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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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問什麽?我在平原上待了八天了, 該知道的都知道!問我準沒錯!”男人將胸脯拍的砰砰響。

邊上的人嘲笑地說,“是啊,待了八天都不敢離開這一片, 晚上就又回來了, 其他人確實沒你知道的多,因為出去冒險的時候, 都死掉了嘛。”

被人暗指膽小鬼,男人也並沒有生氣, 笑嘻嘻地撥開擋在他跟前的人, 擠到羅九面前, “老板想知道點什麽?”

“獵鷹是什麽?”

男人長長地哦了一聲, 高興地說:“看吧看吧, 這個問題只有我能回答,前幾天我還有幸參加過「狂歡日」呢。「獵鷹」是個由百名玩家組成的狩獵組織,在草原上抓捕各種大型動物, 或攻擊力低的群體動物,每隔三到五天, 會原地舉辦一次「狂歡日」出售獵殺的獵物, 現在也辦了三次了吧, 只不過性質有點變了, 像是草原上的集市?不少玩家哪怕不是去買東西, 也會去賣點東西。”

“用什麽買賣?以物易物?”羅九問。

“當然是星幣!要不是參加了一次「狂歡日」,我都不知道原來遊戲內星幣是可以互相流通的,我還當只能用來購買商城裏的東西呢。”男人大聲地抱怨。

他一點也不在乎被別人聽到說話的內容,巴不得所有人都知道是他解答了羅九的問題,得到食物的人是他,也算是變相的炫耀, 來打臉那些說他是膽小鬼的玩家。

“他們一般獵殺什麽動物?”

“那這就多了去了,大羚羊的角可以打磨來做武器,肉也很適合食用。角馬更不用多說了,是獅子最喜歡的肉類,又成群結隊的出現,也常常出現在「狂歡日」,還有象,你知道嗎?象牙真的很貴,做出來的武器一點也不比商城裏買的差多少,但便宜多了!只要十分之一呢。”男人說著有點沮喪,“兩三千星幣的象牙匕首,根本沒地方買啊!可惜我當時錢不夠,現在夠了,卻不知道獵鷹轉移到哪裏去了。”

“獵鷹首領呢?”

提到唐一寧,知道的人就多了起來。

“根本沒想到小白臉一個,居然能在這裏混的風生水起的。”

“可能人家本來就是有本事,才能在不缺俊男美女的娛樂圈混出頭呢?你這是嫉妒吧?”

“他要不是明星,一開始也根本聚集不起來上百個有實力的玩家吧?要是個普通人,指不定在哪兒亂竄呢,我嫉妒他幹嘛,我才不嫉妒!”

羅九清了下嗓子,周圍安靜了不少。

男人說話的語氣裏帶上了幾分向往,“唐一寧就是那個唐一寧,剛進遊戲就憑借著龐大的粉絲量,躍上了排行榜前100,甚至在遊戲內也說服了很多玩家跟隨他。對了,他一開始就降落在無際平原,也沒有離開過。其實我覺得很奇怪,他要是想離開,早就可以離開了吧?要錢有錢,有人有人,要裝備有裝備,為什麽呢?”

他啊了一聲,才發現自己偏題了,立馬道歉,又繼續說:“那是我自己的疑問,老板別放在心上。實際上他個人能力一般般,但是腦子好像很好用,獵鷹的等級特別嚴密,每次「狂歡日」所得的資金全部集中在首領等核心人員手上,再按照貢獻依次分配,所以整個獵鷹特別團結,底下的玩家也毫不畏死,甚至有「敢死隊」!”

男人之所以知道這麽多,得益於自己膽小鬼又毫不在乎臉皮的性格,守著水源留在原地,總能看到路過的各種玩家,聽他們說到各種奇聞異事,還有幸參加過狂歡日,在集市上跟不少玩家交流,打聽到了很多獵鷹的事跡。

要不是聽說加入進去的普通玩家,死傷率特別高,他也就去了,因為風險伴隨著收益,一旦熬過了一次危險的狩獵,地位可能就直線上升,有錢購買裝備,能留在後勤了。

“敢死隊?”羅九皺著眉,“為什麽會有這樣的存在?”

“草原上的野獸要麽是成群結隊出現的,要麽是個體強大的猛獸,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都需要敢死隊前去吸引注意力,特別容易死的,但活下來地位會飛躍幾個層級,後面基本吃穿不愁了。”男人有點羨慕地說。

“那也得能活下來啊,十之八/九都死光了吧。”邊上有人吐槽。

男人沉痛地點頭,死亡率就是這麽高,不然也不能叫敢死隊了。

聊了將近一個小時,羅九大致了解了獵鷹以及他們的首領,明星唐一寧,她招來董先,將斑驢的內臟和血,連帶著那口鍋全給了男人。

對方卻苦著臉,難以置信地說:“這種東西,要來有什麽用?老板,你食物那麽多,那麽富有了,幹嘛對我這種窮人這麽吝嗇啊?”

“喂,這裏最少有十斤,你別貪心好不好!”董先不忿地說,“你知道內臟跟血有多好吃嗎?要不是你提供了點有用的東西,我巴不得啥都不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