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浮出水面(第2/3頁)
其實稍微了解一些直播行業的人都知道,大粉和主播的關系很微妙。
大粉通常是土豪,一口氣砸幾十萬的禮物給主播,肯定不是聽個火箭的響聲就算完了。除了幫助主播提升咖位,也是一種變相的非法交易。
主播會和大粉單獨聊天、視頻,乃至見面,具體有沒有發生不和諧的事,大家心裏都有數。
麥麥今年二十四歲,青春美貌,正鉚足勁往上鉆,巴結大粉很積極。
按照朋友的說法,“一晚上都黏在張哥旁邊”。
警方召張峰過來詢問。
一開始,大家都很客氣,反倒是張少爺派頭大,一副不耐煩的樣子:“對,麥麥那天和我一塊兒,最後一次見她?忘了,早上吧可能。”
警察客氣地讓他禮貌點。
經過友好交流,張峰稍微正經了些,交代:別墅的生日聚會通宵,但他待到11點多就走了,趕下半場,麥麥和他一塊兒去了自己的公寓。
公寓裏,大家又high了段時間(他說的是和朋友一起唱歌),然後做了成年男女必然會做的事。
早上醒來,麥麥還在睡,他有事先走了。
至於她什麽時候走的,去了哪裏,不好意思,不清楚,不了解。
“又不是女朋友。”張峰吊兒郎當地說,“我可以走了嗎?”
警方當然要核實他的說辭。
公寓的停車場有監控,周五淩晨12點不到,拍到了張峰的車子。然後早上7點40分,他從大門走出,上了朋友的車。
季風敏感地問:“怎麽不自己開車?”
張峰瞥他一眼,懶洋洋道:“昨天有人吐我車裏了,不想開,不行?”
季風笑笑:“還以為你肯定不止一輛車呢。”
“又不都在那裏。”張峰反問,“你問這個幹什麽?”
季風不動聲色:“隨便問問,你很在意?”
這話一出,張峰自然不敢再追問,屈指敲著椅子扶手,問:“能走了嗎?我忙著呢,別浪費我時間。”
“不要著急,還有一些事想和你證實。”警方當然不肯放他走。
但接下來,事情就有點不妙了。
張峰7點40分離開,然後就去了朋友家,和一群人玩鬧到下午3點多,接著直奔機場,在外面玩了兩天才回來。
而停在公寓門口的一輛跑車,行車記錄儀拍到了麥麥8點10分離開的畫面。
跑車是王談的。
他昨天也在公寓。
警方找他談話。
王談說:“昨晚上喝多了,鬧了沒一會兒就睡著了。早晨醒了肚子餓,我就趕緊走了,沒留意那個女孩去了哪兒。”
警方說:“你的行車記錄儀是怎麽回事?”
王談:“我的車就停在門口,聽說你們在找那女孩,我就看看昨天有沒有拍到什麽,一翻就翻到了。”
季風翻著手上的資料:“行車記錄儀是8點8分開始錄像,你那個時候發車?”
王談點頭。
“然後往大門的方向開,正好拍到觀光電梯裏的麥麥?”他問,“怎麽張峰的車停下面,你的停上面?”
王談說:“地下車庫就兩個車位,一個停了老張自己的車,還有一個借給朋友停了。警官,停上面有問題?”
季風敷衍:“問問。”
王談提供的行車記錄儀很完整,8點8分開始路線,一路錄到9點45分,到達目的地——王談父親的公司。
接下來一整天,王談都在公司裏忙碌,晚上陪父親應酬,就住在會所,所有人都能作證,他在次日上午9點才離開。
季風問:“去公寓的就你們三?”
王談:“還有一個。”
第三人叫田墨,也是張峰的鐵杆之一,當晚由他開車載其他人去的公寓。
田墨說:“那天我睡挺早的,2點就躺下了。”
季風:“沒唱歌?”
“什麽唱歌。”田墨意外地實誠,“就是玩,玩什麽你們也猜得到,不過我沒參與,網紅我不喜歡。”
“你什麽時候離開的?”
“6點。”田墨回答,“有問題嗎?”
季風:“這麽早?”
他聳聳肩:“習慣了,趕飛機。”
是的,這一點也很容易證明。7點多,田墨就在機場值機,8點上飛機,飛去北京,10點多降落,昨天才回來。
換言之,與麥麥共處一室的三個男性,都比她早離開公寓。
最後一個王談,行車記錄儀8點10分拍到她還活著,接下來,他們全部都有不在場證明。
而麥麥自此後,消失得無影無蹤。
季風看看表,現在已經是下午6點鐘了。他想想,給簡靜打了一個電話,告訴他王其並沒有牽扯其中。
簡靜問:“他的親朋好友呢?”
真敏銳,他想,說:“有個兄弟在。”
“詳細說說。”她道,“別拿不能對外透露來忽悠我,我可不算外人,怎麽都算個目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