但換到這麽合適的房子並不容易。兩間臥室,還有獨衛,還在附近。下次不知什麽時候才能等到。”

“你要實在想出去租房,租個好點兒的,我出一間房子的房租。”

“我租房子,你出什麽錢?”

“我不住了你的房子嗎?”

“你不住,也是空著。”

“話可不能那麽說。”

等到費霓的姐姐姐夫過來,費霓也沒和家人在換房的事情上達到一致。

老方坐著逆子租來的車去見親家,這筆帳到頭來還是要自己出。一會兒還得來一輛。

他也覺得租車去接親家吃飯顯得正式些,但逆子花錢太熟練了,他對老伴說,“這孩子也不知道像誰。”

老伴回他:“也不知道像誰。”

老方覺得逆子確實有一點像自己,但他的父親和逆子的父親並不是一個財富量級的。他本人是不占有任何生產資料的無產階級,就算工資比別人多些,也是光榮的無產階級。方穆揚有一個無產階級的父親,之後又下鄉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怎麽能和當年的他一樣愛享受呢。

他當年不懂節儉是歷史遺留原因,並且之後他也改正了這一缺點。

老方本來之前想給逆子六千塊錢,作為對他的補償。大兒子二女兒雖然因他受了一些牽連,但他畢竟對兩個孩子都盡到了撫養義務。唯有小兒子,他們沒有盡到這份義務。

可他疑心,給逆子六千塊錢,他不出半年就能花完。兒媳對逆子又很遷就,就算把這筆錢交給兒媳保管,逆子也很可能把這筆錢哄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