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第2/3頁)

先帝講究孝道,當然幾乎每個朝代的皇帝都這麽幹,這是為了更好的管理子民。但總之,在本朝不孝是大罪,哪怕不至於真的受到刑罰,可對於生意肯定是有影響的。

周老爺他只是想占便宜啊!

他沒打算搞事情搞個天崩地裂,也沒想過要跟周生生同歸於盡。

犯不上啊!

說白了,他才是個真正的生意人,做任何事情都會考慮一個回報率。真的要是跟周生生徹底撕破臉了,對他有什麽好處?同歸於盡就更別提了,周生生又沒對他趕盡殺絕,只要他老實待在孝義鎮上,起碼地租是可以弄到手的,在接下來的幾十年裏,他完全可以當個優哉遊哉的富家翁。

唯一的麻煩是,妻兒怎麽辦?

周老爺認真的思考起來,他可以確定,周生生肯定不會對他下手,也不會在他活著的時候搞出大事來。可問題是,別忘了周生生是他原配妻子所出的,如今這個是繼室。也就是說,繼室要比周老爺小好幾歲,繼室所出的兒女,女兒倒是沒啥,大不了找個人家嫁出去,但兒子呢?

要知道,周老爺的小兒子到如今也還不滿十歲呢!

當爹的總是要為兒子考慮的,但現實的問題是,這是他兒子,並不是周家的後代。如果當初他順利的將周生生嫁出去了,那麽周家的財產就都是他這個贅婿的了,等他百年之後,兒子自然也就順理成章的繼承了周家的財產。

至於什麽三代還宗……

那祖宗還能比吃香的喝辣的更重要?

周老爺當初能摒棄姓氏和祖宗主動當了周家的上門女婿,就說明他這個人不在意那些虛的。再說了,只要人在,血脈傳承也在,大不了讓他兒子多生幾個孫子,擇個好的還宗,這不就解決了嗎?

所以,最大的問題還是如何弄到周家的祖產。

回孝義鎮老實縮著當個富家翁,就意味著接下來的日子會很平靜,但周老爺扭頭看了看小兒子,很快就放棄了這個想法。那就只能留下來了,搏一搏,萬一周生生真的發達了,興許就不要周家的祖產了……

做夢呢!

周老爺深以為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但還有個妥協的法子,那就是讓周生生拿出一筆錢,作為好聚好散的安家錢,他再拿這筆錢給兒子置辦一份厚實的家業,兩邊從此就由親人變成了親戚。

這是目前最為可行的辦法,周老爺認為這對於雙方來說都不錯,再說他也沒打算多要,按照孝義鎮那邊的田產價格,差不多四五兩銀子就能買一塊地了,當然上等的肥田是另外的價格,再說你也買不到。

總之,他覺得有個兩千兩銀子就可以了。

其中的一千兩買地,差不多可以買二百畝普通的田產,這個就可以學已故的周老太爺,立下規矩不可出售,每年的租子除了自家嚼用外,盡數賣掉換來錢財繼續購入田產。

要知道,當初周家的祖產一開始甚至才五十畝,是周老太爺花了一輩子的時間慢慢積攢下來的。既然周老太爺可以,周老爺覺得沒道理自己就不可以。

況且,周老太爺還沒兒子呢,他就不同了,哪怕他這輩子完成不了,他有兒子,將來還會有孫子!

剩下的一千兩,拿個二百兩銀子出來置辦祖宅。雖說宅基地要比田產略便宜,但這個也要看在哪裏。如果是在鄉下地頭,種不出糧食的貧瘠土地自然是很便宜的。可如果是在鎮上呢?那情況就不同了,再說光買地有啥用?不得往上頭蓋房子?

這個二百兩銀子是算上了買地、蓋屋、內部裝飾、置辦家舍等等所有費用的。

如果是在府城,二百兩銀子大概能買下一個小宅院,能住十幾口人、並且位置也不會特別偏僻的那種。但若是在孝義鎮,那就舒坦了,保準能建個面積不比趙府小的豪宅了。

——搞不好比趙府還要好,畢竟趙府一半的地方都被開墾成了菜園子。

還有八百兩銀子嘛,五百兩換成金子。以周老爺的年歲,他其實是經歷過戰爭年代的,當然不算親身經歷,主要是孝義鎮那邊太偏僻了,沒人往那邊去。可就算如此,他也經歷了物價飛漲,拿著錢都買不到食物的可怕年月,包括他家,在他小時候家境還不錯,卻沒能熬過去,在他十幾歲時就家道中落了。

因此,周老爺格外得有憂患意識,認為金子永遠都是硬通貨,這個是屬於子孫後代的保命錢,畢竟誰也不知道,戰亂什麽時候會到來。哪怕不是戰亂好了,饑荒呢?每隔十幾二十年,必有一次饑荒,手裏捏著金子,才能保證血脈的傳承、延續。

對了,還有三百兩。

周老爺思考許久,覺得還是應該置辦一些店鋪的。甭管是賃出去給人家做買賣,還是自己做點兒小買賣都不錯。田產雖然保值,但論起暴利,卻完全沒辦法跟做買賣的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