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不服老的喬影後(12)

不要覺得這有什麽奇怪的。

對於徐家而言,總集團股份的重要性是遠超過旗下的一個娛樂公司的,即使兩者價值基本持平,甚至娛樂公司的潛力可能還不錯。

那也沒辦法跟總集團股份比。

因為總集團的股份份額涉及到他們在集團當中的地位和話語權。

那是他們的根基所在。

他們徐家一年前就因為喬木股份分割的問題出現了很大動蕩,甚至在總集團的話語權也弱了許多。

要不是原身顧念著些舊情,沒有把股份賣出去,依舊死死的握在手裏,恐怕他們家那個集團的管事人就得換一個了,因為如果原身把她手裏的百分之十股份賣給集團的第二股權人,那麽第二股權人手裏的股份就超過了徐家擁有的股份。

也正因如此,當喬木提出願意用集團百分之十的股份,交換價值過百億的娛樂公司的時候,徐化武才會忙不叠同意,並且迅速過來。

次日中午,兩人時隔一年零二十七天之後,再次在禦膳坊的九樓包間內見面,一見面,徐化武還想敘敘舊,聊聊過去,可喬木哪有心情跟他一個渣男聊正事之外的事。

直言道:

“自離婚後,我們只談公事。

合同我已經擬好了,你現在只要看一下,覺得可以簽字就行,不要廢話,除了你,我有的是別人可以選擇,希望你不要自誤,合同都在這呢,你自己仔細看一看吧。”

徐化武深深的看了眼喬木,不再繼續說話,而是直接拿起合同仔細的看了起來,他做了這麽多年總裁,怎麽著也不至於連合同都不會看,所以很快就看完並且簽了字。

既然合同沒問題,他當然得趕緊把字給簽了,省得再出意外。

“東西我都帶來了,我們什麽時候去公證部門做公證交接,我這邊隨時都可以,順著你的時間來。”

有些東西,特別是一些比較珍貴的東西,不是簽了合同就能直接完成交接的,必要情況下,還是得在公證部門的見證之下做個公證。

雖然得花錢,但這樣安全。

就跟遺囑一樣,沒有做過公證的遺囑雖然也有一定法律效應,但如果真的有人打官司,而且還是血脈親人打官司,那真不一定能贏。

比如說,母親留了遺囑,說要把錢和房子都留給女兒,但是如果兒子也想要,而這個母親留下來的遺囑又沒有在公證處做過公證,那麽法院是有很大的可能判平分的。

公證處的公證,就是確保得到的遺囑能夠百分之百兌現的手段。

“沒問題,吃完飯就去。

晚上我還有事,沒空陪你去公證處公證,接下來我不想再跟你說話,咱們各吃各的,吃完就走。”

說完,喬木就不再言語。

徐化武也很識趣,同樣噤聲。

兩人就這麽沉默的吃完飯,隨後迅速各自駕車去公證處,在律師及公證人員的見證下進行了交換。

直到此時,徐化武才安心。

安心之後,某人就想跟容貌狀態恢復了不少的喬木說說話,聊聊天,敘敘舊,可喬木哪會看不出他的小心思,理都不理的開車走了。

正好趁著還沒下班,而且那個娛樂公司總部離這邊也不遠,所以喬木索性就準備過去完成交接,順帶著了解一下那個娛樂公司的內部情況,確定接下來的經營方針。

……

“見鬼了,這死婆娘跟我離婚之後竟然年輕了那麽多,過去她也不缺錢啊,怎麽離了婚才做醫美?

媽蛋的,她該不會是妄圖尋找第二春,包養小鮮肉吧,對了,她跟我換的還是娛樂公司,我天,這婆娘該不會想把我綠成大草原吧。

不行,就算離婚了也不能讓她這麽亂搞,得找人調查,要真這麽幹被人知道了,我還有什麽臉面。”

男人有時候就是這麽無恥,明明是自己先出軌,先找了小三小四小五小六的,甚至私生子、私生女都生了一堆,卻還想管已經離了婚的前妻,擔心前妻尋找第二春。

真真是嚴於待人,寬於律己。

徐化武一想到自己的前妻可能會跟別人在一起,就有一種被人綠的憤怒感,所以當即也不急著回去了,直接打電話聯系了一下他熟悉的一家偵探事務所,讓他們盯梢。

盯喬木最近在幹什麽。

喬木對此暫時是不知情的。

她還在忙著處理新接手的娛樂公司內部的一些財務以及其他各方面的亂狀,娛樂公司嘛,內部情況混亂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要說哪個娛樂公司幹幹凈凈,那才奇怪。

就跟水至清則無魚一樣。

上到五百強,國企,下到小公司,小作坊,還真沒人保證哪家能絕絕對對的完全幹凈,或多或少都會存在一些問題,區別只是在於有的問題比較大,有的問題比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