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談戀愛不如安利

“我……我沒參與……”

牧仁赤那有些語無倫次,試圖把自己不小心說的話收回。

他不但參與了,還把所有競爭者一個個摔倒了。

這是草原上的規矩,最勇猛的□□才有資格追求最漂亮最聰慧最能歌善舞的姑娘。競爭總是很激烈,只要輸了,就只能看著打敗你的人去追求你的心上人了。

牧仁赤那贏了,可是他沒有采取任何行動。

——在他心裏,沒有人配得上寧馥。

她是草原上最潔白的一朵月亮花,不應該被一大群追逐的蜜蜂打擾。

他莫名地有了一種使命感。

可惜畜牧排的其他小夥子少不了有人揣著一顆火熱而急切的心,居然拿他做的牛肉幹偷偷送給寧馥。

牧仁赤那嘴唇甕動著不知道說什麽好,心裏一千一萬遍地想著回去要揍那些偷肉賊一頓。

寧馥見他急的額頭都要冒汗,終於大發慈悲地換了一個話題。

“剛剛你不害怕嗎?”

就算是在草原上土生土長,他畢竟也才20歲。能在草原狼的兇名面前還能保持絕對的冷靜鎮定,是很少見的。

牧仁赤那對於寧馥提起其他的事而放過了對“摔跤和牛肉幹”的追問大松一口氣,“小時候我見過狼。”

他用生硬的漢語給寧馥講了個故事。

牧仁赤那也不是生來無父無母的孩子。他爸爸打獵遇到狼死了,在他7歲的時候。

沒過多久他媽媽生了重病,他冒著雪去找赤腳醫生,在路上遇到了一頭狼。

那是一頭母狼,已經遊蕩在荒原上數十日。

獵人殺死了她的幼崽,她像一個伺機復仇的獨行俠一樣,離開了自己的族群。屯子裏甚至還發過關於這頭狼的警告,因為失崽的母狼最為危險。

在大雪夜裏,七歲的牧仁赤那獨自和失去幼崽的母狼對峙。

他們似乎都一樣的絕望。

最後母狼奇跡般地離開了,沒有傷害牧仁赤那一根毫毛。

而當牧仁赤那帶著醫生回到家中,他也已經永遠失去了他的母親。

十幾年過去,他越發篤信那一夜是母親用自己的生命換了他的。這個世界上有一個生命活下來,就注定有另一個生命消失,牧仁赤那相信,這種守恒是長生天的規則。

“今天狼群也沒有傷害我們。”牧仁赤那道:“長生天已經保佑過我,那麽這一次,祝福在你的身上應驗了。”

寧馥回過神來,漫不經心的哦了一聲。

她的目光停留在牧仁赤那身上仔細打量。

她意識到,自己面前的青年其實也算是原書中的一個重要人物。

原書中梁慧雪考上大學,和男主高涵短暫分離了。

十數年後,總裁高涵想要將生意拓展到軍品供應上,而牧仁赤那,這位來自他們知青時代的革命同志,恰好就是那支部隊的主官。

高涵發現對方是圖拉嘎旗人,而當年,梁慧雪曾有“草原之花”的稱號,是圖拉嘎旗眾多小夥子的夢中情人。合作不順,他不得不推出已在家相夫教子的梁慧雪,希望能夠讓對方看在那只存在於他想象中的“舊情”上,讓他順利拿下合同。

同時,他也嫉妒得發瘋。

要知道,在某些言情小說裏,總裁的黑化之火並不會隨著他們的年紀增長而消減熄滅。

在欲占有欲和脆弱的自尊心混雜的多重折磨下,高涵再次傷害了梁慧雪。兩人的愛恨糾葛也迎來全書的高潮。

寧馥沒及時發現牧仁赤那也是“書中人”,主要是因為這小夥在故事前期幾乎從未被提及過,存在感實在不高。

而他的戲份在原書中後部出現時,“寧馥”這個名字早就消失了。

而寧馥原本也沒打算參與後面的劇情。

她管不著高涵和梁慧雪要如何進行“你愛我-我恨你-你傷我-我愛你”的無限循環,也絕對不打算成為其中的一環。

寧馥用全新的目光看了牧仁赤那一眼。

牧仁赤那是用來刺激高涵的,而她的存在則是用來刺激梁慧雪。——從某種程度上說,他們都是一樣的工具人。

這讓寧馥對他多了一兩分親近之意。

在那本書所敘述的所有邏輯之內或者邏輯之外的愛恨情仇背後,在這個世界裏,不僅僅是寧馥,其他所有的人,都是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

每個工具人都有自己真實的故事、經歷,以及未來。

為了讓羊群跟得更緊些,在回去的路上寧馥沒有關[動物親和者]光環。

然後他們這一路上就遇上了不老少碰瓷的動物。

——三只兔子兩只狐狸,還有一條傻乎乎的本該在冬眠的蛇。

牧仁赤那明顯很興奮,如果不是寧馥強調趕緊去要緊,他恐怕要把這些沖著親和者光環來的動物全都掛在馬背上當戰利品了。

“那是好皮子。”他反復對寧馥念叨,“一冬天碰不上幾只狐狸,打了做皮帽子,好看,能給你換香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