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我弟弟是龍傲天(3)(第3/5頁)

等族長聽到了洪婆的話,氣得差點兒吐血。

什麽是狼心狗肺?族長算是見識到了。這種血口噴人的人,難怪會那麽狠心,連親孫子都不要。

洪家村的村民們也氣得要死,他們是喜歡看熱鬧,昨天的確來看過洪家,可誰能知道洪大海是裝死?誰又清楚他帶了錢回來?

洪婆自己弄丟了錢,反而怪他們身上,真是要冤死了!

“報官報官!這件事情必須報官!小偷肯定在你們當中!”洪婆從地上爬起來,一手叉腰一手指著眾人,“讓縣太爺把你們關起來,一個個審!”

好氣!哪怕洪大海當了什麽將軍,這也不是他娘能誣陷大家的理由。

於是,不止洪婆,洪家村的人各個喊著要報官。他們清清白白地做人,怎麽就被扣上小賊的帽子了?這不行!

對於發生在洪家村的事情,明庭不知道,也不在意。

等皮筏子在江邊擱淺,明庭和珍娘從上面下來,他把皮筏子劃破,沉了江。

等明庭找到人家一打聽,這兒到松門縣還有些遠,母子倆去縣裏買了衣服換上,又休整了一天,跟著送貨的鏢局一起往東走。

這一路上,珍娘全是見識到了兒子的本事。

明明不到9歲的小人兒,跟人打交道不慌不忙,換了一身衣服,壓根兒不像村裏長大的孩子。

以前她天天早出晚歸,沒時間注意兒子,沒想到他竟在不經意間長大了。

至於為啥會讀書識字,明庭跟珍娘的解釋是,每次小叔讀書的時候他在旁邊聽著,只要小叔念一遍他就記得。

這是過目不忘?珍娘驚喜萬分,同時又很難過。

兒子天資過人,家裏卻沒有好條件培養他。

不過,現在有了五千兩銀子,等找個穩妥的地方他們定居下來,她還可以賣豆腐掙錢供孩子念書。

“娘,我不想叫洪順,我要改名。”明庭攤開珍娘的手心,在她手裏一筆一劃地寫了幾個字,“娘姓江,我跟娘姓,以後叫江明庭。”

“好,就叫這個名兒!明庭,順口,聽著就是好名字。”

珍娘沒念過書,只覺得江明庭叫著朗朗上口,也開口叫兒子“小庭”。

她是家裏受災逃難的時候,弟弟和娘生病,被爹賣了換了一些糧食來救命。

珍娘不怨家裏,天災誰都躲不過。要是不賣她,弟弟和娘就熬不下去。這都是命!

好在,如今她有了兒子,明庭懂事又聰明,珍娘覺得自己算是苦盡甘來了。

路上顛簸了個把月,他們才到目的地,松門縣。

松門縣是魚米之鄉,從商的人多,縣裏富庶繁華,不是洪家村那邊能比的。

珍娘打聽了物價,糧食豆子布料這些比老家便宜,但是租房買房買地價格貴。哪怕手裏有錢,也禁不住花。

明庭知道珍娘節儉慣了,一些習慣要慢慢改,不能太急。

對比了價格還有安全性後,他們最後在城郊的聽禪寺旁租了一個小院子。

這一片是聽禪寺的地,寺裏出錢建了房子,專門用來出租。租金比較便宜,如果沒有錢,還可以在寺裏做事情來抵租金。

這些房子有大有小,有合租有獨門獨院。總的來說,還是很安全的。

明庭選擇這裏最重要的原因是寺裏的慧能大師,這位大師最出名的是他的醫術。

明庭這輩子不想走科舉路,想當個自由自在的遊醫,可是一身醫術不能無緣無故的出現,所以他選了慧能大師當自己的“師父”。

珍娘把房子收拾好,又買了生活日用品,還買了布給明庭做了幾身衣服。

兩人要在這裏常住得有身份,珍娘用了娘家的身份,說自己兒子是遺腹子,逃難路上生下來的。

對家鄉的事情,珍娘記得很清楚,家裏有什麽人,哪一年受災,這些都是能去查的。

再加上珍娘按照明庭說的使了銀子,很快他們身份辦下來。

她是閑不住的人,唯一會做的就是豆腐,所以買了豆子後,珍娘又開始忙碌起來。

母子倆在松門縣有了落腳的地方,跟過去糟糕的日子一刀兩斷,開始了新生活。

反倒是在洪家村的洪婆,帶著兒子女兒日子過得很不好。

她咬定是村裏人偷了錢,不少族人有意見,大家鬧起來,族長讓洪婆報了官。

好不容易等到縣令回來,在聽說了洪大海升官發財裝死休老婆的奇葩事情後,縣令大呼有意思,還問了洪婆一些細節。

對方雖然是縣官老爺,可自己兒子是將軍,洪婆不怎麽怕。

事關長子的名聲,洪婆當然不肯說實話,只是讓縣令趕快抓賊。

縣令倒是叫人詢問了村民,沒證據他也不能隨便抓人,難道嚴刑逼供,屈打成招不成?

這結果,讓洪婆很不滿意。

“大人,一定是他們偷了錢,不然錢會去哪兒?五千兩啊,賊人定在他們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