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公審大會(臭不要臉!)(第3/4頁)

這還沒買肉呢,已經是滿滿一筐子。

就說閻肇選的這日子,外面鬧哄哄的搞萬人公審,他非要吃烤肉。

孩子是拘不住的,眼不丁兒的,小旺和圓圓兩個已經跑了,小狼倒是不怕,但也不跟陳美蘭走,站在路口看著。

只能去圍觀。

公審台就支在村口,主席台是高高搭起來的擡子,擋住了整個路口。

據說是市局的領導和法院中級人民法院的領導全來了。

呈交證據的是孫怒濤:“各位領導,這是陳平開車撞人逃逸,以及我們局的馬副局長□□和鹽關派出所的所長王明接受賄賂,替他抹案子的所有證據。”

市局來的領導中,正好有一個是範祥的兒子範振華。

雖說在陳平開車撞人的案子上他沒有直接參於,但津東區這麽塊大肥肉上,哪一塊兒上沒有他的爪印子。

傳閱卷宗的時候,因為聽說閻肇其人是個愣頭青,逮啥查啥,而且是打破沙窩查到底,連家人孩子都不顧的性格,他後背一直在冒冷汗,就怕他要查出自己跟馬副局的關系來。

在這種台面上,萬一閻肇打破砂鍋摟到底,揭出他,那就是魚撕網破,誰都不會有好下場了。

局長傳閱完,遞給了中法的許庭長,許庭長傳閱的時候,範振華見他偶爾看了自己一眼,總覺得別有深意,遠遠望著台下的閻肇,背已經濕透了。

但許庭長看完之後,笑眯眯的遞給了他,範振華接過來一行行翻閱,發現還好,卷宗中只查了馬副局和王所長等人,並沒有他,這才長舒了口氣。

合上卷宗,範振華心說閻肇這人也是個愣頭青,一般化嘛,也沒什麽能力。

再說了,馬副局為了老婆孩子的安全也不敢咬把他咬出來。

他,這回算是平安落地了。

合上卷宗,範振華頓時嗓門一高,對著大喇叭說:“撞人逃逸,這種行為太惡劣,馬凱包庇,並縱容犯罪分子,嚴重破壞我黨,我們系統的形象,我代表市局,請法庭務必公正審理,嚴懲兇手。”

現在辦案子講究的就是嚴懲。

別看公審大會看起來殘酷,但是效果特別好。

公開斃一個,一個地方要安定很多年。

案子最後審下來,當場宣判,馬副局和鹽關派出所的所長夥同勾結,貪汙受賄,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終生。

而陳平,行賄,勾結團夥犯罪,撞人逃逸,數罪並罰,槍決,並且是立即執行。

也不知道小胖墩兒現在在哪裏,在幹嘛,總之,他要看到這個現場,將是那可憐孩子一輩子的噩夢。

昨天還是暴發戶,開著閻西山的騷紅車四處招搖的陳平。

今天已經是階下囚了,審案的時候,他們幾個是被放在東方大卡上的,四周全是機關槍,手鐐腳銬,他和□□,王明三個,一人一輛車。

只聽大喇叭裏一聲“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武警們已經開始驅趕人群了。

公安押人下車,不是押下來的,是被拖下來的。

四個公安拖一個犯罪分子,一個槍決,另兩個要被帶去觀摩。

這時候陳美蘭才看到閻肇,他在馬副局長那輛卡車邊上,伸手拉栓,放人下車。

外圍的武警手拉手阻攔著看熱鬧的人們,而大家對於副局級的貪汙犯,比撞死過人的陳平興趣更大。

馬副局的認錯態度特別好,畢竟這種人在哪個山頭就唱哪個山頭的歌。

他又不是被拖去槍決的,只是觀摩犯,這會兒還要喊兩聲:“大家要以我戒,不能犯錯誤,不能收受賄賂,否則必將得到法律的嚴懲。”

就他這種認錯態度,十年減成五年不是分分鐘?

“閻肇,你他媽給我等著。”馬副局咬著牙,心裏在罵:“忍得一時,咱們慢慢算賬!”

但揚起頭他依舊笑著說:“大家要以我為戒,以法律為戒!”

他正念叨著,突然一把給閻肇抓上了手腕:“馬副?”

“閻隊,我錯了,錯的實在厲害。”雖然嘴裏這麽說,但馬副局可不覺得自己有錯,他只是輕看了閻肇,沒把他當成真正的敵人而已。

“那張席夢思沒送我,是送給哪個女人了吧,那個女人那兒還藏著多少錢?”閻肇反問。

貪官家裏藏的錢都不多,畢竟當官要貪,都會窩著一個情人,這情人既能給他生孩子,還能幫他洗錢。

馬副局的情人挺醜,醜到他和那個女人走在一起都沒人相信他和她有關系。

但閻肇從哪兒查到他的情人的?

這家夥不就是個夯腦子,他是怎麽發現的?

情人家的錢才是大頭啊。

那些錢會讓他被追訴成無期徒刑的!

馬副局長腦中轟的一聲,擡頭再看閻肇,突然發現這個看似憨厚的男人,實則是個老狐狸,冷汗如黃豆一般從腦殼上往外冒著,他在這一瞬間才感覺到真正的膽寒,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