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事件管理者(17)(第2/2頁)

一不小心在出差過程中,被居心叵測的‘客戶’灌酒忽悠著進賭場,此後走上破產、騙錢、坐牢、消失的老路。

戚余臣又一次死於高利貸不擇手段的追債。

側面說明賭博堪比無底的黑暗深淵,一旦陷入,無論你有多少錢、百千萬家底,都經不起賭桌上一時的沖動,一次次以贏回本金就收手為借口的勝負心、妄想一雪前恥而永遠學不會適可而止的不甘與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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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脆一次刪除「心臟病」、「轉賣工廠」與「賭博」。

這個版本的戚余臣性格內向,但有錢。

幾次拒絕他人靠近之後,不免被同學們視作心高氣傲的富二代,受到些排擠冷待。

不過好在他就讀於省排名第一的名校,學校氛圍好,紀律嚴。不喜歡他的人只管遠離他,無視他,倒也沒有人特地針對他,跑到面前惡言惡語。

意外出現在初二的暑假,戚余臣被綁架。

綁架犯向戚家索要八百萬現金,戚爸選擇報警。

現金交易的當天,警察部署得當,當場捕獲犯人。

調查結果出乎所有人意料,這竟是一場驚世駭俗的父子聯手作案。

——戚爸昔日下屬陳潭,因曾經提出購買工廠被拒絕,投資其他項目失敗,落得血本無歸的下場。

處於一種隱秘的嫉妒心,他認定戚爸奪走他的成功,一直秘密關注著戚家的發展。當發現對方的日子越過越好時,即將又拿下一筆毛利潤近三十萬的大單子之時,他忍無可忍,策劃並實施了這一場綁架案。

經盤問,陳潭承認,他現居在農村老房子,一開始將戚余臣關在用來儲藏食物的狹窄地下室中。

一次喂食的過程,不慎被親兒子陳談發覺異樣。

隨後陳談自願加入綁架案,就懸疑劇中的劇情,幾次給陳潭提出意見。且在事件敗露之後,陳潭當場被抓、警方趕來住所的路上時,親手用繩子勒死了戚余臣。

身為初中生,剛剛年滿十四歲,下手竟如此狠辣,怎能眼也不眨的殺死一個同齡人?

此案因此在社會上引起廣泛的關注與討論,有記者多次采訪,得知父親陳潭多次在兒子陳談面前,抱怨過‘狗眼看人低’、‘有幾個臭錢就牛逼上天’的戚爸,數落戚媽媽‘風騷狐狸精一個’。戚余臣則‘跟他爸媽一模一樣’,既有他爸的‘仗錢欺人’,又像他媽‘長得跟妖精似的。

陳潭經常將‘這家人都是小偷,他們現有的風光本該屬於我們。’之類的話語掛在嘴頭,難免漸漸對陳談尚未成熟的認知造成影響,使他變成嫉世憤俗的人。

不過也有以往的鄰居爆料,陳談從小就不是省心的孩子,好勝心極強。有一次,他六歲,答應幫爸爸媽媽買醬油,結果下樓迷迷糊糊買了一瓶陳醋。他媽當時只是笑了一句說,“怎麽連這都買錯了?”

陳談居然握緊拳頭,惡狠狠瞪了他媽一眼,轉身下樓去小賣部砸了人家一排的醬油。

就這,他爸非但不阻攔,不斥責,還樂呵呵地誇自個兒子有魄力。反過頭去指責老婆不會說話,打擊孩子自信心。

長大後的陳談為何如此暴戾,似乎從中可見一斑。

——「幸福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

引用奧地利精神病學家阿德勒的至理名言,那篇報道‘殺人父子’的新聞的結束語為:“對每一個孩子而言,父母都是他們最初的、也最難以擺脫的終生之師。”

“請不要隨意地要求孩子,如果你從不要求自己;”

“請不要隨意地責備孩子,如果你從不責備自己;”

“你是孩子的鏡子,孩子是你的影子,他的一切好壞善惡,終究追溯到你的身上。”

最終,陳潭以涉及未成年的綁架罪、教唆罪,被判二十年有期徒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陳談為綁架從犯,故意殺人情節較重,且已滿十四歲,判十年有期徒刑。

“不該以命償命嗎??”

“這麽小的年紀就殺人,長大肯定不是什麽好人,為什麽不判死刑?”

多少人不滿這個結局,認為對陳談刑罰過輕。

法律堅持對他網開一面,不願剝奪一個未成年孩子可能悔改、重新做人機會。

但最終,陳談因鬥毆鬧事、表現不良,刑罰一增再增,一生沒能走出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