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哈雷摩托(陳美蘭需要男人去給自己偷)

對了,齊松露還曾經幹過一件特別著名的,震驚整個公安系統的事情。

她以流氓罪被判了兩年,減了一年,坐了一年牢就出來了。

出獄之後也沒回娘家找父母,直接找到王定安要求離婚,那時候王定安已經在公安局工作了,有一個有案底的妻子,且不說父母也以死相逼要他趕緊離婚,王定安自己壓力也很大,要不離婚,他這輩子肯定就完蛋了。

所以他很爽快的答應離婚,而且事先講好,自己願意凈身出戶。

但齊松露除了供銷社分給她的房子,什麽都不要,而是提了個小要求,她要踹王定安一腳。

一女同志,踹一腳能怎麽樣?

齊松露自己在供銷社幹了好幾年,有一千多的存款,但既然結婚了,就屬於倆口子的錢,只需要挨一腳就可以全部拿走,這事兒挺劃算吧。

不過就王定安來說,更多的是愧疚,愧疚於當時錢存成了定期,取不出來,自己又生了病,只能委托閻西山去贖人。

偏偏閻西山平常關系四通八達,那回卻沒一招靈的,害齊松露白白坐了一年牢。

所以他打算挨齊松露一腳,並且把錢拿走。

他是農村出身的窮孩子,父母都在老家種田,有個弟弟還眼看娶媳婦兒,比齊松露更缺錢。

不過他還沒反應過來,才伸手要接錢,齊松露擡起腳,朝著他的褲襠部位一腳踏了過去。

用後來醫生的話說,得虧她穿的是秋鞋,王定安吃點藥還能重振男人的雄風,要當時齊松露穿的是皮鞋,這輩子王定安就甭想傳宗接代了。

也就是說,王定安伸手拿錢,齊松露一腳踹廢了他。

也是因此,公安系統內部的人提起齊松露,不止認為她是個雞婆,還認為她是個十足的潑婦,是比潘金蓮還狠毒的女人。

好在閻肇不怎麽關心這些緋聞譯事,而且他似乎並不知道這件事兒,聽完齊松露的名字,問了句:“她是不是83年那一批的女流氓,聽說有過站街史,讓她先報案……”

“她是我朋友。”陳美蘭立刻一句回懟了回去,伸出雙手:“閻隊,要不你把我也抓了?她要站過街,我也站過,你信嗎?”

閻肇看著陳美蘭。

陳美蘭不服輸,回盯著這個活閻王。

她膽子其實很小的,經常閻肇目光一冷,她就低頭躲眼兒了,但這回她揚起頭,毫不退縮的盯著他,一直看。

“有關站街女的事情,小心孩子們聽見,慢慢講。”閻肇只好說。

這還差不多,想齊松露年青的時候多漂亮,多高潔一個女同志,只有冰清玉潔四個字可以形容她。可時代,人們的偏見,以及謠言,突如其來的政策把她弄的生不如死。

陳美蘭忍著要吐的血,把齊松露的事情跟閻肇講了一下。

從她相親認識王定安,再到倆人結婚,然後因為去舞廳找王定安而被打成女流氓,陳美蘭仔仔細細講了起來。

“王定安,跟我講講這個人,是不是津西分局的緝察隊長?”閻肇聽到王定安的名字,頓了一下。

王定安曾經跟閻西山一起當過混混,但因為是軍轉,後來入職公安局,還是去年的市模範警察。

不過王定安和齊松露早就離婚了。

陳美蘭覺得他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幫混混,他們現在是不欺負她了,但並不是銷聲匿跡了,現在正在欺負齊松露,而他們的手段,陳美蘭早領教過,一般人真著不住。

“重要的是混混。”

“跟我講王定安,他有當領導的叔伯嗎,再婚了沒有,娶的哪裏的女同志?”閻肇反問。

關於王定安再婚的事情,陳美蘭還真沒打聽過。

不過王定安人挺內向,也挺內斂,自打齊松露的事情之後,就連閻西山也不來往了,雖然陳美蘭也聽說他已經再婚了,但關於二婚的妻子到底是哪裏人,幹什麽的,這個陳美蘭真不知道。

只知道從那以後,王定安就跟坐火箭似的,從派出所一個小片兒警,一路升到分局,當了緝察隊長。

事實上,在閻肇看來,整個西平市有一個很大的小混混組織,上面肯定有一個老大,給他們發派任務,讓他們欺負誰他們就會去欺負誰。

曾經,範振華就是那個大混混的保護傘。

前陣子有一幫一直在騷擾美蘭的工地,閻肇派熊向黨去偵察了一下,看能不能找到那個混混組織的老大,但那幫人也狡猾得很,聽到風聲,一看陳美蘭有後台,有人管,就不欺負她了。

範祥父子不會交待這個人,因為這個人牽涉著他們父子是不是涉黑,涉黑是要公審,槍斃的,但要不涉黑,範祥二十年,範振華頂多關兩年。

所以為了保命,範祥父子也絕不會咬出那個人來。

而那個人,即使脫離了範振華,照樣可以在西平市橫行霸道,經濟發展滋生混混,而混混,能把那個黑老大養成一只饕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