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4章 極品橫生養蠱呢?(4)

不過為了不讓別人說嘴,原身倒也沒虐待她二婚丈夫帶著的那個孩子,雖然沒像親生母親那樣關愛。

但至少該有的東西。

是一樣沒少給他。。

吃喝衣物也沒有搞兩面派。

家裏條件什麽樣就什麽樣。

即便自己後來又懷了孕,再一次生了一對龍鳳胎之後,原身的態度也沒怎麽變,而且她覺得自己作為後媽,在日常吃喝以及經濟方面一視同仁,已經很不錯了,她可不是那種為了讓繼子開心,而苛待自己親生兒子和閨女去表現的傻子。

總不能讓她對繼子,還表現出一視同仁的母愛吧,她可做不到。

二婚那一年是六九年。

原身與顧耀民結婚並且領證。

次年生了龍鳳胎。

第二胎龍鳳胎八歲那年,顧耀民毅然選擇暫時停職下海經商,那時候是可以停職一段時間的,而顧耀民剛開始也不確定下海經商能不能賺到錢,所以他先選擇了停職。

不過他也沒停多長時間。

因為他第一次來回倒賣一趟就賺了過去一年的工資不止,中間總共只花了半個月的時間,這種瘋狂賺錢的感覺對他而言,遠比鐵飯碗更有吸引力,所以在第一筆錢剛賺到手的時候,他就直接回去辦理了離職手續,原身對此也相當支持。

並且還趕緊跟他協商了一番。

把肥皂廠工作還給了娘家。

然後與他一起下海經商,至於孩子,反正三個都已經到了上學年紀了,直接交給雙方的父母照看。

彼此父母輪流照看一段時間。

他們每個月給點錢就是了。

顧耀民當時也覺得妻子遠比其他利益關系的兄弟可靠,多一個絕對值得信任的人,做很多事都會方便許多,所以幾乎沒怎麽猶豫就同意了原身的提議,把家裏三個孩子交托給雙方父母,他們下海經商。

即便過程有輸有贏有坎坷。

但原身和她丈夫兩人終究還是把握住了時代浪潮,在之後的三十年時間裏,發展出了一個總資產過百億的服裝和電子廠,至於為什麽說三十年,那主要是因為零八年的時候原身丈夫因病去世,從那一年開始,他們兩人創辦的服裝廠和電子廠就被分割了開來,其中服裝廠交給了不是原身親生的那個顧緣。

電子廠交給了原身親子顧宇。

至於另一個閨女,出嫁的時候給過嫁妝,分遺產的時候,是相當理所當然的沒有分到任何股份,只得了幾套房子以及一千來萬現金。

當然了,服裝廠和電子廠雖然分給了兩個兒子,但是原身和她丈夫同為創始人,她丈夫遺產分的也僅僅只是他的那部分股份,並不影響原身手裏所握有的百分之三十服裝廠股份和百分之四十二的電子廠股份,這些股份原身可沒分出去。

至少在她死之前應該不會分。

最多提前立好遺囑。

而分完遺產後,因為原身手裏握有的股份不再占據絕對優勢,所以那兩個廠自然也是分別歸原身那兩個兒子執掌,之後一些大動作。

包括兩個廠的未來走向。

也都不歸原身管了。

據原身記憶了解,她那個繼子在繼承服裝廠之後,壓根就沒怎麽管過服裝廠,而是直接拿他在服裝廠所擁有的股份抵押了一大筆錢。

自己開創了一家房產公司。

也不知是擔心原身所擁有的股份會對他產生威脅,還是因為其他什麽原因,反正他基本沒怎麽管過那家服裝廠,一直讓服裝廠自生自滅,自己專心發展新的房產公司。

原身還不好說什麽。

只能偶爾插手管管,免得服裝廠跟不上時代節奏倒閉,影響自己的股權價值,後來她那個長子辦的房產公司,正好趕上房價飆升的黃金時代,賺的那叫一個盆滿缽滿。

但原身的確是沒沾到啥光。

甚至服裝廠的股權價值。

都因為服裝廠和那個服裝品牌本身越來越不行的原因下跌不少。

至於原身那個親生兒子,他倒是沒把電子廠股權抵押貸款,自己創辦企業,他是直接自己吃老本。

可是電子廠又能有多少老本給他吃,沒有科技創新的話,一兩年就跟不上時代了,只能給別人做代工,他自己不思進取,還埋怨他爸和原身沒把服裝廠給他,把電子廠這個垃圾給他,過程他甚至還起過直接把電子廠的股份變賣,把錢全部都存銀行裏面,吃利息的打算。

最後原身迫於無奈,只能自己動用自己的老本,把電子廠在她親兒子手裏的股份買下來自己運營。

對此她兒子也很樂意賣。

因為她兒子覺得,她媽就他一個親生兒子,即便現在花錢把電子廠股份買了回去,等回頭死了,手裏股份能不留給他這個親兒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