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開撕吧!嫌疑人(第2/3頁)

也只有這樣,才能解釋她早上發表的“考試”言論。

簡靜當時以為她在炫耀,現在想想,分明是威脅。

“你膽子挺大的。”簡靜淡淡道,“今天中午,我聽到你問金美仙實習的事,你去了她家的公司?”

她看向程嘉佑:“你兄弟撬你墻角,你就一點都沒起疑?”

劉凱又驚又懼,既沒想到她這麽快梳理出來龍去脈,也沒想到她臟水潑得這麽快狠準,脫口辯解:“你不要胡說。”

金美仙介紹的工作眼看要黃,他還得巴著“哥們”呢。

程嘉佑有點懵。

但他本質不壞,不會惡意揣測兄弟,遲疑說:“都是誤會。”不過劉凱說壞話是誤會,還是撬墻角是誤會,沒說清楚,顯然他自己也很糊塗。

然而,簡靜並不打算輕易罷休。

她這麽做並非為了泄憤,而是故意為之。

從目前的口供來看,王室友對死者有嫌隙,可似乎只是情感上的厭惡,沒有明確的利害關系。而趙、劉、方、張四人和死者沒多少牽扯,似乎只是偶然牽扯進了案件,找不出破綻。

這對警方來說是相當棘手的情況,他們必須找到證據,才能繼續提審嫌疑人。按照現有的效率,起碼也得兩三天的時間。

季風想試試另一個辦法。

就好像囚徒困境的博弈,有的時候,人們明知雙贏才是最好的辦法,卻總是出於種種原因,做出不明智的選擇。

剛才他告訴簡靜張閨蜜告狀的事,便是暗示她做個引子。

和狼人殺一樣,別人指證你,你反駁的同時,也必須把鍋甩別人頭上,進攻才是最好的幫手。

在互相指證中,拔出蘿蔔帶出泥,就能把其他人隱藏的秘密挖出來。

所以,此時此刻,真相不重要,打起來才重要。

簡靜睜眼說瞎話:“金美仙是不是有一張姓範的歌星的簽名照?”

“你怎麽知道?”程嘉佑不明所以。

簡靜指著劉凱:“他用的護腕,是不是那個歌星代言的牌子?”

不等其他人看過去,劉凱飛快捂住了手腕。

程嘉佑並不相信多年好友和女友有瓜葛,可這……“劉凱?”他愣神。

“嘉佑,你聽我解釋。”劉凱飛快道:“美、她想要他的簽名照,我正好買這個牌子的護腕,抽到了簽名照片,就送給她了。”

簡靜幽幽捅刀:“你之前用的不是這個牌子。”

徒步在她獲得中級卡後不久,她的觀察力讓她記住了每個人的特征:劉凱當時用的是個挺貴的品牌,他有意炫耀,經常似有若無地把胳膊伸出來,左馨還吐槽過他裝。

程嘉佑和他住一個宿舍,自然比簡靜更了解:“你最近才換的這個。”

劉凱有苦說不出,他買退貨近十次,開了三個馬甲,反復買這個護腕,確實是為了拿歌星的照片去討好金美仙。

但這都是為了找實習工作。

金美仙那樣的大小姐,他又不是瘋了,怎麽會喜歡她。

“你是不是和金美仙有過瓜葛?”簡靜微笑,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劉凱是小人,小人在遇到危險的時候,通常選擇出賣別人,保全自己。他毫不猶豫地咬出了另一個人:“放屁,真要說誰有這個心思的話,會長,該是你吧?”

他想得很明白,程嘉佑和金美仙能幫他找到好工作,會長地位看似高一階,其實權力並沒有大多少,更別說即將畢業,學生會長沒什麽用了。

好哥們和無用會長,想都知道得罪哪個。

“我之前看到你把她拉到角落裏說話,”劉凱是一條好狗,咬人一把好手,“是不是你在追她,她沒看上你,你愛而不得,惱羞成怒,直接殺了她。”

其他人:瓜好香。

方會長沒想到自己突然被咬,慌亂一刹,不過很快鎮定:“我對她有點好感,但他們在一起後,我就再也沒有想過別的,那天只是把話說清楚,沒想到讓你誤會了。”

他扶住眼鏡,似不經意地說:“我是男生,比較看得開,倒是趙璇,我也勸過你放棄,可惜你沒聽。”

簡靜嘆為觀止,一個真小人,一個偽君子,怪不得程嘉佑還可以,全靠同行襯托啊。

趙璇冷笑:“會長有話直說,含沙射影幹什麽?”

“我只是隨口一說,沒別的意思。”方會長笑笑,“反正大家都知道。”

“說真的,你們讓我惡心。”趙璇忍無可忍,“怎麽,我喜歡過程嘉佑,就會為了他殺人?是你瘋了還是我瘋了?他配嗎?”

人被逼急了,以前喜歡的人照樣可以diss,何況現在白月光褪了色,就是黏壞衣服的白米粒。

“我早就找到了好單位實習,試用期領導就給我正式工資。老板的兒子雖然不學無術,但也夠有錢的,正在追我。”她有種蒼蠅掉進菜裏的惡心感,“我腦子壞掉了,為了程嘉佑殺人?神經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