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107

“莫旗這又是誰?”

哪個阿貓阿狗,這麽大的膽子,下他們的通緝令。

洛青曜聽到這個名字第一反應就是去問謝燃燈他做事一向喜歡斬草又除根和他有仇的人基本上都化成了灰,別說墳頭草了連墳都沒有,可以說是從根本上杜絕了他們修煉成鬼修來找他們報仇的機會。

謝燃燈對這個名字倒是有些印象:“莫旗,魔七,他曾經是魔王麾下第七員大將。”

他面上上不顯,心下暗思忖,他們兩個呆在魔界,並沒招惹什麽魔將級別的存在怎麽好端端的就被莫旗盯上了。

謝燃燈重活一世在做某些重要決定的適合十分大膽,但大多數時候都是非常惜命一直是按照兩個人修為做的計劃求穩不冒進,絕對不會托大去越級挑戰那種實力和他們相差過於懸殊的妖魔。

洛青曜就不像他想的這麽多反正裏有兩個人有一個腦袋瓜聰明的動腦筋思考就夠了,躺平多快樂啊他抓的重點永遠和謝燃燈不一樣:“曾經是第七那現在呢?”

“現在是魔王麾下第九大將前段時間他剛去挑戰魔王麾下第九名,變成了現在的第九名。”謝燃燈解釋說,“他們的排名並不固定只要打贏了前面的魔將,就會變成之前那個魔將的名次。”

洛青曜不免有些好奇:“那打贏了排在前面的妖魔,除了前名次靠前,有什麽好處嗎?”

不管是什麽時候,人們的注意力總是集中在前面的第一名,某些特別的場合,比如說各種比賽,往往前三名都能夠獲得關注。不過大部分時候大的眼裏都只有光芒萬丈的第一名。

在洛青曜看來,要做就做第一,如果做不到第一的話,第二也可以,像什麽第七名,第十一名根本就沒有什麽差別。要是沒什麽好處,直接躺平了不就可以了。

謝燃燈對於自己不知道的事情始終保持敬畏之心,關於不知道的信息也不會隨隨便便胡編亂造:“我也不清楚,也許排位在前的妖魔能夠更加受到魔王的重視,不過妖魔天性好鬥,有這麽個規矩也不算是奇怪。”

他笑了笑:“總不能拿我們的事情去套那些妖魔的想法。”

“看來是個無聊的魔將,他要通緝我們,興許是聽了咱們的名聲,想和我們打一架吧。”要是擱在以前。如果有人約架,他會應戰的。

洛青曜以前一直覺得,在他骨子裏流淌著的是永遠都不會停止沸騰的戰鬥的血液,看到那些狂妄自大的夥扭曲著面容,卑微的在他的腳底下求饒,接著在生死關頭的情況下得到希望,最後在那一瞬間再次從天上重重地摔到地獄。

他們絕望的死去的時候,就是他覺得最快樂的時候。但是現在不一樣了,他洛青曜可是有室的人,有道侶有孩子,不能像以前那麽不負責任。

這樣一想,他又覺得莫旗十分討厭,已經開始盤算私下裏把莫旗幹掉。但是就像是他之前想的那樣,他現在有室,不能隨隨便便冒險。

雖然身體力量能夠為他所動,但是對上魔將,可能還是有輸掉的風險,在那份力量沒有辦法完全被他掌控之前,他還是猶豫要不要做這個決定。

這次和那兩個道士以及在迷霧森林的幾次不一樣,那幾次都是別人先來挑釁他們,他們不得已才反擊的。

謝燃燈搖頭:“應當並非如此。”他指尖在虛空中點了點,浮現在空中的通緝令就化為了星星點點,其中的幾行小字被放大,“你看此處,這裏寫的偷盜寶物。”

洛青曜湊過去一看,還真是,上面寫著,他們這兩個人是偷盜了他的寶物,所以才會被他通緝。

洛青曜氣上心頭,漲紅了臉:“這妖魔好生可惡,怎麽憑空汙蔑人清白?!”

他們才不做這種小偷小摸的事情,看上了直接動手,都是正大光明的強搶。當然在靈界或者魔界,他們也不管這個叫做搶,美其名曰,強者為王,物競天擇。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魔界就是地地道道的叢林法則,誰的拳頭大誰說了算。

雖是這麽說,那種走偏門搞些歪門邪道,小偷小摸的存在,還是讓大多數人看不起的。他們一路走來,大部分時候都是別人找上門來打劫,然後被他們反殺。按照話本子裏的說法,這個叫做扮豬吃老虎。但偷東西的事情,他們絕對沒有幹過,兩個人根本沒見過什麽魔將莫旗,更別說偷什麽珍寶!

“我知道你沒有。”謝燃燈忙安撫受到汙蔑的道侶,此事應當同那魔藤有關。”

他的指尖冒出一抹綠意,一顆漂亮的綠色珠子浮現其中:“你還記得這個珠子嗎?”

“當然記得,這是我們從山洞裏挖的,那地方還塌了。”但是那是魔藤的地盤,和莫旗有什麽關系。再說了,他們拿走的也是自己的戰利品,魔藤的變成了一抹灰,根本就沒有偷任何人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