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04章 招認(第2/2頁)

“呵呵。”婁鶴翔笑了,“那您說說看,您到底有什麽證據,您要真是鐵證如山,那我想不認也不行呀。”

“十二月十一日晚上八點,你離開了國貿小區,步行趕到了金志文家,而後進入他家中將他殺死,搶走了金志文的小型攝像機,並且偽造了搶劫殺人的現場。

在殺死金志文的時候,你身上沾了不少的血。為了遮掩身上的血跡,你穿了一件黑色呢子大衣,還拿走了一件皮夾克。

離開金志文家,你步行去了民心河,將作案工具、小型攝像機、衣物、鞋子都扔進了民心河,然後穿上了黑色的皮夾克,這時候你很冷、還沒穿鞋,沒辦法再走回家,就在東安路口攔了一輛出租車,將你送回了國貿小區。

而後,你翻墻進入了小區裏,將黑色的皮夾克扔進了垃圾桶,這才返回了自己家中,所以我們趕到你家後,沒有搜出任何跟金志文案件有關的線索。”

婁鶴翔露出緊張的神色,咬著右手食指的指甲,他似乎沒想到韓彬會把他的行蹤摸得這麽清楚。

韓彬繼續說道,“我們警方既然敢第二次抓你,就說明我們有了充分的證據。”

韓彬拿出了一張婁鶴翔行兇當晚的照片,“這張照片裏,你雖然穿的很嚴實,但我還是可以用專業的刑偵手段,一眼認出你的身份。”

韓彬又拿出了一張照片,“這是我們從民心河中打撈到的物品,一件帶血的藍色羽絨服,還有一個小型的攝像機,羽絨服上有金志文的血跡,攝像機上有你的指紋,幸好我們打撈的夠及時,否則,上面的指紋很可能被水溶解。”

“對了,我們還有一位人證,就是你當晚乘坐的出租車司機,他車裏安裝了行車記錄儀,沒拍到你的人,但是卻錄了你的聲音,只要將音頻文件拿到技術科做鑒定,足以證明你的身份。

以上的種種證據可以組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你賴不掉的。”

隨著韓彬的描述,婁鶴翔額頭上已經布滿了汗水,臉色也是一片慘白。

韓彬語重心長道,“婁鶴翔,你犯的罪,你應該很清楚,如果你認罪態度好,或許還有活著的希望,如果你一意孤行,警方也一樣能給你定罪,只是到時沒人能救得了你。”

婁鶴翔臉色變了又變,長嘆了一聲,無奈道“我沒想到自己計劃這麽嚴密,還是被你們抓到了!我認了,金志文是我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