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滿嘴跑火車(第2/4頁)

現在老胡出的這個主意,確實一舉兩得,完美地解決了所有問題。

不過沈浩臉上不露聲色,微笑道:“這也可以考慮,不過就一個遊戲項目,而且是運營效果並不怎麽好的項目。再加上一些員工,不值多少錢吧。”

說到價錢問題,那胡保強就來了精神。

他瞪著眼睛反駁道:“這遊戲你了解的,可是公司投入巨資,耗費了兩年時間打造出來的!之所以現在運營效果不太好,那也是因為公司沒有足夠的錢去宣傳推廣。遊戲行業不就是這樣嗎,光遊戲好沒用,還要有能力推廣開才行。”

沈浩也懶得跟他糾結這些東西,直截了當地問道:“那胡總想要多少錢,直說吧。”

轉了轉眼珠,胡保強伸出兩根手指,理直氣壯地說道:“起碼要兩千萬吧!少一分都不賣!這可不光是買一個遊戲啊,還有不少骨幹員工呢!”

沈浩直接起身,沒好氣地說道:“那就沒什麽好談的了,我去財務把承包費用交了,承包合同就此結束。等我公司開業時,會給胡總發請帖的,告辭。”

胡保強一看,有點慌了。

連忙起身,拉著沈浩的胳膊,滿臉笑容地說道:“別急啊,談生意不就這樣嘛,我說我的價格,你報你的價格,慢慢談唄。”

“我沒那麽多時間,一口價一千萬,能賣就賣,不能賣拉倒。《永恒之歌》這遊戲什麽樣我又不是不知道,說實話,我掏五百萬,隨隨便便就能買到這樣品質的遊戲,另外五百萬,就是從公司帶走一些員工給你的賠償了。”

沈浩幹脆地說道。

一千萬這個價格,真的沒有少給,算是良心價了。

但胡保強不這麽認為啊,他滿臉肉痛地表示:“沈總你是不知道啊,這遊戲開發成本就大幾百萬了,前一段遊戲上市,我有砸了近五百萬的宣傳費用!但這兩項加起來都過千萬了,你現在說一千萬打包買走,我……我要虧死啊!”

從老胡這邊來看,一千萬確實虧本了。

五百萬的宣傳費用,剛才沈浩倒是沒有考慮到,現在聽老胡這麽一說,好像也有點道理。

不過他一想,不對啊,自己幹嘛非要把遊戲版權也買下來呢!

這又不是什麽能大火的爆款遊戲,自己也不會去圍繞這款遊戲打造什麽“大IP”之類的。

直接買個代理權不就得了嘛!

於是他開口說道:“那這樣好了,遊戲版權我不全部買走,也只要一半,就是我們雙方公司共同擁有《永恒之歌》的版權。然後雙方都有權利對遊戲的原始版本進行再研發升級,也都可以自由運營這款遊戲。胡總認為這樣如何?”

沈浩給出的這種方案,其實就是他剛開始承包服務器那種合同的升級加強版!

等於他掏錢買到了《永恒之歌》的永久運營權,而且擁有對遊戲升級改版的權利。

另外,老胡這邊公司也可以繼續運營這款遊戲,前期投入的宣發費用也算沒有白費,至於能不能把遊戲運營好,能不能賺到錢,大家就各憑本事了。

沈浩自然不虛。

這款遊戲他擁有運營權後,還擔心沒法引流嗎?

還擔心遊戲營收的問題嗎?

說實話,到時遊戲中突然出現一個神豪瘋狂消費,一個人支撐起遊戲的營收流水,這也算合理吧……

畢竟各個遊戲中,關於神豪的傳說那可太多了!

……

胡保強雙眼放光,一拍大腿興奮地說道:“還是沈總聰明!這個方案我覺得可以!那就按沈總的意思來辦,一千萬,遊戲版權平分,我們兩個公司各自運營,然後再從這邊讓沈總選一些員工過去!”

沈浩也沒有再和他在價格上糾纏了,畢竟老胡這個人也算幫過自己一把。

他點頭道:“沒問題,不過費用我要分期支付,我公司那邊裝修完畢可能還要十來天,到時支付第一筆費用,三百萬,剩下的一年內付清吧。”

這個倒不是什麽大問題,畢竟這筆交易,老胡感覺他自己是占了便宜的。

所以也沒有在付款方式上太較真。

老胡興沖沖地去擬定了一個遊戲版權轉讓合同,兩人商定好合作方式以及付款期限後,看了一遍都沒有什麽問題了,簽字蓋章!

合作達成!

……

“那沈總……員工你怎麽挑選?不過我先說好啊,核心部門的經理級別,以及更高層,不在挑選範圍內。另外,被沈總看中的員工,擁有自由選擇的權力,如果人家不願意過去,那我們也不好勉強。”

胡保強又說道。

“那當然,我也不至於勉強大家去我公司。這樣好了,胡總召集全體員工開個會吧,把我們合作的事情宣布一下,然後讓願意過去的員工先自由報名。找個時間,我拉報了名的員工過去參觀一下公司,再挨個面談一下,挑選一部分合適的員工入職。”沈浩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