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完)(第3/4頁)

可以說原主一家,傾盡全力培養程昭華,只因為程昭陽為了原主付出一條腿的代價。

然而這樣換來的卻是狼心狗肺程家人得勢後的報復!

*

程昭陽本人就不是一個好丈夫!

他不喜原主拋頭露面,不喜原主打扮靚麗,偏偏還需要原主費盡心思為程家每個人獲得好處。

有著救命之恩,原主仿佛不管怎麽樣都是理虧的那一方,只要她表現出一點不願意,婆婆就哭嚎自家大兒子的腿廢了,不能科考。

程昭陽則用一種難以置信的眼神看著她:“我沒想到我拼著腿不要的風險救回來的是一個如此冷血的女子!”

原主不得不一次次妥協,為程家謀取利益。

比如這一次,兩人成婚的第三年,程昭華去了郡縣的書院,程昭陽的妹妹程月兒年歲漸長,雖然脾氣驕縱,但長得還算可以,就一心想嫁給員外家的公子做正妻,享受榮華富貴。

所以在李員外家的夫人邀請原主參加宴會時,程家人主動同意,並且讓原主帶著程月兒過去。

奈何程月兒在宴會上得罪了比她還驕縱的王家小姐,對方在這鎮上可算得上是一霸,平時不幹什麽壞事,但別人得罪了她,她絕不留手的。

於是她直接將程月兒推往身後的水池裏。

此時還是春天,那池水冰冷,原主習慣性照顧小姑子,本能擋了一下,程月兒歪歪倒倒就是沒倒下去,但原主就啪的落水。

偏偏那池塘還挺大的,鎮上人少地多,有錢的員外修的池塘都很深,裏面非常樸實的養著各種魚蝦等等,原主掉下去,厚重的衣服拖著就起不來,差點溺水。

是李員外家的公子將她救起來的。

之後李家作為東道主,讓原主換了衣裳,還讓家裏的馬車送她們回來。

也是因原主被李公子救了,程月兒在馬車上就格外陰陽怪氣,一點不念著大嫂是為了救自己才落水的事。

充分展現了程家作為白眼狼的本質!

可原主並未看透,她是古代女子,雖然被父親以男子的方式教導,但時代還是會讓她擁有以夫為天的想法,哪怕有所不滿也被這傳統教育給壓下去。

這次回去後,她會被程母當場痛罵不守婦道,程月兒幸災樂禍,程昭陽嫌棄不已,所有人都覺得她被一個男子濕身從池塘裏救上來是對丈夫的一種侮辱。

可真的是讀書讀個半吊子的人規矩越多。

這個時代的女子地位就不低,雖然是以夫為天不能科舉,可還遠遠沒到如此嚴苛的地步。

但原主勢單力薄,從來都是個文弱的小姐,哪裏敵得過程母這樣的市井潑婦,被罵得無法還嘴。

話多說了,就成真,程母緊咬這件事不放,原主就成了不安於室的女子,出入都被人嘲笑,話傳到她爹耳裏,更是氣得不行。

原主父親是個疼女兒的,哪裏能讓女兒這般受苦,幹脆打算讓女兒和離。

程家卻不同意,這個媳婦是他們兒子用一條腿和前程換來的,不能放走!

雙方僵持,程母就上原主家去撒潑打滾,原主家徹底成了那等嫌貧愛富、忘恩負義之人,還沒等到和離,就將原主母親給氣病了。

眼看著不能拖下去,原主父親帶著原主告上衙門,本以為這次一定可以和離,誰知衙門的人向著程家,要和離可以,賠償程家兩百兩銀子作為程昭陽救洛青璃的代價。

洛家原本不錯,但程昭陽出事後,將大半家產作為感謝給了程家,剩下一部分作為嫁妝,連兒子娶媳婦的聘禮都沒存,兩百兩這樣的數額,自然拿不出來。

和離失敗,原主被帶回去,程昭陽自覺被冒犯了丈夫的威嚴,對原主開始非打即罵。

原主過了一陣子烈獄般的日子後,讓丫鬟幫忙送信給家裏求救,失敗後猛然回神,發現貼身丫鬟和程昭陽弟弟程昭華好上了。

難怪她的求救信送不出去。

她絕望的待在程家,承擔最累的活,吃著最少的剩飯,日夜開始詛咒程家。

可她的詛咒沒有應驗,程家不僅沒有落魄,反而因為程昭華搭上了京城的官,在中舉之後,直接拖家帶口去了京城享福。

出發之前,程昭陽和程母討論原主的去處時,原主不小心偷聽到了,才知道原來程昭陽確實愛慕自己,但當初英雄救美的事情,跑出來的山賊卻是和他聯合好了的。

所謂的英雄救美不過是一場精心策劃,然而當時衙門的人剛好出去辦事路過周圍,來的太快,那山賊還以為自己被下套了,憤怒之下試圖砍斷程昭陽的腿,但他命大,腿沒斷,只是瘸了。

當時程昭陽看著原主和一個公子有了苗頭,擔心來不及這才想出這麽一個招數。

意外發生,為了不讓自己的腿白瘸,程家就開始在市井訴苦,世人更喜歡醜聞,他們才下手,事情自覺擴散出去,壓迫著洛家不得不嫁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