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噦鸞宮的一處宮殿裏, 永康公主正坐在書案旁整理手稿。

她殿中的窗戶朝北,雖今日秋光好,庭外一片燦爛金黃,殿裏卻仍朦朧著偏藍的青光。她的專正對窗戶, 桌上擺著筆墨紙硯, 還有高高的幾摞書, 永康公主伏在桌上,三面都有書作為屏風遮擋, 這使她有一種安穩感, 可以放心寫字。

永康公主如今正在寫的這個短篇傳奇,脫胎於隋書的一則故事。她對這個故事很感興趣, 便提筆將其按照傳奇的模式潤色, 以筆記之。

傳奇講的人物不多, 最主要的是三位姐妹,姓王。姐妹們的父親為人所殺,那時長姐王舜只有七歲, 兩個妹妹更是年紀小, 因父喪, 只得寄居於親戚家。

殺人兇手逍遙法外,彼時他見王氏女年幼,便不以為意, 殊不知七歲的王舜早懷復仇之心, 只是隱忍不發,一心撫養幼妹成人,暗中苦練功夫。

歲月匆匆,姐妹三人都已長成,走出去, 像一套美人圖屏風。親戚便想將長姐王舜許人,王舜卻不肯答應。一日傍晚,王舜尋了個好時機,將兩位妹妹召集於房中,斟了三盞酒,向妹妹們將父親被殺一事真相和盤托出。

王舜舉起酒盞,道:“仇人見我無兄弟,以為父仇不復,如今逍遙自在。可吾輩雖為女子,何用生為!殺父之仇,豈可拋之腦後,若無事人一般?我欲共汝報復,汝若有意,便共飲此酒。”

兩個妹妹乍聞父死真相,垂淚涕泣,當即舉起酒盞,一飲而盡:“唯姊所命。”

是夜,姊妹三人各持刀劍,逾墻而入,手刃仇人,以其鮮血為酒,澆灌於父親墓前,以告亡父在天之靈。

事成之後,踏著朝陽,王氏姊妹往縣衙去,自陳其罪。

雖跪在衙門裏,王舜的脊梁卻挺得筆直,將昨夜如何殺了仇人,緣何要殺他一一說明,最後俯首拜道:“此事乃民女一手謀劃,當為謀首,兩位妹妹只是遵姊命而已。我甘願伏誅,只盼能輕判妹妹們。”

她話音才落,二妹王粲便高聲道:“非也,謀首乃是我,仇人的頭顱是我親手割下的!”

小妹王璠也爭著道:“兩位姊姊是憐惜我年幼,方才自攬其罪,其實我才是謀首。”

姊妹三人竟然當庭吵起來,都爭著說我才是謀首。

女兒為父報仇,手刃仇人,本就是件稀罕事。自請其罪後,姊妹又爭為謀首,更是奇中之奇。更有旁聽的百姓群情激奮,贊賞三姊妹義舉,因此縣官完全不知該如何判決,只得上達天聽。

高祖聽聞此事,贊嘆不已,最終赦免王氏姊妹之罪。

當最後一個字寫完,永康公主也從激動的心情裏漸漸平復,掩卷嘆息。說實在的,她其實不知道該不該將這篇傳奇投出去。

有關皇嫂所設之宮報,她早已派遣人探知的清清楚楚,據說為了防止以身份取文,審稿的時候都是糊名的。要是她這篇傳奇沒被選中,豈不是很丟人?

思慮良久,永康公主最後給自己起了一個別號,這才命宮人悄悄投了出去。

今日,乃是宮報第一期發刊的日子。永康公主自用完早膳起,就坐在書案邊,卻靜不下心來寫一個字,只是隔一段時間,就打發宮人出去望一望,看有無人送宮報來。

宮報的消息還沒等到,卻等來了她的母妃郭太妃。

郭太妃與其他太妃打麻將打了半日,本就手氣不好,輸了幾回牌,加上聽老娘娘閑聊,把宮裏的幾位公主稍稍比較了一下,珠玉在前,二公主一點都不出彩,倒叫她這個母妃尷尬。

是以郭太妃進殿的時候便帶著氣,看什麽都看不順眼,見永康公主只是打了一聲招呼,又埋頭研墨,郭太妃便怒道:

“我出去的時候,你就坐在書案前。我如今回來,你還是坐在書案邊。感情你一天天的,就愛待在屋裏不動是不是?”

她走過教訓永康公主:“天天看書,也沒見得你念書念得比大公主好。平日裏,也不像三公主那麽會來事,每回見著中宮娘娘,三公主又是送吃的又是撒嬌,偏生你跟個木頭似的站在邊上,喊聲‘皇嫂’聲音都小的像是跟蚊子拜了把子。你說你這個樣子,叫娘怎麽不擔心?”

郭太妃苦口婆心道:

“你如今眼看就及笄了,怎麽還是一副悶悶的性子。我就你一個女兒,我都要急死了!若不是中宮娘娘如今有孕,不宜操勞,今年大公主鐵定要選駙馬的,結果現在只能推到明年,也就是說,她前腳選了駙馬,後腳就輪到你。適齡的好男兒就這麽多,你本就是揀人家剩下的選,還不好好與中宮娘娘維系情誼,萬一人家給你選了個不好的,那你這一輩子可怎麽辦啊?”

永康公主只是沉默,母妃的這些話,她早聽過許多遍,可每一次,都會氣到渾身顫抖,但偏偏她又不能理直氣壯地爭辯。大公主比她大方得體,三公主比她聰明伶俐,這是宮裏人人公認的是,連永康公主自己也是這麽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