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2/2頁)

轉學來江城的時候,他正好高一,開學典禮那一天,傅斯冕作為高三學生代表上台發言,他穿著白襯衫和黑色長褲,褲型將他的腿拉得長又筆直,衣角飛揚,他眉眼俊秀清冷,聲音從話筒裏傳出來,讓人耳朵都能酥掉。

周時軻是個聲控加顏控,他喜歡唱歌,對聲音好聽的人自然就喜歡,而在之後的主動接觸中,周時軻對傅斯冕越加無法自拔。

可惜傅斯冕已經高三了,在周時軻還沒能把人拿下的時候,他就已經去了大學。

周時軻在接下來的兩年,咬著牙,考去了傅斯冕所在的大學,再一次成為了傅斯冕的學弟,沒有了不能早戀的校規掣肘,周時軻終於開始可以光明正大地追求傅斯冕了。

他以為傅斯冕很難追的。

學校裏喜歡他的人用卡車都拉不完。

但周時軻只用了三個月,就追到了傅斯冕。

他知道傅斯冕喜歡幹幹凈凈的小男生,他跟舅舅說,將本來要準備買給自己的超酷火紅色越野換成了低調的奧迪,又扔掉了花裏胡哨的眉釘耳釘,洗掉了肩膀上的紋身,衣櫃裏的潮牌被款式簡單設計大方的毛衣襯衫代替。

他本就臉嫩,當時說他是高中生都有人信,就算是現在都大學畢業了,看著也比傅斯冕小上好幾歲。

傅斯冕說:“我們可以試試。”

於是周時軻就和傅斯冕在一起了,直到大學畢業,周時軻又毅然決然地來到了傅斯冕的老家江城,反正家裏不需要他操心,跟著傅斯冕也是一樣的,傅斯冕真的對他很好。

淩晨時分,周時軻被雷聲驚醒,他翻了個身,正好翻進傅斯冕的懷裏。

“雨好大啊。”周時軻呆呆地說,“你明天可以不去公司嗎?”

傅斯冕沒醒。

周時軻抱住他的腰,“明天周六,我想你在家陪我,或者我們出去玩。”

周時軻伸出手指去摸傅斯冕的眼睛,往下,是鼻子,然後是嘴巴,傅斯冕的每一個地方,他都好喜歡。

在嘴角那裏還沒停留多久,本來熟睡著的男人睜開眼睛,冷漠的眼神將周時軻看得一怔。

但很快,傅斯冕的眼神溫和下來,他含住周時軻的指尖,舔了舔,“睡不著?”

周時軻被他舔得腳趾都蜷縮了起來。

“還疼不疼?”傅斯冕動了一下,將周時軻抱在了自己腿上,“不疼我們玩會兒再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