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0章 想紅的透明女星(10)

經過派出所工作人員的協調和雙方的溝通,黃梅夫妻與原身經紀公司之間的誤會,這才總算解開了。

不過誤會解開歸解開。

黃梅夫妻依舊沒有放棄通過經紀公司這邊,找到他們女兒下落。

因為除此之外。

他們也沒什麽其他辦法。

喬木把他們拉黑了,他們原本就沒怎麽關注過喬木到底住什麽地方,這人山人海的他們到哪找人?

經紀公司那邊,雖然也很想立刻把這麻煩給解決了,懶得折騰。

但是就沒有哪家公司。

會特別關注離職員工的住處。

所以,他們最終只能表示員工早在一個多月之前就已經離職,他們沒有義務,去追蹤員工的下落。

為此兩邊一直僵持著。

實際上,只要不是原身父母親戚的電話,都是能打通喬木的號碼的,只是黃梅夫妻一上來就先強調他們聯系不上女兒,女兒失聯了。

所以直接連帶著後來的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及那家經紀公司的負責人,都沒有想到去電話聯系喬木。

詢問喬木在什麽地方等等。

因為他們都以為喬木可能換了號碼之類的,所以父母才說失聯。

然而實際情況就是……

他們被喬木很單純的拉黑了。

後來還是經紀公司那邊打電話聯系了喬木原來的那個經紀人,而喬木原來的那個經紀人,因為沒有聽到黃梅說女兒失聯的事,當場直接打了個電話給喬木,這才暫時破了這樁矛盾,並且聯系到了喬木。

而喬木那邊則是很堅決地表示她不想再見原身的父母了,也不會再透露自己的地址,讓他們兩個想要錢有事直接找律師起訴,看看法律判她應該給多少,她就給多少。

臨掛斷電話之前。

喬木還特地表示法律規定的贍養年紀是男性六十歲以上,女性五十五歲以上,而且還是周歲,她先前給的那些錢都有保留銀行流水證據,要打官司就讓他們兩個打吧。

說完喬木便掛斷電話,然後把經紀公司裏的人號碼也都拉黑了。

了解這些情況後的經紀人,這時候不可能去勸喬木,所以,只能把喬木剛剛的通話錄音轉發給了經紀公司聯系他的那個人,然後由經紀公司聯系他的人在派出所播放。

借此徹底撇清他們的關系。

表明黃梅他們的女兒失聯跟他們經紀公司沒有絲毫關系,就是他們女兒單純的再也不想見他們,不想再被他們一家扒在身上吸血了。

那麽清晰的結論一出,經紀公司的相關人員就立刻離開了,別人也沒有理由把他們留下來,要不是不想惹麻煩,他們還能轉頭起訴黃梅他們兩個擾亂公司秩序,汙蔑公司名聲之類,讓他們賠償一番呢。

派出所的工作人員聽了喬木的電話錄音也有些無語,並且同樣覺得黃梅這對夫妻實在是太惡心了。

而且既然人好好的。

只是對方不想見他們。

那他們也沒有理由去幫黃梅夫妻,找不想見他們的人,畢竟人家現在很安全,這最多算家庭矛盾。

至於黃梅夫妻還想再鬧。

一句再鬧就是擾亂公共秩序和妨礙他們辦公,就把黃梅打發了。

離開派出所的黃梅夫妻兩人雖然依舊氣惱不已,但是他們還真有些迷茫,完全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麽找喬木,於是他們倆想了想,討論了段時間之後,決定通過媒體找。

反正他們已經不指望喬木每個月打錢給他們了,那自然也就沒必要顧忌她的名聲,只要把她找到並且弄回家,讓她嫁人賺彩禮就行。

不過他們也不認識媒體。

更舍不得花錢找媒體啥的。

所以最終他們又跑到了喬木原來的那個經紀公司附近守株待兔。

這一次,他們就不是守喬木或者說守喬木的經紀人的,他們是單純的想要守記者,在他們看來,經紀公司這邊肯定是有明星的,有明星,肯定就有記者過來拍啊啥的。

到時候他們逮住一個記者。

直接跟記者哭訴不就行了。

不就能算是有媒體了嗎?

然而正常情況下,只要經紀公司旗下的員工不是爆出什麽特大醜聞或者什麽特大消息,人家哪個記者會特地跑到經紀公司這邊堵人。

況且原身簽的這家經紀公司本來就是一個小公司,公司裏最火的也才二線,平常更是不炒作,沒有任何醜聞之類的,所以黃梅夫妻他們兩個,愣是堵了小半個月都沒有堵到記者,只堵到了兩個代拍的。

然而人家代拍的壓根就沒有聽過喬木的名字,也沒有心情搞這種事,那是直接拒絕然後轉身就走。

當然了,除此之外,他們也有聽他們兒子的叮囑,上網發一些帖子,發一些求助帖子,但是原身可能是太透明或者說太涼了,他們發的帖子和求助壓根就沒有人看,有人看到了,也沒掀起一丁點浪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