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請君入坑(下)

“你糊塗昏庸,包庇親屬,縱容親屬行兇毆打事主不止,更濫用官刑實為私用!違換推令,攬權審理妻案,來呀,先給我重責五十!”陸寧說著話,早上來兩個典衛,就要將劉鼎按倒。

眾官都驚得呆了。

所謂換推令,便是現時的法官回避制度,按前朝唐律,“諸鞠獄官與被鞠人有五服內親,及大功以上婚姻之家,受業師經為本部都督、刺史、縣令,及有仇嫌者”,皆在換推之列。

而本朝升元格,則將唐律中換推制度一並承繼。

違反換推制度的,按唐律,“諸違令者笞五十”。

但是,以南唐來說,這換推制度實則執行的一直就不嚴格,更莫說這山高皇帝遠又處於半自立狀態的泉漳二州了。

誰也沒想到,這位東海公突然搬出眾人都快遺忘了的這個換推令,要治劉鼎的罪。

司法參軍杜寶庫忙走上一步,拱手躬身:“東海公,請緩行之,換推之令,在本朝本也難行……”

陸寧蹙眉,“住口!本公治下,就要有法有規!”

杜寶庫被斥了個大紅臉,畢竟也白發斑斑的老頭了,被個少年郎這樣斥責,偏偏,回不了嘴。

此時劉鼎已經被推翻在地,他咬牙道:“東海公,我受你五十大板又如何?!”

陸寧冷笑,也不理他。

典衛趴下他褲子,就用竹板啪啪的打了下去。

劉鼎倒是個狠角色,咬著牙,一臉不忿的盯著陸寧。

不過,肉體的痛楚有時候並不是意志力能抗拒的,到得最後,終於他還是痛得偶爾會悶哼一聲。

沒人說話。

在場幾個官員,又哪裏還不知道東海公今日是故意找茬?

也難怪,如果只是財產糾紛案,屬於民事案件,就算要人旁聽記錄,有司戶參軍陳泰行在就行了,現今卻是司法參軍及錄事參軍都被留下,看來東海公是早有意要將事情搞大了。

毛氏俏臉含怒三角眼圓睜,看著丈夫被打板子,她幾次要開口,都被司戶參軍陳泰行拼命做眼色制止。

五十板子下去,劉鼎已經痛得臉色慘白,動一下都疼得要昏厥一般,只能趴著,有大夫進來給他上藥治傷,但看起來,東海公還有話說,並沒令人將他拖下去。

上藥的大夫自然不是王敬軒的妻子錢氏,她還沒收到正式文書來東海公府履任。

王敬軒此時,心裏冒起個古怪念頭,妻子真蒙東海公辟用而不是玩笑話的話,以後怕業務會很忙,說不得,就要女扮男裝拋頭露面?

心下又琢磨,這東海公,莫看年少,真是個狠角色,自己祖上產業,就全依仗他老人家了,他若事敗,自己能北逃更好,逃不掉,那就是命。

原告陳金財,更嚇得大氣不敢出,他是個聰明人,又哪裏不知道自己現今是被當槍使了?悔得腸子都青了,恨不該受這王敬軒攛掇,結果幾十貫錢的民案,越搞越大,這東海公未必能在這裏長久,等以後那劉鼎秋後算賬,自己怕要十倍百倍的被報復!

王大郎啊王大郎,你可害苦我了!

陳金財心裏只是哀鳴。

劉鼎被打完,陸寧看向官原,道:“本朝升元格,抗換推令而枉法者,其案得利,該如何懲治?”

官原猶豫了下,終於還是道:“等同受財枉法!”這些條文,他都背的滾瓜爛熟。

陸寧微微點頭:“此案其妻得利三十四貫有余,便等同劉鼎受財三十四貫枉法,又該如何懲治?”

杜寶庫和陳泰行二參軍都是臉色大變,劉鼎也猛地擡頭,嘶聲道:“東海公!你這是小題大做!”

官原看陸寧盯著自己,心下嘆口氣,緩聲道:“一尺杖一百,一匹加一等,十五匹絞……”

一匹,指的是絹,一匹絹,官方價以銅錢計數就是一貫銅錢。

也就是,劉鼎的罪行,等同於斷案時受賄三十多貫,而且斷錯了案子,幫行賄者得利,按照升元格,乃是絞刑。

陸寧冷哼一聲,“先將這劉鼎打入大牢,待上報刑部再做決斷,龍溪縣令一職,我不日擇賢才推舉。”

泉漳二州的官員,都是晉江王留從效“推舉”給聖天子,所謂推舉,其實就是用詞好聽,實則就是留從效直接任命,再報上中樞,走個形式而已。

而陸寧任漳州刺史,自然也得到了便宜行事的權力,若不然,任免一名官員,來往公文,耗時太多,可就及不上留從效的效率了,陸寧又如何在漳州做這摻沙子的事?

杜寶庫和陳泰行對望一眼,心裏驚駭難言,這東海公,看似渾渾噩噩,荒淫無度,但不出手則以,一出手,就拿下了這漳州最重要的地方官,這消息,卻是要快些傳出去,看王兄留公,要自己等怎麽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