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一團亂麻(第2/3頁)

誠然,柴記者擁有作案的時間。

13:20-13:40、20分鐘,13:50-14:10、20分鐘,14:15-14:35,還是20分鐘。

20分鐘殺個人,足夠了,問題在於,她搞這麽復雜幹什麽?

簡靜嘗試分析每個時間段的作用:“照片和視頻,可以佐證13點50前,倉庫附近沒有屍體,所以,她在13:20到13:40之間已經把人殺了?藏好屍體,然後回來,下去,拍照。那14:10分來找我們幹什麽?這不該是不在場證明麽?”

“不對,如果要做不在場證明,就該提前讓大家發現屍體。”季風道,“她不一定每個舉動都是有意義的,也許只是混淆視線。”

他思索片刻,擺手道:“簡老師,咱們先梳理一下能確定的事,其他的放放,別去管。”

簡靜同意,翻開新一頁紙,寫了幾個詞。

下毒(確認丸子頭所為)

兇器(失蹤了?)

僵屍(???)

泡面(制造14:35,死者還活著的假象)

傘(雨停時間為14:30分,死者若在此前死亡,應該打傘。骨折男看見的撐傘人是誰?)

“沒錯。”季風頷首,“幹擾因素太多,我們應該做點減法。依我看,前面幾點都雲裏霧裏的,我們把重點放在泡面上,怎麽樣?”

簡靜聳聳肩,沒有意見。

他點開手機相冊,思路明確:“我給每個人的行李都拍了照,兩個女孩的行李裏有面包和薄荷糖,兩個男生屋裏只有士力架,按照他們的說法,大部分行李都放在了死者住的204。

“柴記者的包裏有水果、日本的杯面、速溶咖啡,骨折那人什麽吃的也沒有。而賓館裏賣的泡面都是國產牌子,康X傅和統X。可黃毛拿到的是袋裝泡面,韓國的辛拉面。

“所以,我們可以確定,泡面就是出自學生團,要麽是之前就自留了一包,要麽就是兇手從死者的房間拿走的。

“簡老師,你同意我的分析嗎?”

她剝了顆奶片,邊吃邊點頭。

“給我個。”季風不客氣地搶走一粒,繼續道,“自留的話,板寸不知道,兩個小姑娘也不像,只可能是黃毛自導自演,那麽毫無疑問,他就是兇手。不過我們先把他放開,看看還有沒有別的情況。”

他說:“假設,是兇手從死者房間裏拿走的,會怎樣?”

簡靜忖道:“TA必須知道黃毛拍門的事,這就排除了板寸:他如果回來,走大門會被服務員看到,後門必須經過我們房間,但我們都沒看到他。”

“那就剩下幾個留下來的人了。”季風無縫銜接,“關鍵來了,他得有鑰匙。”

賓館用的老式鎖,外面只有鎖孔,且門一碰上就直接鎖住。死者離開房間時,如無意外,肯定關了門。

但簡靜立即提出新的思路:“還有一個可能,當時,兇手就在死者的房間。”

季風愣住,不可思議道:“我沒理解錯的話,你不是在說兇手拿走鑰匙,正好在房間裏找什麽,而是TA在房間裏殺害了死者,然後轉移屍體?204哪裏像第一現場了?”

“我知道是小概率,”她揚起下巴,“但也不能排除兇手迷暈死者,把他搬到外面殺害的可能。”

季風:“太偵探小說了。”

簡靜:“我本來就是作家。”

“果然還在記恨我。”他無語又好笑,“我錯了,我嘴賤,原諒我,行不行?說正事呢。”

“男人最沒有誠意的認錯來了。”她冷笑,“誰恨你了,我只是查漏補缺。”

季風:“……”

他明智地轉移話題:“假設兇手有鑰匙,可我們發現屍體的時候,鑰匙就在死者的口袋裏——他必須有一個還回去的機會。”

簡靜沉思道:“14點35分以後,16點之前,離開過的只有黃毛和柴記者。”

黃毛有了兩個分支,自留了泡面,說謊了,或沒有留,殺人後拿走鑰匙,取了泡面,假稱是出現在自己房裏的。

而柴記者的行動比較多,可能性也很多。

“現在我們有了兩個嫌疑人。”季風說,“簡老師,挑一個吧,咱們繼續碰碰運氣。”

她道:“驗證黃毛的說法得去廁所……要去你去,反正我不想去。”

“行,咱們分頭行事。”

季風上了樓,簡靜卻沒動,繼續琢磨。

如果柴記者是兇手,她是怎麽辦到的呢?

13:20-13:40 第一個時間段,20分鐘

13:40-13:50在案發現場,無死者

13:50-14:10 第二個時間段,20分鐘

14:10-14:15找簡靜借東西

14:15-14:35 第三個時間段,20分鐘

14:35-15:20 必須放好泡面

15:30去廚房 還鑰匙

放好泡面並歸還鑰匙的時間線,非常合理。因為,她不能確定屍體什麽時候被發現,需要盡快歸還。

所以,假如第一個或第二個時間段殺了人,沒道理不在第三個時間段還掉,偏偏等到黃毛回來——她又不能未蔔先知,預測到黃毛會拍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