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2/4頁)

說到最後,樂扶都有些酸溜溜的:“也不知這小子哪裏來的運氣,竟把幼生期的仙品靈獸契約了。”最可氣的,人家還把它當兔子養。

仙品靈獸,其珍稀程度不言而喻。樂扶子說話語氣酸溜溜的,倒是沒有直接提沈修可資質差,進階慢不配擁有仙階靈獸。

水千絕沒什麽羨慕的感覺,只是說:“既然是仙階靈獸,估計幼生期很難被認出來,即使有人看出它不是幻光兔,估計也會被錯認為其他品種白狼。”

再說,能啃蘿蔔就是一個最大的誤點。

落白啃蘿蔔已經啃得習慣了,就連先前做的桂花糕都吃了不少。沈可羽一下一下揉得它很舒服,後來竟然直接睡著了。

沈可羽滿足極了,當下表示:“我也要找一只幻光兔養!”

駕輕就熟的沈修可動作很快,不到一刻鐘,一盤桃花糕就出鍋了。

泛著微粉色的白玉般的糕體內藏著一片花瓣,圍成一圈擺放時就跟一朵桃花似的。沈可羽吃了一塊,朝他豎起大拇指的同時還不忘塞給水千絕吃。

沈修可也吃了一塊,這桃花被他處理過,入口即化,口齒留香。

第一盤桃花糕很快被三人一掃而光,沈修可又做了一些放在儲物袋裏,留著以後想吃的時候吃,自然也給妹妹和水千絕放一些。

在桃花鎮的幾天日子過得十分愜意,這裏民風淳樸,他們除了看桃花就是吃吃喝喝,沈修可在妹妹的各種奇思妙想和水千絕的各種方子提供下,感覺自己離食修的距離更近了。

時間又過了好幾天,這天沈修可搖著折扇出門賞花,凡俗間的桃花開放期不長,他看得也興趣盎然。而沈可羽傷勢好得差不多,不想出門的時候都在打坐爭取盡快恢復。

等她入定後,水千絕輕手輕腳地走到外面,與樂扶子交流:“你確定有火雲果?”火雲果一般生長在炎熱之地,果子色如紅霞火雲,內含充沛的火靈力。這些天看下來,這靈氣匱乏的桃花鎮土壤濕潤,雨水天氣也有,不像是能生長火雲果的地方。

當然,水千絕的主要目的並不是火雲果,而是孕育火雲果樹土壤之下的巖石,是據說能盛放世間任何材質的特殊材料。

樂扶子的語氣很確定:“你的尋寶鼠不也躁動不安嗎?它問到了火雲果的味道。”

芥子空間裏,一只渾身灰撲撲的尋寶鼠人模人樣地點頭“吱吱”叫。這是水千絕在小虛秘境裏得到的變異尋寶鼠,它當時就住在龍魄下面,因為長期吸收龍靈之氣而產生變異,血脈異變之下獲得了與龍族類似的尋寶能力。水千絕廢了一番力氣才把它契約上,後來又放在芥子空間裏面吃靈草,現在愈發地靈性。

水千絕不過沉思幾息,尋寶鼠就被她放了出來,趴在她的腳步好不乖巧。

“灰知,拜托你了。”對待小夥伴,她的語氣很溫和。

尋寶鼠“吱吱”叫了兩聲,小小鼻子在地上嗅了嗅,然後打了個洞鉆了下去。水千絕把地面恢復原樣,跟著它身上的神識烙印出了門,隨後朝著一片桃花開得最盛之處走去。

桃花已經漸漸凋謝,沈修可跟在一群書生後搖著扇子,聽著他們吟詩作賦倒別有一番風味。

其他書生早就注意到了他,一來他是新面孔,而來氣質俊逸少見,只以為他是來遊玩的大家子弟。

沈修可混跡在人群裏,也不主動與他人交談,只是默默地感受著風土人情,覺得心境愈發圓滿。

閑暇時候他也忍不住會想祁刃在哪,在看到殘本沒有反應時很快又拋之在腦外。

“這位兄台,我是此地書生張中湖,見兄台氣度不凡,大膽問聲不知兄台家住哪裏?可有婚配?”一位穿著青衫的書生拱手禮貌發問。

沈修可學著他的樣子拱手,袖角劃過時形成一個好看的弧度,別有一番風流味道。

那位書生見他不說話,也不撓,只是接著說:“若未婚配,我家有一小妹,正是前日向你拋擲香囊的女子,年方十六......”

還沒等他說完,沈修可像是聽到什麽可怕的事情一樣,一下子就拋開了。他沒有使用法術,但修仙之人的身體早由靈氣洗滌過,即使不用靈氣跑起來也是凡俗之人不可比擬的。

“哈哈哈,張才子,你把人家嚇跑了!”有同伴打趣到,不過也沒嘲笑,這裏對女子較為包容,也有香囊表意的說法,只是可惜張中湖家的妹妹恐怕是落花有意流水無情了。

張中湖也沒與他爭辯,只想著回家勸妹妹找個本鎮的兒郎更好。他正欲說話,突然不知從哪傳來一聲巨響,隨後剛跟他說話的同窗似乎是驚叫一聲,他只來得及看到他張開的嘴型,然後就是一陣天搖地晃。

周圍的桃樹紛紛倒塌,可在張中湖眼裏卻像是一場猝不及防的默劇,等他察覺到不適中,雙耳中的鮮血已經緩緩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