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重振河山(6)

寧馥此言一出,華軒臉上卻沒有顯出特別的驚訝來。

山中晚風烈烈,華軒轉過頭看著他的美人媳婦。

“你家在山下,你是被人害的,對不對?”

寧馥彎起唇角笑了,“是。”

在原著中,女主角寧舒英的快穿都是圍繞感情線展開的。

“華軒”這個名字,從來沒有在原書中被提起過,而“白馬山匪寨”,也根本不存在於原書行文的敘述和描寫之中。

原書主打的,就是大時代背景下,男女主角因命運而顛沛流離的愛情故事。

故事主線之外,硝煙血火,生死悲歡,盡都是面目模糊的背景。

她倒是沒想到,這華軒不像他的樣子看起來一樣傻。

——不過也沒多聰明就是了。

“你猜出來,盡可以不說,何必再問我。”寧馥道。

原身已是寧家最後一個孩子,卻是個女孩。寧家二老均已年過半百,萬貫家財難免遭人覬覦。

暗害寧馥的人,並不是什麽山匪,卻是松塗縣中的另一戶富紳。

他家打定了吃絕戶的算盤,屢次為自家那煙酒不斷五毒俱全,已有三四房姨太太的小兒子求取寧家四小姐。

算盤打的是好,但原主父母早已知道這鄭家小兒子是個什麽貨色,怎麽可能將掌上明珠送去鄭家那狼心狗肺美人味的地方?!

他們亦是下定了決心,散盡家財支援抗敵之戰,將來給小女兒找一普普通通的合適人家成婚,如能在亂世中平安順遂了此一生,也算是得償心願了。

誰能想到,消息被鄭家知道了,幹脆便起了歹心。

鄭家護院扮做山匪,劫走了本應送至60軍的捐資,將寧家四小姐推落山崖,日後屍首被人發現,還能嫁禍給白馬山上盤踞的那一夥山匪。

他們哪裏想到,寧家四小姐即將香消玉殞之際,另一個靈魂進入了四小姐的身體。

這是發覺寧家四小姐未死,還成了白馬山匪寨的壓寨夫人,怕劫財之事敗露,幹脆要斬草除根了。

寧馥在穿過來之後便接受了原主寧家四小姐的全部記憶——哪怕寧家四小姐在墜崖的前一刻還以為打劫的是白馬山的山匪。

她只需調取原主的記憶,略作分析,便知幕後黑手。

華軒反問道:“我問了,會叫你傷心難過嗎?”

他兩粒黑黝黝的眼仁中映出燈籠的火紅,卻只定在寧馥一個人的身上。

讓人想起即使已經長成龐然大物,卻還追逐著自己所忠誠的對象的黑色獒犬。

仿佛只要寧馥說一個“是”字,他就要露出被人踢了鼻子一樣懊喪的神情來了。

寧馥淡淡一笑,“我不難過,也不傷心。只是想告訴你,有些話沒有必要說明,有些題不必點透。你看,如果遇到有忌諱的人,或是碰見另有隱情的事,將你中清楚的事戳穿,可能會讓氣氛變得尷尬。”

她是山下人,她“嫁”在白馬寨。

明知有人害她,她卻不奔逃回家,不求家人的庇佑。

做這樣的選擇,要麽是這女人太傻,要麽便是這女人太危險。

聰明的人是不該把話說得這樣清楚的。

可偏偏這華軒有帶著一種精明之外的憨直,他也偏偏就把這件事點破了。

“你既然嫁給了我,我就是你丈夫,保護你也好,給你討公道也罷,是我本分內的事情。”

寧馥:“……好。”她看了華軒幾秒鐘,似乎在重新評估他,又道:“夫妻一體,我既然給山寨招來了禍事,就絕不會坐視不管。”

“如果大當家信得過我,明天召集弟兄們,我有話說。”

華軒不再多問,只回了一個字,“好。”

*

第二天議事廳門口,兩面大鑼齊敲三下。

凡寨子有要事商議、有生死之決、有絕地之戰,這兩面大鑼才會被敲響。

這鑼,華軒他爺爺落草的時候就已經在了。據說是很古早的物件兒,真算起來,是能賣點兒錢的古董哩!曾經他們綁過一個縣城的師爺做肉票,那師爺瞧見這兩面鑼還很是考究了一陣,說好似是古代戰陣上用的。

後來他被家人贖走的時候還提出多出幾塊現大洋,讓山匪們把這兩面鑼賣給他。

寨子裏頭大夥也不是不心動,但華軒沒答應。

這是祖宗留下來的東西,不能賣。

他總覺得這東西要是真賣了,從此白馬寨的腰杆子不硬,脊梁骨不直。

老祖宗講,忠勇,仁義,這東西說來也不值幾個錢,但和這兩面舊鑼一樣,不能丟,更不能賣。

師爺氣得跳腳,直說這東西你們留著也沒用啊,一群泥腿子土包子,知道“鳴金收兵”是什麽意思嗎?!敲這鑼,那就是要收兵撤退哩!你們和人家打仗去,腳還沒出門就鳴金收兵,不吉利得很!

師爺噴的滿嘴唾沫星子,山匪一把抽出腰刀來,他人頓時就安靜如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