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34章 選擇

“狗是被誰打死的?”李輝問道。

李偉娜一臉委屈的神色:“我沒看見。”

“那你當時在哪?”

“我遇到了一個熟人,在小區門口說話,它自己跑到綠化帶玩的,等我聽到狗叫聲,趕過來的時候,它已經被人打死了。”

“你遛狗為什麽不牽繩?”韓彬質問。

“我這是小狗,泰迪。”

“別管大小,咬了人都可能會的狂犬病。”

“我家狗不咬人。”李偉娜回懟。

“咬了人就晚了。”

“大不了打個疫苗針,我出錢。”李偉娜不以為意道。

“那是錢的事嗎?”韓彬冷聲道。

“沒拴繩,是我的錯,那也不能打死我的狗呀。”

“是呀,狗也是一條命,活活打死太殘忍了。”一個牽著繩遛狗的大爺,走過來圍觀。

一些養狗的業主紛紛贊同。

不養狗的業主,則是冷眼旁觀,露出幸災樂禍的模樣。

這道不是說他們殘忍,只是個別的養狗人,行為太不文明。

這李偉娜就是其中的典型。

很多業主在小區不敢走夜路,光線較暗,一不小心就踩一腳狗屎,你說氣人不氣人。

還沒地找人說理,只能自己慪氣。

韓彬不反對養狗,但是應該做到文明養狗。

“最近,你和你的狗,有沒有和人發生過沖突?”韓彬問道。

“有。”李偉娜回答的十分幹脆:“我早就懷疑是他幹的了?”

“什麽人,為什麽發生沖突?”

“他叫魏明哲,也是這個小區的業主,前段時間,我家狗不小心咬了他媽一下,他媽住在醫院不肯出來,給我要幾萬塊錢的醫藥費,你說這不是碰瓷嘛。”

“咬的重嗎?”

“小狗,能有多大勁,就咬破了點皮,我給了他五百塊錢打疫苗,不少了吧,可他就是不依不饒。”李偉娜越說越氣,似乎還覺得自己挺有理。

“有魏明哲聯系方式嗎?”

“一輩子也忘不了。”李偉娜哼了一句,拿出手機翻找了片刻,念道:“138XXXX……”

韓彬撥打了號碼,對面傳來一個男子的聲音:“誰呀?”

“我是警察,你是魏明哲嗎?”韓彬道。

“是我。”男子應了一聲:“你真是警察,不會是騙子吧?”

“我們正在調查,一起故意損壞私人財物的案件,希望你協助調查。”

魏明哲反駁:“警察同志,你是不是搞錯了,我沒偷沒搶,怎麽就損害私人財物了?”

“李偉娜你認識嗎?”

“認識。”

“她家的狗被人打死了,屍體就在綠化帶,她懷疑是你幹的,請你下樓協助調查。”

“不過就是死了一條狗,警察也管?”魏明哲哼了一聲。

“根據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韓彬用法律條文,說明是事情的嚴重性:“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要是協助調查,可以從輕處理。”

“您……您等一下,我現在就下去。”魏明哲的聲音有些發虛。

沒幾分鐘,一個男子匆匆跑到了綠化帶。

李偉娜一看到對方,眼睛就紅了,罵道:“魏明哲,你個王八蛋,為什麽要殺我家仔仔。”

“我沒殺。”魏明哲喊道。

“都冷靜點,我們是來處理事的,別鬧事,明白嘛。”韓彬冷著臉。

韓彬這個刑警,還是幾分威嚴的,李偉娜和魏明哲只是怒視彼此,沒有進一步的沖突。

韓彬瞅了男子一眼:“你就是魏明哲?”

“我是。”

“你跟李偉娜有什麽沖突?”韓彬不會相信李偉娜的一面之詞。

她剛剛還說,自家狗不咬人,結果牽出了這档子事,韓彬怎麽信她?

“這個女人養狗不牽繩,就讓狗在小區瞎跑,前些日子,我媽去買菜,回來的時候被她家狗攆了,咬了我媽一口,還追著我媽不放,把我媽撲倒摔傷了,在醫院治療了很長時間。”

“胡說八道,那麽小狗的,怎麽就撲倒一個大人了。”李偉娜道。

“我媽今年都七十歲了,腿腳有些不利索,能跟年輕人比?”魏明哲質問道。

“那也是她自己摔倒的,跟我家仔仔有什麽關系?”李偉娜辯解。

“你這個女人怎麽這麽不講理,有你這樣養狗的嗎,咬了人,就丟下幾百塊錢,誰家缺那點錢。”魏明哲更加惱火。

“警察同志,你看他那兇樣,我家狗肯定是他打死的。”李偉娜跳著腳喊道。

大概的情況,韓彬都了解了,就是一起因為狗引發的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