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8章 人生為己(第2/2頁)

“上警車,我們給你做筆錄。”韓彬掐滅了香煙,扔進了一旁的垃圾桶。

“好。”陶壯應了一聲,動作卻有些猶豫,遲疑了一番後,才鉆進了警車裏。

進了警察,李輝打開執法記錄儀,照例詢問。

“姓名、性別、民族、年齡、籍貫……”

“陶壯、男性、回族、42歲、本地人……”

韓彬指著執法記錄儀:“陶壯,正式做筆錄前提醒你一句,你說的每一句話都會被錄下來,如果你撒謊、作偽證,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警察同志,沒那麽嚴重吧。”陶壯擠出一抹苦笑。

“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韓彬解釋了一下法律條文,反問:

“你說嚴重不嚴重?”

陶壯臉色微變,眉毛上揚、緊皺,眼皮也跟著上揚。

雖然持續時間極短,但還是被韓彬捕捉到了。

這種微表情代表著恐懼、害怕。

這說明他心虛,韓彬剛才的告誡,戳中了他的軟肋。

“警察同志,我不想做筆錄了。”陶壯說道。

“為什麽?”

“能把那個關了再說嘛,看到那東西,我都不知道該怎麽說了。”陶壯指著執法記錄儀。

“執法記錄儀是為了保證筆錄的真實性,你就大膽的說,只要你說的是實情,不需要擔心。”韓彬道。

“我真不知道說什麽?”

“我問你答,對著鏡頭說,明白嗎?”

“明白。”

“昨晚,王德利去你家喝酒了嗎?”

陶壯猶豫了一下,瞅了瞅執法記錄儀,咬牙道:

“沒有。”

人生為己,天經地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