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6.白骨-03

8月3日,星期二,金城司法警察局司法鑒定化驗所。

早上九點零五分。

解剖台上,處理好的白骨被重新拼成了人形,葉懷睿、歐陽婷婷和章明明站在床旁,開始對這具骨架進行檢查。

發現可疑的屍體時,首先應該確定的便是確認人已經死了多長時間了。

死亡時間的判斷通常是法醫學屍體檢查的重要任務,因為確定死亡時間對闡明案件性質、縮小偵查範圍、認定或是排除嫌疑人都至關重要。

隨便翻開一本推理小說,作者都會煞有其事地告訴你,人死後約一小時出現屍斑、二到三小時出現屍僵、四十八小時屍僵消失,三到五天屍體因腐敗而變得浮腫,一個月後軟組織液化,一年後便回歸自然了。

然而實際上,屍體現象受許多因素影響,想要通過屍體現象準確推斷某個人到底死了多久,並不是那麽簡單的事情。

葉懷睿在賓夕法尼亞大學念書的時候,就曾經見識過一個十分有趣的案例。

某日黃昏,警方接到報案,稱在一棟別墅中發現一男一女兩名死者,疑似兇殺。

探員偵察後初步判斷,女性死者死於槍擊,而作為兇器的“沙漠勇士”則握在了男性死者的手中——他用它射穿了自己的頭顱。

案情似乎十分明顯了,男人槍殺了女人,然後吞槍自殺。

然而唯一的問題在於,兩具屍體的腐爛程度完全不一樣。

女性的屍體已經出現了巨人觀,死亡大約在五到七日左右;而男性的屍體卻只在體表出現了樹枝狀的汙綠色腐敗靜脈網,死亡時間應在三到四日這個區間裏。

根據法醫推測,二者的死亡時間相差了起碼得有二十四小時以上。

這樣一來,案子便十分不可思議了。

因為,這就意味著,兇手在殺害女被害人後,在二十四小時後重返犯罪現場,又或者幹脆在屍體旁邊生活了一天,再舉槍自殺。

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這都實在太匪夷所思了,實在有違正常人的思維邏輯,簡直堪稱變態了。

就在法醫還在糾結著這詭異的時間差的時候,另一項證據出現了。

兇案發生時,有兩個少年恰好在別墅附近玩耍,聽到了槍響聲。

他們倆異口同聲咬定,一共聽到了三發槍聲,兩發間隔時間很短,最後一發則隔了約莫五分鐘。

而警方已經證實,現場作為兇器的“沙漠勇士”一共擊發了三顆子彈,兩顆打中了女死者,一顆則留在了兇手自己的腦袋裏。

若是少年們的證詞無誤,兇手與被害人的死亡時間只差了五分鐘,理應不會出現如此明顯的屍體腐敗差異才對。

沒辦法,探員和法醫只能重返案發現場。

這一次,他們終於發現了造成這種奇特的腐敗差異的原因。

當地是沙漠地區,晝夜溫差明顯,午間陽光直射時,地面溫度接近四十度,而夜間氣溫又會降到十到十五度左右。

案發現場是一棟別墅,女死者中彈後倒在了落地窗前,而落地窗朝向西南方,窗簾是敞開的狀態。

如此一來,沙漠地帶的午後日照便會攜著高溫與暑氣照到女死者的遺體上,令她的體溫升高,變成最合適細菌生長的溫床。

而兇手是在玄關的角落吞槍自殺的,那兒剛好是樓梯與墻壁的夾角,完全照不到太陽光,比起被害人所在的位置,顯然要涼快上不少。

加之女死者體態較為豐滿,兇手則高挑消瘦,二者體型的差別更加大了遺體腐敗速度的差異,才會造成這種明明兩具屍體同處一屋,直線距離只有七米,腐敗程度卻相差了足足一天的奇特現象。

因為報案時間是在黃昏,探員和法醫第一次進入兇案現場時,太陽早就下山了,他們便未曾留意到落地窗的朝向,自然也不會考慮到日照對屍體腐敗速度的影響了。

所以說,從屍體現象推斷死亡時間是法醫學中一種古老而傳統的方法。它的結果不可能十分精確,而且需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的影響,遠比偵探小說裏寫的“常識”要困難和深奧得多。

回到葉懷睿他們正在調查的白骨屍上。

這具屍體的軟組織經腐敗而軟化、液化,基本完全溶解消失,毛發和指甲已然脫落,僅留下一具枯骨而已。

通常情況下,屍體埋在土壤中經過兩三年的時間,軟組織便會變成泥漿一般的灰汙色,很容易便會液化脫落,白骨化的過程就算完成了。

大約掩埋十年以上的屍骨才會完全幹涸,再過三百年,屍骨中的有機物大部分降解,就會變得輕而易碎。

但事實上,白骨化的進程也受很多因素影響。

例如溫度、土壤性質、掩埋深度、棺木的密封性等等等等。

暴露在空氣裏的屍體比完全浸泡在水下的屍體更容易變成白骨,而泡在水裏的屍體又比埋在泥土裏的屍體爛得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