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第2/2頁)

布蘭迪是個“傻子”。他不喜歡新鮮的血液,不喜歡殺戮,不喜歡追逐獵物,只喜歡做木工。

羅騰是他最愛的那只木偶。最初的羅騰只有一只眼睛,空洞的左眼眶掛著玫瑰和小骷髏,他穿著巨大的禮袍,懷裏抱著一口棺材。

羅騰是布蘭迪給他的木偶起的名字,寓意腐朽的事物,指木偶,也指他自己。

在其他血族選取血奴和後代時,布蘭迪學會了一項禁術,與木偶共享了自己的生命。

活過來的木偶長出皮肉,他有綠寶石一樣的眼睛,漆黑的短發,他的左眼沒有眼珠,長著滴著露水的玫瑰和慘白的骷髏頭。

“布蘭迪是個怪胎,卻很有天賦,他的後代學習法術要比其他血族快很多。那只木偶後來成了一種圖騰,每一個布蘭迪家族的男人都要擁有自己的‘木偶’,等他們得到了家族主人的位置,‘木偶’就是他們的羅騰。”

萊恩斯說:“你說剛剛那個羅騰是人類。”

安德烈點頭:“正常人怎麽會願意和一只木偶共享生命呢。所以後來的布蘭迪家族就尋找奴隸做自己的木偶,可能是人類也可能是血族。”

“為了讓這些奴隸變成木偶,布蘭迪家族會對他們進行訓練,變成一個按主人要求演戲的娃娃。”安德烈勾起嘴角,“很病態對嗎,但他們的親王,其實只是喜歡木偶而已。”

布蘭迪一點都不關心家族權力,所以早早脫離了親王的位置,找了個地方隱居。對於家族的傳統,布蘭迪沒少和安德烈訴苦。

但人的信仰是件玄妙的事物,雖然盲目且愚蠢,卻還不可撼動。

哪怕是傳奇的締造者,都不能影響大眾的趨勢。

現在的羅騰根本不是被人喜愛呵護的木偶,他只是一個替代品。

萊恩斯可以想象把一個人變成一只木偶有多困難。

羅騰粗啞的嗓子和卡頓的神經足以展示他遭受過怎樣的煉獄。

所以安德烈的提議實在是投其所好,是黑暗中亮起的一盞明燈。這盞燈功利又好心,光芒四射之中摻雜著戲謔的黑暗。

“為什麽要幫他?”萊恩斯問。

“嗯?”安德烈對突如其來的提問反應不及,眼睛慵懶地轉向獵人,“我需要一個傳話筒,或者說,你願意穿羅騰的衣服?”

羅騰此行前來顯然是為了色////誘子爵,衣服性感暴露,還捏造了專門的聲線引魚上鉤。

安德烈和萊恩斯需要兩個合理的身份,如果不去找第三個人,就只能一個扮子爵,一個扮羅騰。

萊恩斯看了看被子爵撕扯開大半,扔在地上的衣服,突然沒了追問的興趣。

如果讓安德烈穿這身衣服,恐怕下一秒他的眼珠就會被挖出來。而如果是他自己穿……

羅騰身形纖細,雖然有肌肉,卻控制得恰到好處,絕不會影響曼妙身姿。而萊恩斯身材魁梧,穿上那一身,大概會像老虎穿上兔女郎的衣服。

怎麽想怎麽可怕。

“這個布蘭迪男爵,為什麽會找子爵。”萊恩斯驅散腦海中奇妙的場景,問道。

“還不清楚,等羅騰回來就有眉目了。”安德烈在房間內翻找,最終把綁窗簾的繩子拆開,走到昏迷的子爵身前,朝萊恩斯揚起下巴,“來幫忙,探長先生。”

安德烈打子爵那一擊手勁不小,但血族的身體強悍,為了以防萬一,兩個人把子爵綁起來扔進櫥櫃裏。

屋內裝修除了暗紅色就是實木,因為要使用子爵的身份,所以還需要扒下衣服。

暗紅窗簾繩綁在子爵白花花的身體上,莫名風騷外,還有一種惡心的沖擊力。

“你要看多久。”萊恩斯皺眉看向杵在櫥櫃旁的安德烈,對血族那探究的眼神感到些許震驚。

“別誤會,我對大叔沒興趣”安德烈及時澄清,送與萊恩斯一個狠厲的眼神。

“看這兒,”安德烈扒開子爵的胳膊,大臂內側一朵盛放曼陀羅刻印其上。

曼陀羅花形狀清晰,還有墨水滲透皮膚的幹紋,和那些繚繞的煙霧完全不同。

“不是詛咒,單純的紋身。”安德烈說。

“德裏克是為了親王的位置,”萊恩斯說,“這是黨派的象征。”

作者有話說:

羅騰的英文是rotten,是德國的名字,意思是腐朽的

(以上全部來自有道qw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