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第2/4頁)

於是沈魚報備成立了一個助學基金會,取名薪火,寓意薪火相傳,代代不熄。

薪火基金會不向公眾募捐,資金由沈魚和沈橋私人提供。

基金會目前只用於助學,包括且不限於捐建學校,捐教學物資,為貧困學生捐學費。

沈魚暫任理事長,沈橋任副理事長,伍康任秘書長,姚傑任理事。

剛去鄉下的時候,姚傑看起來不太好相處,脾氣也古怪。

沈魚都以為她待不久,說不定過幾天她自己就回家了。

沒想到她一直待到兩所學校建好,最後匯報工作的時候,連伍康都替她說了兩句好話,統賬交接,該做的工作沒有落下。

沈魚問過她,願不願意繼續幹下去,姚傑一口答應了。

既然人家願意繼續幹下去,工作也沒有問題,當然沒理由攆她走,給了個理事的身份先待著。

等紅旗鎮的事忙完,這兩人會有幾天假期,完了就該繼續工作了。

華國這麽大,基金會賬面上也不缺錢,應該加大助學力度,多點開花。

這樣一來,光靠他們幾個,人手可不夠用。

沈魚和沈橋就是掛個身份,拿個大方向,主要的管事人還是伍康,財務也暫時是他管著的,姚傑輔助。

都是當官的,連個員工都沒有。

沈魚有個想法,等以後基金會規模擴大了,就把姚傑調去監事會,他覺得她幹這個應該行。

那是後話,現在當務之急是招人。

雖然跟國家要人很方便,出差錯的概率極小,但不能一有問題就找上頭,以後基金會還要發展,再有招人的時候,還管上頭要?

所以能自己解決的問題還是自己解決,招幾個員工而已,幹不好就辭退,問題不大。

另外,沈魚也有點兒小私心。

基金會完全不接受外界募捐,一是因為他確實不缺錢,沒必要招惹附帶的麻煩;

另一方面也是想保證基金會的純潔和他自己的話語權,比如,如果他想做一個專為山區女童助學的項目,就堅決不會讓人在中間添添改改。

說直白點兒,他有錢,願意做點兒好事,也不求那些接受了幫助的人感激他。

但最起碼錢要花的舒心,他想花到哪就花到哪,而不是被人巧立名目挪作他用。

話說回來,招人這事確實不算什麽麻煩事,伍康直接就把活兒接過去了。

並且表示,他不需要那麽久的休息時間,招完人,培訓一下,到崗之後,立即可以開始工作。

至於下一步助學目的地在哪兒,伍康提議了幾個地方,都是在中西部經濟欠發達的省份,其中就包括沈魚老家豐南省。

紅旗鎮兩所學校雖然建好了,但也就是一個鎮中和一個鎮小學而已,輻射面積太小。

而且紅旗鎮還不是整個臨安縣最窮的鄉鎮單位,就倒數前三窮吧。

最窮的鄉下溝鄉,離縣城最遠,鎮中和鎮小在同一個學校,分割幾間教室就行了,連學生宿舍都是混用,一共兩間,鋪位有限,很多學生都沒辦法住校。

伍康的意思是,既然在豐南省開展工作了,就先以此為原點,往周邊開展助學。

否則東一榔頭西一棒子,效果可能不會那麽顯著。

不至於說每個鄉鎮都有捐助,當然要看看實際情況,像臨安縣,一共五六個鄉鎮單位,據伍康考察,符合他心中助學目標的也就紅旗鎮和下溝鄉。

倒數第二窮那個鎮子,窮是窮了點兒,運氣好,鎮上有個被清算的革委會領導蓋的房子,兩三層的小樓房。

收回來之後,他們鎮上領導把這房子劃成學校了,鎮政府還沒學校氣派。

用不著給人蓋學校,捐些教學物資,再捐些書本就夠了。

書本這個是沈魚聯系的,他總覺得光捐點兒水泥好像太少了,想著學校總不會嫌書多,去新華書店定了一批合適的圖書讓給寄過去。

伍康雖然覺得他花錢太闊氣,但有個這樣老板,不得不說,他幹事幹得很舒心。

一個鎮中學一個鎮小學,頂多夠鄉鎮及其下屬村子裏的孩子入學就讀,這還是因為現在教育普及率不高,很多孩子沒有來上學。

否則一個鎮就一個中學,真塞不下。

有的村子會有村小學,相當於給鎮上的學校分擔壓力了,不是不願意收學生,確實師資力量不夠,老師的精力是有限的,帶多了班級和學生,分身乏術,也會影響老師的教學質量。

關於這個,也是薪火基金會後續需要考慮的問題。

目前他們助學,僅僅是在原有的基礎上保障師生基礎學習生活所需,原本是有老師的。

以後要是在教育空白區開展助學,從哪找老師還是個大問題。

這個問題暫時放下,伍康給沈魚匯報的下一個助學地點下溝鄉,經過溝通後,沈魚認同了他的選擇和後續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