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第2/3頁)

我太自私。

太自私!

劇痛襲上我的心間,我忽然不敢去找他,我怕看見他嫌棄憎惡的模樣,我怕他說我不認識你,你是誰。凡間有話,名曰:近鄉情怯。我現在似乎就是這樣的感受。

金柳發現了我的異樣,擔憂的扶了下我的手臂,說:“謝染,要不我們等一等再進去吧。”

趕路了一天一夜,金柳的臉色有些不太好,我看了看他,再看了看眼前的大桃林,搖了搖頭,“不,現在就進去。”

我怯懦,我膽小,可是我卻知道,我必須面對這一切。

金柳拗不過我,答應了,他現在非常的逆來順受,我有些不太習慣,我記憶中的他還是那個開朗的少年,而不是現在這個溫順的少年。但是我現在卻沒有多余的精力去安撫金柳,於是就帶著他進了狐族之地。

狐族之地外有守衛的狐狸,見我們過去,只象征性的問了問我們的基本情況,我和金柳裝扮的是虎族,頂著老虎耳朵拖著老虎尾巴,那丹藥很有效果,也就沒被認出我們是人修。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人修就能肆意裝作妖族在妖魔界行走,因為一旦人修在這裏顯露法術,就會被認出來是仙法。

也就是說,我和金柳進了狐族之地之後,便不能再使用靈力,除非那是我們決意離開之時。

進去之後,我就租了一間小院,租了一旬,因為不知道要在狐族之地待多久,租房間要比住客棧便宜許多,租完之後,我留了十幾枚靈石給金柳打點屋裏的常用物品,就出去打聽我孩兒的消息了。

我的孩兒是半妖,鷹奪曾說,狐不言不允許半妖在狐族生存,那麽狐族之地應該除了我的孩兒再沒別的半妖。而且他是被狐不言從仙雲宗抱來的,那麽在狐族之地,肯定能打聽到有關我孩兒的消息。

我不知狐不言是不是恢復了記憶,我傾向於他已經恢復了記憶,因為我孩兒生下來時是人類的模樣,嶽博賀那時為我的孩兒注入了靈力助他化形。而殊亦諶那廝,他說在我死後就知道喜歡上了我,那麽加之神魂之誓的威脅,他定不會刻意暴露出我孩兒的身份。

因此,狐不言應當只有在恢復了記憶之後,才會去奪走我的孩兒。只是我不知道的是,他是要殺了他,還是養著他。

我很緊張,我很焦灼,打聽消息的時候便沉不住氣,頻頻惹得被打聽的人狐疑的盯著我,後來我穩定了情緒再度出發,重來一次,我的運氣好了許多,不過多久,終於得到了一個確切的信息。

“嘖!你說那個半妖啊?你也是來看熱鬧的吧,都四年了,怎麽還有外族妖來,那你去吧,就在東邊最邊上的最小的那個茅草屋,他就住在那兒。”

我聽見過,狐族之地的東邊,是孤兒狐居住的地方。

我心裏升起了一股火,燒得我頭腦幾乎發昏,想去找狐不言算賬。

狐不言可真是好啊,他搶走了我的孩兒,將他從修仙界帶到狐族,我以為,就算狐不言不會善待半妖,但孩子終究也是他的孩子,怎麽也會給他片瓦遮身,可我卻不知,他竟能舍得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孤兒狐居住的地方。

或許該怪的是我自己,我曾經就不該喜歡他,那個夜裏,我合歡骨體質發作的時候,就不該找他雙修,那樣我就不會懷上他的孩子,那麽即便我是個不被人喜歡尊重的合歡骨,那麽我的孩子也不會是半妖,而是人類。

或許他不會大富大貴,卻不會被人那麽嫌棄的扔在那樣一個地方。

是我的錯,一切都是我的錯。

我向那人道謝,我便往東邊趕去。我眼睛酸得厲害,一路奔襲到一處低矮的茅草屋前,才想起我竟是連特意為他買的東西也未拿出來。我不知確定這是不是那人口中說的茅草屋,可我有個直覺,就是在這裏……就是在這裏!

這個茅草屋非常的簡陋,只有一間小小的正堂和廚房,茅廁是公共茅廁,連單獨的臥房也沒有。我捏緊了拳頭,想當年,狐不言還是個傻子的時候,我為他煉制的房子樣樣齊全,可到了這裏,他卻連一間像樣的房間也不給我的孩子。

我的心裏,第一次生起了對狐不言的恨意。

深深的吸了一口氣,我擡腿往茅草屋走,此時我並未想好一會兒見到了他該說些什麽,我只是想見他,想看看他,想知道現在他長成什麽樣子了,健不健康,快不快樂。

只是我剛擡腿,那正堂裏就走出來了一個人,那人高高大大的,一如當年。只是看著比當年更有威嚴,一張俊臉不苟言笑,只是眉宇間有了淺淺的皺紋溝壑。

狐!不!言!

狐不言似是察覺到了有人在看他,他轉過身朝我看過來,我定定的盯著他,看見了他沒有表情的臉上出現了一瞬間的空白,隨後,他的眼睛紅了,狹長的狐狸眼很快就充滿了赤色,朝我沖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