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四章 團隊建設與披皮人

“私掠船”這種受國家鼓勵的海盜行為,源自於舊大陸國家之間此起彼伏從未曾間斷過的戰爭。最早起源於600年前,那個還在近海使用船槳和撞角戰鬥的年代。

在海軍無暇顧及以及不便出面的情況下,由國家認證的民間武裝私掠船,作為一種補充力量,就成了各國襲擾對方商船、補給線,劫掠財物的最好方式!

不過縱觀歷史,私掠船這種戰術是弱方才會使用的辦法,與新大陸目前的實力對比倒也相稱。

在希留斯主宰新大陸與黑海的時代,後起的郁金香、薩克等國家勢力顯然無力正面挑戰希留斯海上力量,早在多年前私掠船就已經成為了他們手中一種非對稱的競爭手段。

到了現在終於發展到巔峰,形成了全面化、聯盟化的私掠集團。

而希留斯人早就對此深惡痛絕,視為海盜行為,對私掠船長同樣懸賞通緝。

哪怕擁有某個王國的私掠許可,萬一被希留斯抓住,也不要想著能走外交渠道,只會被當做海盜直接處死!

所以對王國的高層來說是自家的私掠艦隊,但對外國來說這就是一支毫無疑問的海盜團!

不過。

與普通海盜團相比,私掠船當然也是具備著某些優勢的。

他們在官方進行注冊,擁有合法身份可以在對應國家的某些港口靠港進行維修、保養、補給。

可以如同其他商船那樣合法招募正常船員,而不僅僅局限於那些無路可去的罪犯。

同時,處理戰利品的時候收益也要比在黑市上處理劃算的多。

最重要的一點是,私掠船的成員們擁有下船重歸文明世界的權利!因為他們的行為獲得國家授權、背書,即使燒殺搶掠也不屬於犯罪!

而且並不局限於本國人拿本國的私掠許可,阿特蘭人拿薩克或者郁金香的私掠許可也很正常,但使用哪國的私掠許可就是為哪國服務。

各國政策不同,也讓私掠船員的國籍與懸掛的旗幟並不一致。

這儼然成了一門獨特的生意。

此時。

在這以希留斯無差別的劫掠行動為導火索,爆發的覆蓋面積廣大的私掠活動中。

因為種種原因,至少在明面上,新大陸各國誰都沒有直接下場派出海軍發動國戰的打算,而更像是一場借由私掠者和招安海盜進行的代理人戰爭!

得益於希留斯的霸主地位,目前往返新大陸的商船中希留斯商船的數量占到了最起碼一半以上,也為如“龍騎兵海盜團”這樣的敵對勢力創造了充足的生存空間。

只不過。

海盜團的新進成員們可能不知道,聽起來極有氣勢的海盜團名號,卻是在招募計劃正式發出前一刻,才由那位團長臨時拍腦袋才決定下來。

哈特拉法港,作為臨時書記官的米蘭,找團長艾文最終確定招募文件的時候……

“前期消息已經放出去了。

雖然我們收人的條件有點苛刻,排除掉了大量的劣跡海盜。但海盜、殖民地水手、甚至某些退伍老兵的反應卻都很積極。

不過……團長大人您是不是忘了點什麽?”

掃視一眼沒有問題,一邊在最終的招募文件上簽著字,艾文隨口問道:

“啊?忘了什麽?”

“我們的海盜團到現在都還沒有名字啊,不能以後都叫白騎士的海盜團吧?”

艾文拍了一下腦袋,才後知後覺反應過來。

這段時間實在是太忙了。

從黃金驛道順利返回之後,跟著古斯塔夫中將會見了王國海事法院的大法官羅伊·昆尼爾,走完私掠後的正常流程,也為之後必然少不了的交集打下基礎。

隨後,將合法戰利品中的金條、銀錠存入了法勒提斯擁有鑄幣權的皇家中央銀行。

守著兌換回來的部分貨幣及大額金票,第一次參戰的全體成員采用海盜的“民主”方式,結合海軍和海盜的成例為“龍騎兵海盜團”建立新的戰利品分配制度。

刨除生產要素(戰艦、火炮、裝備等)之後,制定了以“按勞分配”為主,同級、同工人員按人頭分配的制度。

根本原因便是因為超凡者的戰鬥力,以及船員能力、技術、經驗、崗位等方面的不同造成了每個人之間貢獻的巨大差異。

就如在這次行動中艾文居功至偉,前面的一位巔峰騎士再加上後面幾乎已經超越二階的“發條人”兩大強手,不要說剩下的九十多個人,就是人數再翻十倍也是白給。

所以,最後除了私掠艦隊上繳給海事法庭的10%之外,戰利品艾文獨得70%,參戰的所有二階正式超凡者平分10%,普通成員平分最後10%。

也是這次行動中他們貢獻度的最直接體現。

但就算是這樣,普通的成員平分到手的金獅,也已經抵得上一個普通海軍正常服役八年的收入,稱得上一夜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