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死宴(3)

左手夾著煙,右手把玩銀元。

男人身形長而瘦削,不長骨頭似的靠在陰影裏。

指間火光明滅不定,眼看就要燒到皮肉,他不緊不慢。

單是大拇指一撇,便將煙頭生生掐滅、碾磨成焦黑細碎的煙塵,紛紛揚揚落到地上。

滿意了,他勾起唇角,這才慢悠悠擡起臉,露出一副低而威沉的眉骨;眉心分明透著一股化不開的陰鷙,底下那雙桃花眼卻又生得柔情瀲灩。

這就是【霍不應】。

幾次三番出現在他人口中,看上去非常重要、也非常危險的副本角色之一。

一個【抹過的脖子比你吃過的鴨脖還多】,且【極度陰晴不定的瘋狗】。

姜意眠不過稍稍打量兩眼,對方眼皮一撩,視線便如天羅地網般撲了過來。

“路小姐。”他用懶懶語調同別人說話,“就我這個樣兒,得罪下路家行不行?”

雙眼卻牢牢鎖定在她身上,仿佛一條潮濕黏膩的舌頭,緊貼著肌膚分分寸寸不放過地舔舐。

多少令人有些不適。

姜意眠懨懨挪開眼。

路菲菲支吾老半天,答不出個所以然。

“看來這位小姐的嘴巴不太好使,那我們換個玩法。”

霍不應攤開手心,一枚嶄新的硬幣躺在上頭,“我扔,你猜。要是你猜對,我就不敢招惹路家,保證今晚你能平平安安出這個門。但要是你錯了……既然你能叫得出我的名字,應該也清楚我的規矩?”

要問霍不應什麽規矩?

拜托!全上海誰不曉得霍不應是個瘋子,有事沒事愛找人擲銀元!

口上說是猜中者生,猜錯者死,實則次次出爾反爾,總有無數由頭殺人取樂!

就他來上海兩年,遊戲玩了百八十把,十裏逃生者只手可數。

久而久之,街頭巷尾無處不流傳著‘霍不應,禍百姓,你看銀元美滋滋,他取你命笑哈哈’的順口溜。

常人由此養成避霍不應如避鬼神的習慣,也就只有這些個不食人間煙火、被情愛話本迷去心智的大小姐們,才日日盼著霍不應能被愛情收服,早晚成為她們裙下最威武的臣。

路菲菲本是其中之一。

直到如今霍不應的銀元近在眼前,恐懼如潮水而來。

嬌生慣養的小姐嚇得雙腿發軟,開口我、我、我了數聲,碎字組不成語句,光生出淚水大把大把,在眼眶裏巴巴打轉。

這時,一名身材瘦小的男子走上前,諂笑道:“霍司令,小姑娘之間總是愛攀比的。現今姜小姐身體落疾是遺憾了些,但她生得如此漂亮,又能同您這樣的大人物來往,難免遭人羨慕。我這小表妹也是年紀小,沒見過世面,要有什麽過錯,我給您賠罪,給姜小姐賠罪,希望兩位大人能夠不記小人過。”

頓了頓,補充:“再來,我看兩位應當好事不遠,日後辦喜酒的話,盡管來我們百麗大酒店。我保準親自負責,必定將場子安排得又體面又熱鬧,決不讓你們失望,如何?”

一番話說得滴水不漏,姿態更是到位,頭顱低得就差埋進泥土裏。

霍不應似笑非笑地看他護著路菲菲步步後退,掛在腰邊的槍摸了幾回,終是懶得去掏。

誰讓小寶貝生日,不高興見血呢。

一場插曲到此落幕。

霍不應收起銀元,朝姜意眠走來。

一步、兩步。

漆黑的軍靴踩在大理石地面上,發出沉悶聲響,堪比錘子一下一下擊打著頭顱。

姜意眠猝不及防地,被拖進一段記憶裏。

——那是兩年前的冬天,時興的咖啡店中。

彼時的姜小姐,已為報紙寫過幾篇文章。這回交稿,對方將她約在靠窗的位置,東扯西講小半個小時後,而後話鋒一轉,紅臉向她道出愛意。

相比國家存亡,政局暗湧,姜小姐對小情小愛實在興趣寥寥,滿肚子拒絕的言辭即將出口之時,冷不丁被問:“你就是姜意眠?”

她應是,身旁那人便短促地笑了一聲,又問對面:“你在幹什麽?”

對面稍顯青澀的編輯看了看她,沒好意思說話。

“不說話,那就陪我玩個遊戲?”

陌生男人將銀元高高拋起,再捏進掌心,非要編輯猜個正反。

他是半道闖進來的,頭頂軍帽壓得又斜又低,淩亂發絲蓋著眼,身後還跟著一大群面無表情的兵。編輯再三拒絕無果,只得雲裏霧裏下定賭注:“我、我猜花面好了。”

男人手都不擡,就說:“你運氣不好,猜錯了。”

編輯覺著莫名其妙,怎麽看都不看就斷言猜錯?

他起身質問,言談有理有據,態度不卑不亢,頗有文人才子的魄力。可對方險惡地眯起眼,輕輕嘖一聲:“我說錯了就是錯了。”

下秒鐘,一顆槍字兒‘砰’的打在編輯的腦門兒上。

刹時間鮮血噴湧,滿堂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