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互殺(第2/3頁)

烏班長生硬地說:“我不知道。”

“撒謊不是明智的選擇,你應該知道,以現在的技術,查到是誰一點都不難。不過你還是個孩子,抱有僥幸的心理也並不奇怪。”

簡靜不疾不徐道:“讓我把一切都和你說清楚。”

“案發當天,苗彤約你到實驗樓見面。我想目的是威脅你放棄保送名額,不然就將這些公之於眾,到時候,你不僅會失去名額,還會連累你的校長叔叔。你沒有辦法,只能赴約。”

“14:20分,你們開始上體育課。你先和同學們一起去體育館借器材,然後和其他人一起到了籃球場,沒人會懷疑你,男生打籃球再自然不過了。離開同樣,大家只會以為你這個好學生要復習,來這裏只是看顧班上的同學。

“然而實際上,你悄悄來到了實驗樓,為了避免被人認出,你在一樓底層的樓梯背面,換上了清潔工的衣服。”

雖然劇本殺的故事很爛,但和現實驚人得巧合。

飯店的墜樓案中,兇手利用位置,巧妙地制作了一個真正的密室。而現實中,三處目擊證人的證詞,也好巧不巧構成了一個監視型密室。

位於實驗樓背後的季蕓蕓等人,只看到了苗彤前往。

一樓左側的清潔工,只聽到了一個人的腳步聲。一樓右邊幽會的小情侶,只看到了清潔工,沒有看到其他人的身影。

乍看上去,好像根本不存在嫌疑人。

但簡靜記得女生說過,他們約會的地方生長有茂盛的紫藤蘿(這句關鍵性的話並沒有出現在警方的口供中,被當事人忽略了)。她到現場查驗,確實花繁葉茂,可卻是在靠中段的位置。

只有那裏,能擋住辦公樓的視線,秘密約會。

同樣的,因為花枝阻擋,他們不可能看到左邊打掃的清潔工。

那麽,那個清潔工是誰呢?

當然是赴約的另一個人。

“我們在校工的辦公室,找到了你偷走的服裝,很幸運,采集到了一些毛發和皮屑,對比DNA就能知道是誰的。”

簡靜提醒他:“你有什麽要說的嗎?自首可以從輕處罰,你還年輕。”

“我沒有殺她。”烏班長握緊拳頭,語氣堅定,“她是自己掉下去的。”

簡靜挑眉:“是嗎?我提醒你,證據不止我說的這些,你最好說實話。”

“我說的就是實話。”他不改口,“前一天,苗彤約我體育課去實驗樓,但中午的時候,我看到她神神秘秘地往那邊去,我很擔心,就跟了過去。”

簡靜等他繼續往下說。

烏班長頓了頓,繼續交代:“她偷偷摸摸地上樓,撬開天台的鎖,還翻到欄杆外面,把什麽東西貼到了那裏。我以為她是在藏東西,所以她走了以後,我馬上把東西拿走了。”

“然後呢?”

“然後我就裝作什麽都不知道,體育課的時候,和你說的一樣,偷偷上去了。那個時候,她好像已經發現東西不見了,我以為事情解決,沒想到她又拿出了U盤,丟到了欄杆外面。”

他深吸口氣,忍住憤怒:“她說好的會把東西刪掉,結果復制了一份又一份,我太生氣了,問她在幹什麽,她做賊心虛,被嚇到了,沒站穩直接摔了下去。”

“我嚇壞了。”烏班長的聲音變得幹澀,“那個時候,大家聽見聲音圍過來,我不敢再留在上面,換掉衣服,假裝什麽都不知道……但我真的沒有殺她,她是自己掉下去的。”

簡靜不予置評。

目前來說,烏班長的證詞和證據吻合——學校的監控拍到了他和苗彤中午的時候出現在實驗樓附近。

但最為關鍵的部分,苗彤是意外墜樓還是被推下去的,有待商榷。

“我們在苗彤的衣物上,提取到了你的指紋。”太陽太大,季風一直站在門背後的陰影裏,此時方才出現,提醒他,“在肩胛骨的位置。”

烏班長說:“我和她是一個班的,拍過她的肩膀不奇怪吧。”

“你為什麽要穿清潔工的衣服上去?明明證據已經被你拿走了,你甚至可以不赴約。”簡靜一針見血,“可你偏偏還要喬裝打扮,更在事後偽造了遺書。”

她拿出密封在證物袋中的遺書,道:“紙的邊緣有刀片裁過的痕跡,猜得沒錯的話,這是你故意讓苗彤寫下的樣本,裁掉一部分,就成了遺書。”

原遺書如下:

思來想去,還是沒有辦法接受

我已經決定放棄

對不起,請原諒我的任性

作為遺書而言,內容過於籠統抽象,沒有辦法接受什麽?放棄什麽?信的對象是誰?統統沒有寫明。

但如果擴充一下,內容顯然更合情合理,比如說:

X老師,我思來想去,還是沒有辦法接受

保送的事,我已經決定放棄

辜負了您,對不起,請原諒我的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