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律師之死11(第2/3頁)

越星文在群裏問:“知道他保險箱的密碼嗎?”

柯少彬很快回復道:“很可能跟他辦公室抽屜的密碼一樣,試試768315。”

越星文輸入密碼,叮的一聲,箱子果然開了。

然後,他跟藍亞蓉同時愣住——

只見最左邊的保險箱裏存放著大量金條,在酒精燈的照射下,滿箱子的金條光芒刺眼,這麽多黃金,賣出去估計能換上千萬人民幣。第二個保險箱裏放滿了整整齊齊的人民幣,估計有好幾百萬。第三個保險箱是空的,應該是其內的錢被周子揚用箱子帶走了。

越星文一邊拍照,一邊低聲跟藍亞蓉討論:“看來,他的灰色收入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

藍亞蓉皺眉道:“普通的夫妻離婚案,應該不會給律師私下送這麽多錢;他經手過的案子,回去之後我們得仔細捋一捋。”

越星文想到周子揚曾經從齊律師手裏搶走一位重要客戶——金星集團。這是當地知名的互聯網龍頭企業,周子揚目前也是金星集團的法律顧問。會不會金星集團有什麽問題,私下給他塞錢做封口費?

越星文暫時壓下心中的疑惑,繼續搜書櫃。

藍亞蓉則打開了辦公桌的所有抽屜,將抽屜裏的文件全部拍照留證。

讓她意外的是,抽屜裏有各種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合同,但她沒有找到紙質版的離婚協議書。看來,周子揚只是在電腦裏寫好了協議書,還沒來得及打印簽字跟老婆正式走離婚程序,他可能在猶豫,所以酒後還給老婆打電話,希望能復合。

沒打印、沒簽字的離婚協議書,是完全沒有法律效應的。

所以從法律上講,配偶劉瀾,依舊是周子揚死後的第一財產繼承人。

藍亞蓉翻到最後一個抽屜,忽然,隔壁臥室裏傳來辛言的聲音:“臥室床頭櫃的抽屜裏發現了一個名片盒,我拍照發群裏了。”

死者房間內的證物他們暫時不能帶走,萬一以後警方再來搜證,就會造成證據缺失,所以越星文的策略是:只拍照,拿照片回去分析,不挪動證據。

看見群裏的名片盒照片,柯少彬立刻在電腦裏檢索,很快得出結論:“名片夾中都是一些跟他有業務來往的客戶聯系方式,但有一張名片,我在電腦裏沒找到信息。”

柯少彬電腦裏有周子揚過去幾年經手的所有案子的資料,他還整理了一份周律師經手案件的“客戶資料表”,查詢起來很方便。

這個搜不到的人名字叫李德成,周律師沒幫此人辦過任何案子,但家裏卻發現了李德成的名片。他留著這張名片,肯定是私下跟對方有聯系,否則,用不上的名片沒必要帶回家放進名片盒裏,一般人都會隨手丟棄。

柯少彬立刻上網去搜李德成的資料,結果卻讓他大吃一驚:“李德成,是陳雪琴的前夫,一個很有錢的生意人!”

越星文看到這條信息,輕聲問藍亞蓉:“師姐,他跟李德成私下有聯系。如果他幫陳雪琴辦離婚案件,卻收陳雪琴老公的錢,故意輸掉官司,讓法院把孩子的撫養權判給對方,這種可能性大嗎?”

藍亞蓉眉頭緊皺:“律師行業有規定不能兩頭通吃。離婚案件,同時收夫妻雙方的錢,這是行業大忌,被發現的話,他會被吊銷律師資格證的。”

表面上幫陳雪琴辦案,私下收老公的錢,甚至幫老公出主意、找證據……

一旦被發現,周子揚的事業就完蛋了。

所以,他才會私下收取賄賂,不敢把這筆錢放到台面上?

越星文思考片刻,說道:“繼續找線索,搜完他家,我們回去再討論。”

四人在周子揚家中地毯式搜索,倒是沒找到新的證據。

但今天的收獲已經足夠多了,越星文帶著大量照片,讓秦露板塊換位回去。

回到小年住處後,越星文讓大家把拍到的照片集中到柯少彬那裏,在筆記本電腦中存起來,時間已經是淩晨24點,越星文道:“你們昨天夜班的幾個人先去睡吧,剩下的繼續分析線索,看監控。”章小年的住處是金座佳苑C棟三室一廳的套間,許亦深劉照青、柯少彬辛言,決定在章小年這裏住下,兩人一間房,上班一起打車,也方便隨時跟隊友們交流。

藍亞蓉的房子是兩室一廳的LOFT公寓,就在街對面的星河公寓樓,秦露、秦淼兩姐妹過去跟她住。卓峰繼續住物業的值班房,林蔓蘿一個人住。

江平策不喜歡和太多人擠在一起,越星文決定將他帶回自己的公寓,道:“平策,你住我那兒吧,我的單身公寓挺寬敞的,我先帶你回去睡覺,你已經30個小時沒睡了。”

他倆在圖書館就是舍友,江平策自然也願意和星文住一起。

眾人分配好住處之後,越星文先帶江平策回去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