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星河燦爛

【好漂亮!!太太這是哪裏啊?】

【大大好會拍!!肯定是個美女轉世吧嗚嗚】

【午之之,阿江作者大會馬上就要開始了,希望一覺起來能在作者名單上看到你的筆名,不要不知好歹,不然我就跪下求你QAQ】

【手!左下!手!好好看的手!】

【我說怎麽在關注的作者的分類裏找不到午之之,原來是被分進了攝影博主類裏.捂臉.JPG】

【哈哈哈別的太太都是小劇場彩蛋周邊,就只有午之之活成了攝影博主的模樣】

【握草,人均列文虎克!我根本就沒注意到,吸溜吸溜】

莫許之也看到了評論。

他眉眼微動,點入圖片,放大左下角,眯著眼睛看著。

的確有點手的影子,但是模糊到近乎於無。

讀者都是帶著放大鏡看照片的?

莫許之再研究了下,確認鏡頭裏沒有其他的其他不該出鏡的東西後選擇躺平,點開評論區慢慢回復評論。

【京城城郊,133國道,路過的時候拍的】

【不是美女^_^】

【那就住在攝影分類好了,一時半會兒可能出不去】

莫許之挨個回復了幾條評論,一側頭,發現後面已經暫時結束了之前的話題,工作人員拿著一個竹筒過來了。

規則很簡單,抽中同樣數字的人一組,八人分兩組,之後所有活動都以兩組對抗的形式展開。

結果絲毫不意外。

他和沈樂,駱文雲,還有杜閔勝一組,剩下四人一組。

雖然他莫許之不懂一組四個全是男人還能怎麽進行後面的曖昧環節,但既然劇情需要,他也不想過多計較什麽。

“我們這次的目的地是音樂小鎮彎彎鎮,大概還有半個小時就到。節目組已經為大家準備好了住屋,但是,”導演笑眯眯,“節目組準備了兩個住房,一棟兩層小別墅,一棟原生態小木屋。”

鏡頭掃過來,莫許之適時皺眉。

杜閔勝偏頭小聲問:“不想住小木屋?”

莫許之點頭,“嗯。”

其實他還挺想住住看的。

他喜歡去體驗那些未知的事物。

但是沈樂作為主角,肯定不能紆尊降貴住木屋,無論過程如何,最後肯定是住進小別墅。

杜閔勝沒說話了,低頭像是在琢磨什麽事情。

“小木屋長什麽樣?”沈樂滿眼寫著好奇,像是有些躍躍欲試,“周圍很多花花草草嗎?”

導演笑得神秘:“多。”

一瞬間,除了沈樂似乎沒懂,其他人都聽懂了。

“到彎彎鎮後會有一個改歌比賽,要求用同樣的歌詞唱出不同的旋律,指定曲目為《鯨》。”

所有人都看向杜閔勝。

《鯨》是杜閔勝幾年前出的歌,一度成為現象級神曲,旋律早就刻入腦海,要想改旋律,難度極大。

更別說這首歌是杜閔勝自己作詞自己想旋律,比其他任何人都要熟,要想改旋律,困難加倍。

導演笑呵呵:“不增加難度的話比賽就不公平啦。”

要是不壓制住杜閔勝,比賽結果就毫無懸念,根本沒有看頭了。

“你們可以現在就開始準備,到了彎彎鎮後會提供樂器。明晚八點開始進行比賽,評委為彎彎鎮居民,得分高者可以搬進小別墅,得分低者可以住進小木屋,得到親近大自然的機會,在此之前,八位嘉賓今晚可入住賓館。”

在場眾人沒幾個想要得到親近大自然的機會。

巴士座椅可以調,莫許之和杜閔勝轉了個面,剛好和沈樂和駱文雲圍成一個小圈。

莫許之最先表態,把手一攤:“我怕打擊到對面自信心,就不參與了,你們加油。”

翻譯過來就是“我不會,我想躺贏”。

莫許之說完就躺在座椅上開始劃拉手機,看著應該是打定主意不參與了。

這次比賽是沈樂的主場。他剛從國外回來,沒有聽過杜閔勝唱的《鯨》,在這場比賽中很占優勢。

沈樂在這場比賽中的表現對後來成名和與駱文雲的感情更上一層是主線中非常重要的一環,他自然不能瞎攪和進去。

這樣無所作為靠人躺贏也符合他的人設,剛好一石二鳥。

沈樂眼睛一亮,之後又收斂眉眼,細聲說:“這是一個團隊活動,莫老師要不還是一起吧?”

莫許之擺手。

沈樂看上去很失望,有些蔫噠噠的,他本來就身體不好,臉色蒼白,看著讓人極為不忍心。

駱文雲看了莫許之一眼,也不說什麽,只拍了拍沈樂的背。

沈樂笑了下。

攝影機使勁往他們跟前湊,就差直接懟臉上拍清楚各種細微的表情變化了。

除了幾年前和莫許之一起寫譜子,杜閔勝沒有和人商量著譜曲的習慣,一直沒有說話,只不時用手指敲打著節拍,之後用手機記錄下來。

駱文雲演技跟得走,但音樂細胞沒幾個,頂多只能聽不能寫,加上不知道什麽原因心情看上去不大好,一時間,四個人齊齊陷入沉默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