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火烈鳥(第2/2頁)

颶風之所以驚心動魄,不是因為威力十足,是它會在熱帶低氣壓,風力不超過62公裏/小時,不能再低——再低不是颶風了。

每當看見鄭棲堅實的背影,余旸總覺得他不會累,就算累,他也不會說。

如果生活讓人窒息,鄭棲總比他多一口氣,要是余旸缺氧,鄭棲肯定會勻半口氣給他。

——這是余旸從鄭棲身上感受出來的‘婚姻的意義’。

休息片刻,眾人繼續上山道,余旸也不自覺加快步伐,盡情享受沿途風景。

汗流浹背也無須擔心,山風會帶走熱意,吹得渾身每個細胞自由呼吸。

他也會遞礦泉水給鄭棲、幫他擦汗,但鄭棲通常大口灌完水,用衣袖蹭額頭就完事。

如果余旸非要給他擦,鄭棲就木著臉讓他擦——雖然他覺得真的沒必要。

遙望前方,涼亭在山頂冒尖,雲層遮掩住部分建築,顯得山頂縹緲又神秘。

是的,既是爬山哪有不見山頂的一說,人生奮力前行才有意思。

領略過疾風,已經不能滿足於柔風了。

沒有親嘗‘披荊斬浪’,怎知勇敢為何物。

跟肌肉抗衡,跟意志握手言和,不再做無畏消耗,專注腳下每一步,如果覺得累,余旸也不要鄭棲扶——要爬上去!靠自己的力量爬上去,領略群山英姿,我看千山,千山亦看我。

不知走了多久,余旸喘著氣,真覺得平時該積極健身,小腿有輕微的抽搐感,還好不怎麽影響走路,就在他想要停下腳步時,面前忽然開闊起來——

整座山盡收眼底,樹林葳蕤,層層疊疊遍布山野,真想躥到林間,撞擊樹葉,任憑細微荊棘劃傷皮膚,如果還有蜇傷,找一味叫做‘車前草’的藥,碾碎糊在傷口處。

不要畏懼撞擊,相比起疼痛,更難以承受的是未曾嘗試。

跟鄭棲結婚也是這樣,余旸不知道鄭棲會不會喜歡自己。

試試吧,萬一呢,如果鄭棲也沒有異議的話。

他問自己,如果結婚對象不是鄭棲,他要怎麽度過余生——不知道,好像很難發自內心地快樂,他就愛鄭棲那樣的,覺得他特別帥,特別有趣,像吃田螺需要牙簽,像紅毛丹有刺。

田螺鮮美,肉卻少,水質不好容易摻沙,更別提工業水用重度汙染河流。

但鄭棲有很多田螺,長在山泉邊,壓在大石底下,需要余旸用牙簽一個一個挑。

有時也會覺得累,弄得滿手都是傷口不說,田螺還是空的!就很氣!但是氣消了,余旸有辦法收拾鄭棲,把他放火上烤,串成風鈴,迎風而蕩。

鄭棲的態度是隨便吧,想怎麽弄怎麽弄,反正我就這樣。

臭德行。

好的感情不單需要磨合,比磨合重要的是合適,彼此愉悅。

相比余旸的開朗,鄭棲感情更內斂一些,他輕易不笑,一笑起來特別耀眼,在人群中熠熠生輝,像火烈鳥暢棲湖泊,炫目又肆意,火烈鳥喜浮萍,愛水草,也食貝殼類生物。

看見火烈鳥,余旸腦子裏只有一件事——不做浮萍,它漂泊不定;不要做水草,它茂盛卻很常見;也不要做貝殼類,它太渺小。

要做湖泊,倒映藍天白雲,以強大的生態吸引火烈鳥駐足。

不過鄭棲稍微沖余旸笑笑,他就想沖過去,就像現在,鄭棲朝余旸招手,余旸仰起臉笑,張開雙臂,鄭棲矜持地笑,他張開手指,近乎遮住余旸的臉,就這麽按住他的臉龐不讓他靠近自己。

余旸要揮開他的手,鄭棲松手,余旸以為自己終於可以抱他了,誰知鄭棲手腕遊離,環住余旸的腰,稍一用力,將他固定在自己心口前,下巴抵在他腦袋上,另一只手撐在圍欄處,把余旸徹底困在懷裏。

他的呼吸沉下去,用臉頰貼住余旸的,嗓音有點低啞,像是有點缺水:“風景怎麽樣。”

說話間,鄭棲蜷起兩只手,留出空洞,放在余旸眼睛附近,像是人造望遠鏡,帶著他慢慢轉動視線——群山漸漸明晰,天空依然沒有那麽明朗,但那也好,不至於太曬。

心跳好快,還好風大,鄭棲應該聽不見。

山頂視野絕佳,風極盡慷慨,讓人全身心放松,往後靠,‘嘣——嘣——嘣——’鄭棲的心臟正在有力跳動,那絕對是、是這世間最滾燙的心臟。

他像太陽,唯一可與之媲美的只有月亮。

日月同輝,除非公轉出現巧合,太陽和月亮永遠不會同時出現。

余旸只記得一點,沒事千萬別招惹鄭棲——小心日全食。

真的翻臉堪比翻書。

老婆太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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