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學神降維打擊女明星(第2/3頁)

她趕緊舉手,急匆匆打斷呂律師的話後提出了自認為非常“專業”的問題:“肯定是出軌了吧,男的錯還是女的錯?”

不知道為什麽,呈鷲感覺自己問出這個問題後,空氣都靜了一靜。

可她不明白啊,一般離婚肯定是夫妻倆誰過錯才會離啊,怎麽會有人無緣無故就分開了,這得多傷財啊!

她剛想再追問個有沒有孩子的時候,呈書開口了:“香港是否為男女雙方的共同居住地”

一聽這個問題,呈鷲撇撇嘴,“這個跟共同居住地有什麽關系,房子在內地啊!”

說完後,她一轉頭,就碰上了呂律師滿意和贊賞的目光,只不過…好像不是對著她的。

呂律師看著呈書點點頭,說:“一針見血,這就是案件的重點了——法院第一次駁回女方要求100%產權的上訴,就是因為雙方常居地為香港,遂依據《香港法律》182章《已婚者地位條例》。”

謝釗行立刻就接上了:“夫妻分別財產制,男方購置的房產歸男方所有。”

“看來狙擊點就在這裏了——按歷來的判例,不動產類應該參考財產所在地法。”陳陽補充。

嘉賓們不愧是法律屆的高材生,你一句我一句就將這個案件大體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勾勒了出來,引得呂律師頻頻滿意點頭,看起來像是對嘉賓們十分滿意的模樣,“你們先聊一下,大概2個小時後,我們來過一次案件梳理。”

呂律師走後,四人坐在各自的辦公桌上。呈鷲還沒來得及喘口氣,就看到不知道是哪個嘉賓從角落翻出的白板和黑筆,還有另外三人一副要立刻梳理案件的認真模樣,不禁氣結。

這些人真的以為自己在打工嘛?

這特麽是綜藝啊!

呈鷲生無可戀,她原本還想趁這個自由活動時間跟直播間粉絲互動下,爭取漲漲粉,現在看眾人這個架勢也只能作罷。

而其他三人完美詮釋了什麽叫一心撲在法律上,如果仔細觀察就會發現,極個別人,特別是呈書,那是壓根一眼都沒往彈幕墻上瞟,專心看著資料,提議說:“我們得找個人,扮演女客戶,將她可能會問的問題羅列出來,做好準備。“

眾人點頭無異議。

可能是陳陽察覺到自己的女神呈鷲被排斥了,幹脆提議讓兩個女生做提問者,兩個男生負責解答,這樣對女客戶也有代入感。

最重要的是,這樣呈鷲也能有發揮的戲份。

安排一出來,哪怕呈鷲用腳趾頭想,都知道這是在討好自己,給她一個翻身的機會。她滿意地拋了個媚眼,把陳陽刺激得心花怒放的同時,在心裏默默鼓勁,發誓等下好好表現。

之前離婚官司的,法官都問了她什麽問題來著?

呈鷲卯足勁想,忽然,隔壁呈書開口,打斷了她的回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24條,首先我們得先搞清楚這2個問題:一是男方為女方購置內地房產時,使用的身份信息問題;二是女方過往出入境記錄,能否證明大陸是女方的常居地…”

“他們有沒有孩子…”不知怎麽的,呈鷲滿腦子都是孩子、出軌這些事,但在呈書有理有據,引經據典的發言下,她有些問不出口。

萬幸幾人都在忙著板書,沒有聽到她的話。

呈書繼續說:“男方的經濟也要核定,夫妻財產關系也可以依據主要財產所在地,也就是說,如果男方是在內地做生意賺錢的話…”

“這是個好角度!將男方作為入手點…”謝釗行莫名興奮起來。

“…”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種感覺,就像是數學課上低頭撿了一只筆,從此再也聽不懂數學題了。呈鷲現在就像這樣,她拿著一只圓珠筆,瞪大了眼睛看看白板又看看周邊人,渾身就像圍繞著無數個問號一樣。

不是分割財產嗎,這和居住地區有什麽關系?

而且離婚不都是看誰有過錯,誰就財產分得少嗎?

可能是看出了呈鷲的心不在焉,陳陽好心多解釋了兩句:“在離婚財產分割裏,除非某方有重大失誤,否則有沒有孩子、離婚原因等都不會影響到財產的分配。”

“說不定很嚴重啊!”呈鷲被cue後有些惱火,不贊同地回嘴,可能是覺得自己理直氣壯得沒有依據,她還捅了捅隔壁的呈書,示意她接話。

可呈書已經不是昔日那個任勞任怨的姐姐了,只見她明顯愣了一下後,語氣平緩地補充道:“已經走到財產糾紛了,很少有扯到財產外的因素。”

【我不知道說什麽好了,呈鷲和她粉絲能不能回學校好好上課?】

【好丟人啊…就算是不怎麽去學校,呈鷲問的問題也特別沒有營養,就像嗑瓜子湊嘴的大媽一樣…】

【剛剛素人小姐姐愣了一下的樣子,就好像學神突然被問了個1+1=幾的問題一樣,滿臉“怎麽會有人不知道這個”的表情哈哈哈哈哈笑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