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2/5頁)

留下虞寧站在原地目送他離開,直到紀明夏的背影消失後,虞寧才看向紀明夏留下的血紅戒指。

紀明夏拿著戒指的時候,戒指除了色澤奇異之外,再無異常。

但當虞寧的手碰到戒指,戒指內的血紅色就湧動起來,猶如活物一樣爬上虞寧的手指上。

他手指修長,指節分明,戒指在蠕動中,改變了大小,正好嵌在虞寧的手指上。

室內溫度驟降,猩紅的戒指落在他的手指上,更襯得他皮膚蒼白,戒指光芒映在虞寧一黑一灰的眼眸中,看起來竟比那鬼影還要妖異幾分。

虞寧沒有告訴紀明夏,鬼影鉆進他的身體,想要奪得虞寧身體的掌控權。

虞寧便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直接將鬼影吞噬了幹凈。

這也是紀明夏為什麽能在玻璃倒影裏,看到鬼影坐在他的位置上,取代他的緣故。

因為那時,鬼影已經被他吞噬了大半,人鬼早已無法區分,鬼影只是在利用殘存的理智,在向紀明夏求救而已。

自從鬼影消亡後,他取得戒指,戒指就發生了這樣的變化。

仿佛在向它“投誠效忠”似的。

“具有特殊力量的神秘物品……”

虞寧腦海裏回蕩著紀明夏的話,他細細端詳著戒指,思索了片刻,然後摘下來。

只聽“叮”地一聲,價值連城的神秘物品,就這麽被他隨手放到了書桌某個角落裏。

他取戒指,是想要送給紀明夏。

既然紀明夏不想要,那就沒什麽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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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校園另一邊,紀明夏朝食堂方向走去,一路上忍不住捶胸頓足。

千算萬算,沒想到最後還是被突然冒出的劇情人物給坑了,這個世界簡直就是究極困難模式。

像他自己所在的世界,一片風平浪靜,沒啥劇情,想必另一個紀明夏在那邊,過的不知道有多滋潤。

想到這,紀明夏心生羨慕,又忍不住長籲短嘆起來。

直到午飯的時候,紀明夏閑著沒事,一邊吃飯,一邊用手機搜索了一下和林思蕓的相關新聞,注意力才被轉移。

林思蕓不僅和紀明夏是同一屆學生,而且還是他們學校的傳奇風雲人物。

不僅學習成績好,而且長得好看,是學校公認的校花。

但林思蕓生前,最讓人津津樂道的,不是她的優秀,而是她這幾年近乎神跡的變化。

福南縣是個不大的小縣城,生源就那麽多,學校也沒幾所,大家擡頭不見低頭見的,從小基本都互相認識。

一直在高中之前,林思蕓不論是外表還是成績,都十分其貌不揚。

當初她是以最後一名的成績,險險考上一中,運氣簡直好到逆天。

上了一中後,由於校內競爭激烈,成績差的學生很容易被甩下,萌生各種心理壓力。

但沒想到的是,林思蕓竟然越戰越勇,高中三年,從最後一名一路凱旋高歌,沖向年級排行高段位,到了高三下半個學期,林思蕓基本上沒掉出前十過。

如果僅僅是這樣,自然不可能引起全校的關注。

最重要的是,讀高中之前,林思蕓外表又黑又胖,不僅頭發稀疏,甚至還是地包天的面部骨骼長相。

這種容貌,甚至比路人還要慘一點,基本上是與美女無緣了。

但高中三年,伴隨著林思蕓的成績越來越好,長相竟然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最後直接被封為了校花。

對於紀明夏而言,林思蕓完全是一個陌生人,一開始看到各種小道消息,他還沒什麽感覺,直到點開林思蕓的照片對比圖,紀明夏才驚覺,這林思蕓的變化確實非常大。

初中時雖然又黑又胖,長得一般,但笑容甜美,一看就陽光健康,活力四射;

而上了高中後,不僅長高變瘦,而且頭發濃密,皮膚雪白,只是臉上的笑容也發生了變化,對比以往,略顯疲憊不少。

但畢竟長得好看的緣故,倒也十分引人注目。

這要不是兩張照片放在一起,紀明夏簡直懷疑是兩個人。

雖然人在青春期時,容貌會發生變化,但怎麽也不至於變成這樣吧。

不僅外貌改變,包括行為舉止,面部肌肉的表情,竟然全部都發生了變化。

然而事實上,高中課業緊張,林思蕓除了每天上下課之外,寒暑假的興趣班也積極參加,至始至終,她一直暴露在所有人的注視下。

別說她壓根沒時間整容了,大家都是親眼看著她一點一點發生變化的,所以也只有“長開了”才能說得過去了。

本來長得好看,學習成績又好的人,在校園中就極容易受到關注,更何況林思蕓還有這麽一段特殊的成長經歷,不少人都將她當做勵志女神,期待林思蕓高考的發揮。

結果誰也沒想到的是,就在高考前半個月,一天夜裏林思蕓晚自習回家的路上,才剛走出校門口不遠,就被迎面而來失控的一輛貨車撞上。