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6章 新發現(第2/3頁)

以往的遊戲,除了純競技遊戲外,土豪們呼風喚雨。

扔到遊戲中的錢越多就越強。

而競技遊戲,則是知名UP主們各顯神通。

純粹的技術流,拼反應,拼意識,就算是搞笑擔當,都總能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能讓觀眾們驚呼連連。

但在這遊戲中,這兩種路線都行不通了。

土豪扔再多的錢,都不會讓別人有太大的崇拜感,反而會唾棄。

‘這敗家崽玩遊戲扔個幾千萬,連前五都進不去,人家羅蘭白手起手,純賺上億,不但能做全服最好的裝備和藥劑,自己實力還是全服第一,人比人氣死人。’

這樣子,羅蘭像座大山一樣,擋在他們面前,使得他們扔錢的行為,就像是個笑話。

土豪們毫無遊戲體驗。

而UP主們更加郁悶,以往對鍵鼠模式的熟絡操控,所謂過人的戰鬥意識,在這遊戲中通通不管用。

頂多就是玩遊戲玩多了,有玩遊戲的經驗,算有點點先期遊戲優勢。

但這依然沒有用。

這遊戲更注重對世界的探索,對世界的了解,對自身的思考和認知,就算是戰士,粗野之余,也得學習很多東西。

新的世界,新的語言,如何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

看穿NPC的惡意,不能被人欺騙。

任務前的砍價還價,惡劣環境下的準備和應對工作等等。

這就是一個真實的世界。

只是多了‘劍與魔法’這個規則罷了。

但這些偏偏是絕大多數UP主的弱項。

天天坐在家裏玩遊戲直播的人,又有多少人真正懂得與外人溝通,懂得爾虞我詐的人情世故?

很多UP主幾乎是天天在遊戲中直播翻車。

做任務翻車,經營勢力翻車,連野外求生都時不時會翻車。

硬菜不行,來點理論的吧。

於是他們想解說各職業的優缺點和打法。

結果被直播間的玩家們直懟:說那麽多幹什麽,先把你的排名打到前100再說。

或者常被拿去和高手比較。

而這裏面,出現最多次數的人名,就是‘羅蘭’。

比如說這樣的。

UP主:戰士這個職業呢,對上誰都有一半以上的勝率,畢竟戰士也是可以拿弓的,特別是一米半長弓,有效射程至少四百米,任何脆皮見了都怕,可以有效牽制敵人的遠程手段。

網友:羅蘭表示很淦,和我比射程?

UP主:盜賊這個職業呢,是法師的克星,只要是等級差不多,並且特化了隱身能力的盜賊,輕松幹翻法師,畢竟只有千日做賊,沒有千日防賊。

網友:羅蘭表示,我站著給你偷,你能在半小時內打破我的盾,算我輸。

UP主:你們應該學我,經營NPC的關系網,要做到圓滑,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網友:羅蘭表示自己剛進遊戲半年不到,就已經是魔法塔的會長了,手握大權,你連一個小組織的頭目都還沒有當上。

類似這樣的情景,同一個直播間中,至少會出現五六次。

然後每天不停地重復。

時間久了,再能忍的UP主,都覺得惡心。

然後有些實在忍不下去的土豪和UP主們,便偷偷聯合了起來,準備要把羅蘭搞下去。

他們也沒有想著要去殺羅蘭在遊戲中的親朋好友,就是單純地想把羅蘭的等級弄低就行了。

只要羅蘭不再是全服第一,他們做的事情,說的話,才有說服力。

至於為什麽他們會和巫妖合作,那只是一個巧合。

在買賣玩家屍體的合作中,他們無意間談到了羅蘭的事情。

巫妖們垂涎羅蘭的身體。

黃金之子們的身體太有活性了,無論是做成死亡騎士,還是做成皮套,都是最上等的。

而身為全服第一法師的羅蘭,天賦好到嚇人。

無論是魔力掌空,還是施法免材,都是神級天賦。

這人倘若死亡,留下的屍體,如果能占為己用,把這身體好好保養,用上幾十年,沖擊傳奇巫妖綽綽有余。

都想羅蘭死,然後雙方便一拍即合。

這名玩家回到自己的穴室中,打開了瀏覽器,輸入一個論壇網址,登錄帳號後,他留下了關於關於今天和巫妖們對話的視頻。

等了大約十多分鐘,他的貼子下就有個匿名人士回復:撤回來,我們不能為了殺羅蘭,就把自己弄成紅色,虛擬艙現在貴得離譜。巫妖們如果擋不住霜狼氐族就算了,我們換其它的勢力,總有其它人想要羅蘭項上人頭的。

而羅蘭這邊,他將搜索的事情交給鳳凰公會以及霜狼氏族後,便又開始研究魔法,同時精簡很多比較有意思的魔法。

比如說:造油術,造糖術之類的。

當羅蘭在一眾科學家面前,把葡萄糖憑空合成出來之後,這些人個個沸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