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6.白骨-05(3合1)

“目前只是懷疑。”

葉懷睿對殷嘉茗說道:

“還要找到更切實的證據才行。”

對法醫來說, 在進行個體識別的時候,哪怕白骨屍的推測死亡時間、性別、年齡、身高以及一些旁證都與某個人相符,依然需要更加確切的、獨一無二的證據,才能確定對方的身份。

【那你們能找到證據嗎?】

殷嘉茗也很緊張:

【我是說, 那具骷髏就是司徒英雄的實證。】

“現在還不好說。”

畢竟是在地裏埋了三十多年的屍體, 這個過程中, 大量的生物學證據會被自然環境湮滅,葉懷睿也不敢把話說得太滿,“不過我會盡量想一想辦法的。”

殷嘉茗對此一竅不通, 那年頭也沒個《犯罪現場○查》或是《法證×鋒》之類的電影電視劇給普羅大眾進行科普,他對個體識別的常識除了指紋和血型之外, 就當真什麽也沒有了。

出於近似於雄孔雀開屏的心態,殷少爺很想在阿睿面前表現得聰明能幹一些,但實在肚裏沒這方面的料,搜腸刮肚也想不出一點有用的建議,最後他只能悻悻說道:

【嗯, 那就全靠你了。】

葉懷睿當然不知道殷嘉茗那九曲十八彎的心思, 聽對方聲音有點悶悶的,感覺情緒不高的樣子, 以為他是擔心案情, 便安慰道:

“不管如何,如果那具白骨屍當真是司徒英雄, 那麽埋了三十九年的遺骸現在挖出來……”

他低聲笑道:

“算不算是天意呢?”

《金城大劫案》的上映, 自己一時沖動買下的別墅, 還有密室裏神奇的時空重疊, 再加上現在他們竟然挖出了疑似涉案司機的白骨遺骸。

太多的巧合之下, 從不信神佛的葉懷睿甚至覺得, 這或許便是冥冥中的定數,又或者其中真有什麽六合之外不可言說的神秘力量,在驅使他重新調查這個案子。

【對啊!】

殷嘉茗立刻又精神了起來,他朗聲笑道:

【一定是老天爺也看不過我含冤受屈,才送一個阿睿來幫我洗脫冤情的。】

葉懷睿:“……”

這說法聽著讓人有點臉紅,他不知該怎麽回答才好。

“咳。”

他清了清嗓子,突兀地岔開話題:

“如果那具白骨屍當真是司徒英雄的話,你怎麽想?”

【若果真如此,那很多事情都能解釋得通了。】

殷嘉茗幾乎是立刻就想到了問題的關鍵:

【為什麽司徒英雄必須死。】

是的,若兇徒不想暴露身份,那麽司徒英雄就必須是個死人。

三名劫匪搶劫銀行,得手後再由司機司徒英雄負責開車,四人一路驅車逃到伏龍港,差點兒便要成功偷渡到海外去了。

可惜關鍵時刻,司徒英雄在碼頭上遇到了自己的債主,並被對方認了出來,才引發後續的駁火事件,將案子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事實上,從整個案件來看,司徒英雄才是唯一一個身份明確,無可推脫的人。

主犯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決定把鍋扣到殷嘉茗身上,為此可謂煞費苦心。

在當年那個信息相對閉塞的年代,想要偽裝成另一個人,要遠比現在容易得多。

對於沒見過殷嘉茗的人來說,對他的了解可能只限於“長得很高”、“相貌英俊”、“手臂上有觀音捧蓮的紋身”、“瑞寶酒店的經理”這些標簽而已。

只要外形相差得不遠,再肯花些功夫,想要令對方相信自己就是殷嘉茗,也不是什麽做不到的事情。

而且從主犯在案件中的表現來看,葉懷睿覺得主犯一定是個相當謹慎的人。

即便是面對跟自己一起“幹大事”同夥,他也定然不會暴露自己的真實身份。

所以司徒英雄才會一直以為主謀者便是殷嘉茗本人,也才會在情急之下叫出了“殷嘉茗”這個名字,把鍋扣實在了殷少爺的身上。

在葉懷睿看過的卷宗裏,在槍戰駁火中幸存下來的小混混手術不久後便清醒了過來,向警方詳細供述了那時的情況。

伏龍港一帶是社團“仁義堂”的地盤,當時仁義堂的幹部“大包”正帶著三個小弟在伏龍港“巡更”——實際上是打算敲那些趁夜帶偷渡客登陸的蛇頭一筆“上岸費”。

大約將近三點的時候,大包注意到有一輛車偷偷停在了沙灘旁的公路上,車上下來四個人,三個蒙面,一個神色慌張,身上大包小包,直奔碼頭。

大包經驗豐富,一看就知道這是準備“著草”的架勢。

隨後他認出唯一沒有蒙面的那人是欠了他十好幾萬“貴利”的司徒英雄。

大包當然不能放司徒英雄就這樣逃了,仗著自己身上有“家夥”,便帶著三個小弟迎上前去,堵住了四人的去路。

據小混混所言,當時那四個人看到去路被攔,幾乎是立刻就進入了一種應激狀態之中,情緒十分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