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三章 艾布特編輯,英雄誕生……(第2/3頁)

因緣際會幾乎肯定要在滬市會與許家聯系,因此定會遇到這少年。又因為自己有閱讀小說的習慣,所以定會閱讀到在滬市大火的《大道仙途》與《春風的故事》。

就像是看不見的命運之手在推著他步步走下去,他越與這人來往就被這才華和並不匹配的年齡驚艷。

也許本該孤獨至死的他,也被那看不見的命運所垂青。

似乎人生中每一個重大而慎重的決定,從對自己漂泊無依的靈魂,到上軍校又申請去華夏的任性決定……

如今看來,每一步都有著讓他無比慶幸的環環相扣,這眾多的人生選擇直到讓他走到滬市,最後竟遇上了這樣一個人。

他也深夜將人抱在懷中,偶然驚醒,聽著這人沉穩的呼吸聲,無不暗自想到:你不知,因為遇見你,所以我也有感謝神明的一天。

“放心,沒什麽區別,要說區別,我智商應該真的是沒有你高。”少庭踮起腳趴在他肩膀上。

沈靈均把人直接抱了起來,小臂直接托在這青年大腿下,一路穩穩當當的讓人坐在臂彎走到露台,靠著欄杆笑道:“我可想不出你那些設定,相信我,少庭,在這裏暢銷書作者的席位定有你不可忽視的一個位置。”

“《英雄誕生》的設定,只作為篇二十萬字左右的小說,其實想來很是可惜,它完全可以擴展內容寫成百萬長篇。”

少庭正心中哀嚎,被沈靈均像小孩子一樣抱了一路,這讓他非常直觀的認知到了自己與沈靈均的體型身高差距。

所以確實應該每天多喝一杯牛奶。

他將耳朵貼在這人心臟的位置,慢悠悠的回道:“看反響吧,畢竟人生地不熟,要是雜志連載反響很好,這個題材能擴展的內容何止百萬字。”

百年後美國可是把類似題材,超級英雄系列直接打造成了世界IP,不知道賺了多少錢,更是一次最為成功的全球文化輸出。

少庭所投稿的大學生讀物雜志是半月刊,名字叫做《青春派》,三分之二小說連載,還有三分之一各種雜談與廣告,且在紐約本地算是銷量很不錯,固定擠進前十的一本雜志。

《青春派》十月刊剛上市,最先拿到手的就是高中生和大學生,這本雜志主要針對年齡就是十五歲至二十二歲的青少年。

再大一些年齡的人,就會覺得這上面連載的小說沒什麽內涵,都是些青春幻想的愛情小說。

因此十月刊剛出爐,很多人看到新連載《英雄誕生》,第一反應是覺得這名字和《青春派》這本雜志風格並不是很符合。

然後就吐槽兩個作者名字,Lion萊恩還算常見名,怎麽會有人筆名叫MoonWind莫恩溫德,好奇怪一名字。

但是這本雜志的大多數讀者也都給了新連載機會,基本每個買到雜志的人都沒有錯過閱讀這篇小說。

第一次連載放出來了前三章,第一章 讀者們只覺得文筆不錯,主角的童年經歷和大學生涯,簡直讓他們高呼:這和我好像。

我普通而平凡,但我在深夜也會渴望真摯的感情,無論是友情還是愛情。但我似乎因為這平凡與普通,最終獲得的只有無人理解的孤獨寂寞。

直到這裏,很多人都以為這是篇講述年輕人青春友情與愛情的小說,然後第一章 結尾畫風一轉,顏色詭異的針劑注射進了主角身體。

“哇,這小說……這就是英雄誕生的意思嗎?”一對兒兄弟湊在一塊,上課專門坐在最後一排。

教授在講台上照本宣科,他們兩個躲在最後面看小說。

哥哥直接翻到下一頁:“我親愛的兄弟,能不能閉上你的嘴,看書就請保持安靜,不然你就等我看完,你再接著看。”

“好的,我閉上嘴。”本來想反駁兄長,弟弟也急著看後面劇情,難得忍辱負重的不和他的兄弟爭執了,誰讓這雜志是哥哥出錢買的,他完全就是再蹭哥哥的雜志看。

等到下課,雜志已經不在兄弟兩人手中,他們看完之後就很大方的把雜志傳閱給了其他同學,並且難得觀點一致:“先看新連載《英雄誕生》,真的太好看了!青春派終於能有點別具一格的小說了,那些整日無病呻/吟,不是愛情背叛就是友情背叛的小說,說老實話,早就看膩了,拜托,搞得好像我們大學生每天不幹正經事一樣。”

《英雄誕生》最開始集中討論,成為暢銷小說的初步體現,就是在這兄弟倆毫不吝嗇的把雜志傳閱出去。

當代大學生有勤奮好學者,不過顯然課堂上摸魚的人更不在少數,很快雜志就再也沒有回到兄弟倆手中,誰也不知道這本雜志你傳給我,我傳給你,最後落在了誰手中。

每一個傳遞的人還都會意猶未盡的加上一句:“看《英雄誕生》,這篇新連載真的是,我從來沒看過類似的小說,你一定要看這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